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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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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创业委托贷款担保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各类群体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 ××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社字〔2015〕1621号),结合我区实际,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如下成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坚持开展业务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运作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结合,先期审核与担保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二、担保基金运作方式 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方式。即由甲方将担保基金转入丙方开设的担保基金专户,由担保基金直接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人向丙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基金封闭运行,单独进行账务核算,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监管,丙方每季度末给甲方报送担保资金银行对账单。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创业贷款担保,不得擅自扩大政策或改变担保基金用途。担保基金利息计入担保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协议终止后,丙方应及时将结余担保资金退回甲方指定的专户中。 三、放贷规模 经办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担保基金的5倍发放贷款。 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一)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的,可将额度提高到20万元; (二)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三)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到期确需延长的,经丙方批准后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六、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七、反担保比例 丙方应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比例一般不超过贷款额的50%。 八、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定期分析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丙方沟通信息,组织协调小组对创业担保贷款呆坏账进行确认工作并及时通报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情况,组织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考核工作。 2、负责对贴息对象进行核准,审核确认申请贴息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和贴息金额等资料,并及时推荐给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牵头制定担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审核和拨付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对担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监管,参与创业担保贷款呆坏账的确认工作,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运行考核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格、创业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方式、发展前景、还贷能力等进行调查,开展贷款人信用评定工作。 2、负责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对手续不全的须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3、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贷后监管,掌握贷款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贷款使用情况,按时催收到期贷款及负责追偿,承担呆坏账相关损失,督促借款人按约履行还款责任。 4、负责控制贷款风险,在不良贷款达到20%时,应当暂停贷款业务;担保资金损失达到累计结余的2%时,担保资金停止运行,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和乙方。 九、创业担保贷款坏账损失分担机制 对因贷款人死亡、伤病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法院裁决难以执行等情况导致确实无法追偿的贷款损失,经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报请同级政府同意,由经办金融机构承担30%,担保基金承担70%。 十、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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