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LZY-2018-0526
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LZY-2018-0526)
采 购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 5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0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 24 -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6 -
一、报价函 - 27 -
二、服务项目报价表 - 29 -
三、服务响应表 - 32 -
四、资格证明文件 - 33 -
五、供应商简介 - 36 -
六、拟派服务团队配置情况一览表 - 37 -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38 -
八、服务方案 - 39 -
九、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 - 40 -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 - 41 -
十一、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 42 -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 43 -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4 -
十四、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 45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51 -
评标方法 - 52 -
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邀请函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DLZY-2018-0526
二、项目内容: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及其你投入的服务人员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投标人如愿参加,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注册链接:
2、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合格须打印回执码。
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3、注册后可申请购买磋商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可直接申请购买磋商文件。
4、供应商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报价文件,并在报价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报名回执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五、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六、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日8:30时—9:0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逾期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2018年6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九、采 购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雪慧
电 话:0411-82209563
传 真:0411-82209563
电子邮箱:zhongyuan_dl@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
帐 号:411905575610108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ZY-2018-0526
服务内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
磋商时间:2018年6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磋商保证金金额: 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5月31日16:00时前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帐号:411905575610108”(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
1.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内将支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3.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5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报价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一)纸质版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报价文件须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3、报价文件1套正本,3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二)电子版报价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3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
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
3、供应商制作报价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报价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4、供应商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供应商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供应商CA锁签章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6、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
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A锁办理通知:
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注: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三)纸质版报价文件和电子版报价文件分开封装。
(四)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版文件为准。
7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在磋商当日(2018年6月1日北京时间8:30时—9:00时),到磋商地点当面递交。
8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及其你投入的服务人员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9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0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详见“供应商须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
保函分为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1、3)
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13
采购预算: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4
关于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竞价系统的说明:
1、供应商报价人应为报价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
2、供应商代表在评标现场需携带CA锁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最终(二次)报价。
15
其他要求:
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3、报价时,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其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提前支付费用或追加任何费用。
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先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
(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六)“服务” 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
(五)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及其你投入的服务人员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五、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服务项目报价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表(如有)
(三)服务响应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简介;
(六)拟派服务团队配置情况一览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八)服务方案;
(九)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如有);
(十一)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十四)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有)。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二)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三)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纸质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七、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八、报价:
(一)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三)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报价有效期: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及报价,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
九、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二)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十、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应为:
1)银行汇票;或
2)支票;或
3)电汇;或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
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二)采购代理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三)下列情况发生时,没收磋商保证金:
1.弄虚作假或与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2.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磋商文件;
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四)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1日16:00时前递交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09:0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帐号:411905575610108(递交的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磋商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十一、磋商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磋商代表:
(一)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磋商地点;
(二)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必须是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与负责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及在磋商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十三、磋商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4.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磋商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的磋商代表无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7.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作出服务期限、进度及服务承诺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磋商程序。
(二)具体磋商程序
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四)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对象是磋商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磋商小组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成交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成交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服务、完成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采购人还可以对成交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服务价格偏差很大,采购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磋商小组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成交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6.在成交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选人资格的情况下,磋商小组将重新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十四、磋商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磋商小组及参加磋商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磋商响应文件是磋商工作的重要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属于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磋商。
十五、成交通知书:
(一)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具体中选结果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十六、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十八、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十九、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 率
中选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
选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3.2+2.25+2.5=9.45(万元)
(三)本次采购按服务采购标准收取。
中标服务费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692679540
二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二)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三)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四)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五)根据政策规定,享受政策的中小企业,首先供应商自身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提供的是自身制造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二十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参加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较大值。
二十二、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二十三、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二)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三)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四)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二十四、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二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磋商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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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双方就大连市甘井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三、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四、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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