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属关系与宗族亲属关系与宗族主讲人:何偲主讲人:何偲小组成员:黄碧剑小组成员:黄碧剑、岑柱勇岑柱勇、黄焕焱黄焕焱、黄舢铭黄舢铭、程权程权、张艺张艺(一)亲属关系(一)亲属关系亲属的概念亲属的概念(概念,特征,种类)(概念,特征,种类)亲系亲系(概念,种类)(概念,种类)亲等亲等(概念,计算方法)(概念,计算方法)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亲属关系的发生(亲属关系的发生、结、结束,法律效力束,法律效力)目录亲属的概念亲属的概念 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的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2.亲属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
2、而产生;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特征1、社会关系+法律关系2、由特定的法律事实产生3、具有权利义务的内涵4、具有特定的组织形式亲属的种类(一)我国古代亲属分类我国最早将亲属分为宗亲和外亲两种。明、清时将妻族从外亲中分离出来,亲属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三种。1.宗亲宗亲,又称内亲、本亲、本族,是指出自同归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及其配偶。2.外亲外亲,又称外姻、外族、女亲,是指与女性血统相联
3、系的亲属。(包括母族、女族和妻族)3.妻亲妻亲,是指以妻子血统相联系的亲属,包括妻的父母、妻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妻的叔、伯、姑、舅、姨等。注:妾的父母兄弟姐妹不能视为亲属,因为纳妾注:妾的父母兄弟姐妹不能视为亲属,因为纳妾并非婚姻,故无亲属可言。并非婚姻,故无亲属可言。(二)现代亲属的分类(二)现代亲属的分类 现代各国对亲属有两种分类法:现代各国对亲属有两种分类法:将亲属分为血亲和姻亲两种,如德国、瑞士等将亲属分为血亲和姻亲两种,如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典;国民法典;将它分为血亲、姻亲和配偶三种,如日本民法将它分为血亲、姻亲和配偶三种,如日本民法典。典。现代各国大都根据亲属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现代
4、各国大都根据亲属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1.1.配偶。配偶。2.2.血亲。血亲。血亲是指有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不同,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亲:3.3.姻亲。姻亲。姻亲是指以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姻亲分为三种:姻亲分为三种:(1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2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3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配偶的
5、血亲的丈)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配偶的血亲的丈夫或妻子。夫或妻子。亲系、亲等亲系:亲属间的联络系统。亲系:亲属间的联络系统。分类:分类:直系亲(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旁系亲直系亲(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旁系亲男系亲、女系亲男系亲、女系亲父系亲、母系亲父系亲、母系亲长辈亲、同辈亲、晚辈亲长辈亲、同辈亲、晚辈亲亲等概念:亲等(degree of kinship)是中外法律上计算亲属引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亲属关系除有血亲、姻亲和尊亲属、卑亲属等区别外,还有亲疏远近之分。亲等越多,关系越远。亲等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一是代(世)数亲等制,二是等级亲等制。甲甲甲甲乙乙乙乙丙丙丙丙丁丁丁丁戊戊戊戊己己己己
6、庚庚庚庚辛辛辛辛壬壬壬壬一親等一親等一親等一親等一親等一親等(一)代数亲等制(一)代数亲等制即以出生次数(代数,或称世数)为标准来计算亲等,一代(一世)即为1亲等。计算方法又可分为下列两种:罗马计算法罗马计算法寺院计算法寺院计算法罗马计算法:罗马计算法: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源于罗马法.由于其计算方法简便、科学、合理,为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相继采用,并成为日前国际上通用的亲等计算方法。它分为直系血亲亲等和旁系血亲亲等计算法。1.1.直系血亲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亲等计算法从己身上数或下数,以间隔的世代数定其亲等数。即从自己往上数,母经一代为一亲等.从自己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亲等。也就是说.从自己往上或往
7、下数.不算己身,以一世代为一亲等,世代数之和为直系血亲的亲等数。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亲等;祖(外)父母与孙(外)子女之间是二亲等。亲等数越少.表示亲属关系越近;亲等数越多,表示亲属关系越远。一亲等关系最近.二亲等次之.三亲等更次之.依次类推。2.旁系血亲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亲等计算法罗马法旁系血亲亲等计算法.是先要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从己身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血亲(同源人).侮经一代为一亲等;再从所指的亲属往上数至同源人.也是每经一代为一亲等,再将两边所有亲等数相加所得之和.即为己身与所指亲属的亲等数。如:计算自己与堂兄弟姐妹的亲等,先找到自己与兄弟姐妹的血缘同源人即祖父母,分别从自己和堂兄
8、弟姐妹这两边往上数至祖父母.两边分别为二2.再将两边的亲等数相加(即2+2=4).那么,自己与堂兄弟姐妹之间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图式演示寺院计算法寺院计算法中世纪寺院法计算直系血亲与罗马法计算法相同。旁系血亲,则从己身上数到同源的直系血亲,再从同源的直系血亲下数到所要计算亲等的亲属,代(世)数相同,可按一方的代(世)数来定亲等;如果代(世)数不同,则按代(世)数多的一方来定亲等。如计算己身与伯叔的亲等,先从己身上数到同源的祖父母,作为2亲等,再从同源的祖父母下数到伯叔,作为1亲等。这两个方面的代(世)数不同,从其多数一方定为2亲等。这种计算法往往不能准确地表示旁系血亲间的亲疏远近的关系。(二)等
9、级亲等制(二)等级亲等制中国古代丧服制的亲等计算方法,也就是以丧服的差别来区分亲属之间的亲疏远近,服重则亲近,服轻则亲远。丧服分为5等。即斩衰三年之服;齐衰期年之服;大功九月之服;小功五月之服;缌麻三月之服(见服制)。这一计算方法除以血统的亲疏远近作为标准外,还参照亲属的名分、尊卑进行计算。我国采用的世代计算法我国计算亲等的办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一辈为一代,如与父母为两代,与孙子女为三代;计算旁系血亲时,依据相互间的同源关系确定,如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和姑表兄弟姊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我国,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
10、的。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亲属身份行为:自然人有意识追求亲属身份法律后果的行为。亲属关系的发生1.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出生是自然血亲发生的唯一原因。2.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拟制血亲一般经过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发生。3.配偶关系的发生。结婚是配偶关系产生的唯一原因。亲属关系的终止亲属关系的终止,是指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亲属关系。1.自然血亲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关系因死亡而终止。2.拟制血亲关系的终止。拟制血亲关系除因死亡而终止外,还可因法律行为而终止。3.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而终止。4.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因结婚而发生,一般因离婚而终止,也可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11、 婚姻家庭法上(扶养、继承、共同财产、禁婚)婚姻家庭法上(扶养、继承、共同财产、禁婚)民法上(代理、监护、宣告)民法上(代理、监护、宣告)刑法上(犯罪构成、告诉和解)刑法上(犯罪构成、告诉和解)诉讼法上(回避、上诉、申诉、申请执行)诉讼法上(回避、上诉、申诉、申请执行)劳动法上(抚恤、探亲)劳动法上(抚恤、探亲)国籍法上国籍法上1.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这是亲属关系法律效力最直接的表现,法定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这种效力而产生的。一定范围的亲属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家庭及夫妻之间有法定的共同财产;亲属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12、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等。2.在民法上的效力。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依法对失踪的亲属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申请;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代管;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在特定情况下有代位继承权。3.3.在刑法上的效力。一定的亲属关系才构在刑法上的效力。一定的亲属关系才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如虐待罪、遗弃罪;成某些犯罪的主体,如虐待罪、遗弃罪;某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由被害人的近亲某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由被害人的近亲属告诉。属告诉。4.在诉讼法上的效力
13、。无论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中,承办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时,应回避;一定的亲属可担任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等。5.在国籍法上的效力。中国国籍的自然取得,依据一定的亲属关系,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则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目录目录(二)宗族(二)宗族一、宗族的含义和特征一、宗族的含义和特征二、宗族与家族概念的区别二、宗族与家族概念的区别三、宗族的历史变迁三、宗族的历史变迁四、宗族的功能四、宗族的功能五、近代宗族的社会作用五、近代宗族的社会作用六、宗族组织与专制政治六、宗族组织与专制
14、政治先通过一段视频资料来了解一下宗族先通过一段视频资料来了解一下宗族宗族一、宗族的含义和特征(一)宗族的含义宗族是一种通常聚居一地,身份关系明确且具有一定经济联系的父系血缘亲属组织。宗族是宗和族的合称,实际上,宗和族具有不同的含义。族一般指有血缘联系的一定人群的集合,这里专指男系同姓同祖成员的集合,由纵多的同姓同祖家庭组成,族人包括家庭的各个成员。而宗是指族人的主干和统帅,宗要比族的范围要小得多。在我国的古代社会,尤其是商周时期,宗在族中的地位很高。宗的首脑称宗子,由嫡长子继承,拥有族内最高权力。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宗法组织的,宗在族内的的地位日益下降。这时族虽然有纵多家庭构成,但已不像宗
15、法制度下那么严密,逐渐形成一个较为松散的族人自治联合体。一般来说,我国的宗一般来说,我国的宗族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族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特征:(一)聚族而居(一)聚族而居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基于儒家“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的训条,为了增强宗族的协作,维护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秩序,多数宗族都采取聚族而居的形式。(二)宗族的特征湘西土家族居 (二)身份关系明确二)身份关系明确 其一其一,是宗族成员有族长和族人之别。族人是宗族的领袖,有时又称族正、宗长、宗正。族长统帅全族事务,是宗规、族约的主持者和监督者。族长以外的其他成员均称族人。族人必须服从族长的教令和统帅,遵守宗规、族约,维护族内安定。其二
16、,其二,同一宗族成员有行辈之别。区分行辈的标志通常是用行辈字,如湖南毛氏行辈字为“立显荣朝士,文方远济祥;祖恩贻泽远,世代永承昌”其三,其三,是宗族成员血统之别。同一宗族成员世系计算和嫡庶亲疏非常清楚,这集中体现在记述这种世系和血统的族谱上。族谱又称家谱、宗谱、家乘、谱牒等,是记载同一家族火人物世系的簿籍。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等,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谱由官修变为私修,所录内容不断丰富,其作用也不断增加和变化。如今,家谱同各姓氏的郡望、堂号一样,不仅为区别姓氏源流,可作为数典认祖
17、、研究历史、地理、社会、民俗等参考资料,它还是姓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家谱。家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家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族谱(三)部分财产共有(三)部分财产共有我国的宗族虽然聚族而居,但并不是共居的生产和生活单位。每个家庭各自分别居住,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每家的生产生活由各家 家长掌管,不受宗族干预。但宗族内家庭之间也有一定的经济联系,即每一个宗族都有族产,族产是宗族的公共财产,这些公共财产主要是族田,包括祭
18、田(太公田)、墓田、义田、义庄等。二、宗族与家族概念的区别家族,是以家庭为核心实体的以血缘与性关系为纽带的人类社会自我协调的结构性产物和基本单位,是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双重互动的必然结果。家庭是家族的基本构成单元,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正是借助于血缘关系扩展成家族。管子小匡:“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南朝宋鲍照数诗:“一身仕关西,家族满山东。二年从车驾,斋祭甘泉宫。”宋曾巩徐孺子祠堂记:“当是之时,天下闻其风、慕其义者,人人感慨奋激;至于解印绶,弃家族,骨肉相勉,趍死而不避。”中的“家族”就是此含义。而宗族是指拥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属于现代意
19、义上模糊的族群概念。一个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并构成的居住聚落;一个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尔雅释亲中有:“父之党为宗族。”所以,宗族常表现为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若干世代聚居在某一区域,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成的一种特殊社会利益共同体。三、宗族的历史变迁父系氏族制度是最早的宗族形态。以男性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同一男性的后代组成的氏族。进入奴隶社会,古代宗族组织也遗留下来。至周代,统治阶级把宗族进一步制度化,产生了宗法制度。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小宗对大宗担义务,对本宗有无上权力。从春秋战国至秦、西汉,是宗法制度衰落、礼崩乐坏的时期。东汉以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宗族主要表现为门阀士
20、族。儒学,礼法观念流传,宗族组织纳入封建社会体系。后又有大庄园经济支持,九品中正制度的维护,强宗大族。隋唐时期,由于科举制度实行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门阀制度逐渐衰败。唐末五代长期战乱,大庄园经济受到破坏,士族遭到沉重打击,门阀势力被荡涤殆尽,宗族形态由此开始新的演变。宋明以下产生新的宗族形态,民间化。这种新宗族,共财单位很少超出同祖父的成员,但彼此间却互通声气,相济有无。这时社会经济发展,租佃契约制产生并发展。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松驰,宗族制度复兴。同时,理学极力倡导恢复和加强封建人伦关系。清代宗族的发展。宗族观念渐入人心。宗族组织遍及全国城乡。但发展呈不平衡状态,南方盛于北方。以收族敬宗为
21、目的,具备多种社会职能:祭祀、赡济与协助、教育、内部自治、对外防御等。弥补了清代国家与社会职能的缺陷,同时满足了国家、社会、个体成员三方面需要,显示了宗族组织在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反过来也促进宗族组织的繁盛。近代的宗族大体上保持清前期以来形态,并随着封建社会的衰落,而逐渐走上衰落的进程。然而社会动荡之时,宗族却以它特有的稳态与内聚力,依旧维持它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宗族的功能经历了超强社会控制与单一权威格局下宗族功能的萎缩、社会转型与多种权威互动格局中宗族功能的复兴、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宗族功能向城市延伸的历史变迁(族权对党政权威的冲击等问题、宗族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四、宗族
22、的功能(一)祭祖(一)祭祖 宗族是出自共同的祖先的一群人的聚合体,同一宗族成员都具有同宗共祖意识。为了加强宗族的凝集力,每一个宗族都把祭祖作为圣神的职责。宗族祭祖有多种方式,如修族谱、立宗子、绵嗣续、保遗业等,但是最主要的是建祠立庙祭祖。族人在祠堂前祭祖祠堂是宗族敬宗收族之地,同时又是向族众宣讲封建礼法的课堂,也是族人讨论族中事务的场所,还是宗族的法庭,因而是宗族的象征和中心。祠堂是礼制中心,受祖先崇拜、宗法伦理观念的影响,它是族内祭祖和放牌位的地方。一般分为总祠、支祠.祠堂还起着礼教的作用,如宗谱记载江氏家训:“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有力置产,亦当先置祀田”,“大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
23、,日食一升,谋占人田宅者,何其愚也。”随着时光的流逝,祠堂的地位和作用渐渐泯灭了。土改后,祠堂多征作集体库房.祠堂祠堂各地祭祖习俗各地祭祖习俗台湾:从除夕转进春节,三更时分,第一件大事是祀神、祭祖。那时红烛高照,上供清茶、红豆等祭品,人们严肃诚敬。祀神后要叩拜祖先,这叫“开春”。迎接新正,也叫“开正”。祭典进行到最后,是烧金纸献给祖宗。浙江宁波:正月初一,在祖先遗像前,点着香烛,供陈汤团、糕、饼、水果,家人依次跪拜。也有把祖先遗象供在祠堂里的,家人就同去祠堂行祭祖礼仪。湖北罗田:新正初一早晨,到祠堂去祭祖拜年,看守祠堂的人早已准备祭品供奉在祖宗神位之前,又准备一支长竿挂着鞭炮,等族人来到时,便
24、点火燃放,表示欢迎前来祭祖,等到祭祖仪礼完毕,有果盒、茶点或丰盛的早餐相招待。粤桂地区:初一上午五、六点钟,摆设丰盛酒菜在祖堂之前,全家男女老幼都穿上新衣,按尊长辈分,排前后次序,向祖宗跪拜叩头。豫东地区:初一早餐以后,全家大小都要祭祖,照辈分长次,先男后女,对着祖宗神位,一一磕头跪拜。川西地区:祖宗神位前的香炉中,点了轻烟缭绕的长香,红烛燃起辉煌的亮光,铜磬在一声声的敲着,弥漫肃穆的气氛。长辈带领男女老幼,男左女右衣冠整齐地站立两旁,向祖宗神位,焚香点烛烧纸,按辈分长次,向祖祖宗跪拜,上酒,供饭,焚化纸钱。(二)互助(二)互助 同一宗族的成员,在生产生活中具有协同互助的权利和义务。宗族互助根
25、源于成员的同宗共祖观念,这在宗规族约中一般都有明确的要求。族内妇女互助劳作(三)教育(三)教育 宗族内往往都设有“义塾”,在宗族内发展教育。这种义塾一般都聘任教师,只招收族人子弟就学,目的在于鼓励族中子弟读书做官,壮大宗族势力。许多宗族为鼓励子弟读书,还从族产中析出部分作为奖学金,以对学有成就者进行奖励,宗族的教育功能除表现在学校教育外,还表现在家教上。传统的家教包括育德、育才,目的在于培养德才兼备可以保证世系相续的子女,宗族家教尤以育德为主,不少宗族都有“家训”,成为子弟学习封建礼法和伦理道德的教材。(四)自治(四)自治 宗族,是一个自然形成的较为松散的自治团体,它对于国家政治统治下的基层社
26、会的自治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明清时期,宗族组织甚至同里甲制度相结合,逐渐演变为基层的政治组织。宗族私塾 五、近代宗族的社会作用五、近代宗族的社会作用1 1、宗族与自治、宗族与自治进入近代族权开始普遍在基层与政权相结合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进入近代族权开始普遍在基层与政权相结合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拥兵权下放到地方宗族进入民国,借重地方绅士推行乡村自治以加拥兵权下放到地方宗族进入民国,借重地方绅士推行乡村自治以加强其统治。强其统治。2 2、宗族与地主经济、宗族与地主经济族田的大量存在,对近代社会农村经济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族族田的大量存在,对近代社会农村经济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族田的大量
27、存在,是造成农民贫困化即贫农雇农比例高的重要原因之田的大量存在,是造成农民贫困化即贫农雇农比例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族田收入的使用,掩盖了阶级剥削的实质,却产生出大批祠产地一族田收入的使用,掩盖了阶级剥削的实质,却产生出大批祠产地主主3 3、宗族与封建社会秩序、宗族与封建社会秩序宗族通过族规及日常宗族活动影响和培植族人的亲族观念、等级观宗族通过族规及日常宗族活动影响和培植族人的亲族观念、等级观念、劳动态度等宗族组织通过日常活动和族规的执行来真培养和规念、劳动态度等宗族组织通过日常活动和族规的执行来真培养和规范族人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范族人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总之,宗族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对近代社会尤其
28、广大农村的社会结总之,宗族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对近代社会尤其广大农村的社会结构、阶级结构和生活方式都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作为封构、阶级结构和生活方式都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作为封建性的宗法组织,宗族长期为维护封建主义和地主经济起了巨大作建性的宗法组织,宗族长期为维护封建主义和地主经济起了巨大作用六、宗族组织与专制政治宗法家族组织使封建宗法家族组织使封建“家天下家天下”的观念深入人心,无可动的观念深入人心,无可动摇。摇。宗法家族组织起着封建基层政权的作用。政权、族权、神宗法家族组织起着封建基层政权的作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权、夫权 。宗族与国家、族权与政权的关系,在古代历史上有相
29、当大宗族与国家、族权与政权的关系,在古代历史上有相当大的变化。先秦时期,宗统与君统合一,分封制与宗法制结的变化。先秦时期,宗统与君统合一,分封制与宗法制结合,周王既是天子又是宗子,诸侯、卿大夫、士也是相应合,周王既是天子又是宗子,诸侯、卿大夫、士也是相应层次的宗族的宗长,他们分层地集政权、族权于一身,使层次的宗族的宗长,他们分层地集政权、族权于一身,使政权、族权合二为一。汉唐间君统、宗统分离。君权力图政权、族权合二为一。汉唐间君统、宗统分离。君权力图制驭族权,但士族对君主作了有力的抗争,以至出现东晋制驭族权,但士族对君主作了有力的抗争,以至出现东晋时期士族和天子共掌朝政的局面。这个时期宗族是宗
30、室与时期士族和天子共掌朝政的局面。这个时期宗族是宗室与士族的结合,政权要通过士族的族权统治宗族制下的人民,士族的结合,政权要通过士族的族权统治宗族制下的人民,士族既是政权的依靠力量,又是它的对抗势力;随着士族士族既是政权的依靠力量,又是它的对抗势力;随着士族的消亡,宋代以后,政权把族权完全变为附属物,成为协的消亡,宋代以后,政权把族权完全变为附属物,成为协助统治的得力工具,而清代尤甚。助统治的得力工具,而清代尤甚。宗族组织使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得以稳固。在维护封建秩序方面,宗族组织往往比国家政权更能对农民起到威慑作用。总之,宗族作为一种血缘和地缘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对中国历代社会尤其是农村基层社会产生过极为重大的影响。它一方面维护了专制统治秩序,一方面随着专制统治的加强而完备。它以其恩威并施的血缘面纱、家长权威和礼法说教,笑容可掬却又惨无人道地戕害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并同时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奴隶和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