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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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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借款合同甲方 (借款人) :_乙方 (出借人) :_连带保证人: _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具体约定:(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即¥ 元 ,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二)甲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三)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总额为 元整,即¥ 元。(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 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

2、,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二条 保证条款:(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 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 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

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 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 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 条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

4、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 保资格力的变故 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3. 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5.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5、。6.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出借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住址 _ 电话_借款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住址 _ 电话_保证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住址 _ 电话_合同签订地_,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二: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担保合

6、同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借款人: 身份证号:保证人: 身份证号:保证人: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借款条款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1.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 ¥ 。1.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 年月 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到期借据为准。第二条 利率2. 1借款月利率为3. 2计息方式为第三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第四条 提款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据 (借贷双方也可按指定的银行帐户进行转帐)。第五条

7、还款5.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2、分次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5、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下列帐户: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凭据或其他还款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证明。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担保约定承担责任,保证人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若无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第七条 保证范围保证人的担保范围是: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

8、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应付费用。第八条 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抵押条款本合同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九条 抵押物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9.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抵押权人依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9.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9.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

9、,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9.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9.8条的约定处理。9.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9.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9.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

10、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a、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抵押权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d、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9.9抵押人因隐满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的赔偿并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条 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十一条 抵押登记11.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

11、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人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应办理变更登记。11.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处分1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委托评估、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9.8条约定的其他事项方式处理;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第9.7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

12、其他情形。12.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责任后还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12.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12.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都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三条 质物13.1 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 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附近,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质押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押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13.3质权的效

13、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和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13.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质权人的变动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质权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13.5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3.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a、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质权人指定帐户,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

14、款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篇三:借款合同(有担保人)借款合同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联系地址:_有效证件号码: _电话:_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_联系地址:_有效证件号码:_电话:_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联系地址:_有效证件号码: _电话:_甲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进行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小写)_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_ 个月,自乙方实际放款日起算。第三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5、用途为:_。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 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第四条 利率与计结息1、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借款利率为月利率百分之 _(小写:_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2、利息计算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3、结息方式 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16、按自然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甲方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4、罚息(1)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 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2)若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3)对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4)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

17、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5)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 (本金应付未付利息) 实际天数日罚息利率。第五条 借款条件甲方向乙方请求本合同项下借款,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自然人个人借款提供 1 5、 13约定的资料;企业借款提供1、5 13约定的资料:1、向乙方提交个人/企业信用借款申请表;2、甲方最新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收入证明;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个月来的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4、拟将借款转入的甲方个人账户信息;5、借款用途证明材料, 如购买商品的发票, 购销合同、 协议或甲方保证并说明其合法用途的声明等;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

18、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9、于提款前【 】个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11、借款人未违反本合同之约定;12、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13、借款人应当提供自己现有资产状况证明,并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认可。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请后,乙方将借款划入甲

19、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_;户名:_ ; 账号:_ )内。由于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该借款,出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 还款借款到期后,甲方将本金利息划入乙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_;户名:_;账号:_。1、本合同项下借款以: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 万 _ 仟_ 佰_ 拾 _ 元_ 角_ 分,小写:_ 元。 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万 _ 仟

20、 _ 佰 _ 拾 _ 元 _ 角 _ 分,小写:_ 元;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归还本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_ 万 _ 仟 _ 佰 _ 拾 _ 元 _ 角 _ 分,小写:_ 元。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 万 _ 仟 _ 佰 _ 拾 _ 元 _ 角 _ 分,小写:_ 元。其中本金_万元,利息_万元。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期共计 _ 期,按月还款的,每月的 _ 日为还款日。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第八条 提前还款甲方使

21、用的借款可提前偿还,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提前还款金额应足额清偿;2、甲方提前 _ 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乙方确认。对提前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收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除计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权按借款总额的3%计收损失补偿金。第九条 保证1、保证人声明:保证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为主债务人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2、保证人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没有按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

22、清偿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催还到(逾)期借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3、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4、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5、保证期间,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它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丙方应提前 6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责任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丙方在30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3、6、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7、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丙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和其他费用,丙方均须承担责任。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其处理1、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1)向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3)未按约定方式支用借款资金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4)

24、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人,甲方拒绝;(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3)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业务;(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6)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7)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出借人行使上述正当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概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证本合同

25、可办理公证;本合同签订后 _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和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第十二条 费用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债权人因向借款人、保证人行使追索权而支出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2、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整体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丙方对此表示认可,丙

26、方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其保证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甲方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即可; 承接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有权代替乙方行使 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就本合同项下纠纷以该第三方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三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除另有约定外,三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送达方式:信函、快递、报刊、媒体、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乙方将文书送达到甲方、丙方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

27、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6、本合同发生争议由谷城县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三方签署(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由乙方支付出借款之日起生效。甲方、丙方声明:本合同内容经与本人协商并经乙方充分告知、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备注:甲方:_本人确定的书面文书送达地址:乙方:_丙方:_ _年 _ 月 _ 日 本人确定的书面文书送达地址:篇四:借款担保合同范本借 款 担 保 合 同合同编号:flg20130903x01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担保人1(丙

28、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担保人2(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万 元整(小写)¥00,000,000.00 元,利率为:月息 3.5%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利率/30天。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划入,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第三条 借款限期:借款

29、限期为 15天 ,即自 2013 年 9 月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日止。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第四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第五条 还款日期: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户 。借款人因条件变化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一)由 提供 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详见抵押清单)。 如抵押物贬

30、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二)由 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第七条 声明与承诺借款人声明如下:(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1、 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

31、供的抵押、质押担保: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借款人承诺如下:(一) 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二)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三) 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四) 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五) 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

32、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六) 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七) 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八) 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违约事件处理: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

3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2、借款利息(月利率3.5%)3、滞纳金(借款金额0.05%逾期天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第九条 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1、 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2、 货款人委托律师事

34、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费):3、 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4、 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5、 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35、。第十条 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一条 通知借贷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则视为送达:借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贷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附件下列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

36、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一) 借款借据:(二) 合同中列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三) 贷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时规定在本合同签署时和本合同签署后再行签署的所有辅助型文件。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借贷、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各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以下无正方)贷款人: 借款人:担保人1:

37、担保人2:年篇五:担保借款合同(保证人担保专用)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廊 保字_年第_号借款人:_贷款人:_担保人:_ 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借 款第一条 借款1.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1. 2借款用途:_ _ _。1. 3借款期限自_ _年_月_日起至_ _年_月_日止。1. 4借款利率: 。第二条 先决条件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2. 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3.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4. 3借款人、担保人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第三条 划款

38、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3.1 现金3.2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_ _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_ _。第四条 还款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4.1.1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每季度末支付利息。4.1.2 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月末支付利息。4.1.3 利随本清方式归还。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5.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5.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5.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5.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5.5出现影响还款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6.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6.2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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