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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海琦冠针织机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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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琦冠针织机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编号:生效日期:01/01/2016版本号: 001页码: Page 19 of 21职 业 卫 生 制 度上海琦冠针织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实施日期:2016年1月1日职业卫生制度发布令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使职业性危害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本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实施

2、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公司针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行动。上海琦冠针织机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14个主要制度,于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批准发布,发布日正式实施。公司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健康安全环境经理审核: _ Reviewed by HSE Manager 总经理批准: _ Approved by GM二O一六年一月一日19目 录第一章:总 则31.编制目的32.编制依据33.职业卫生管理体系34.适用范围3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1.职 责42.公司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4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5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3、制度61.法定代表人的职责62.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职责63.行政办公室职责64.各部门负责人职责7第四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81.职 责82.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策划、实施与运行83.职业病危害警示的策划、实施与运行8第五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91.定 义9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93.申报管理9第六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01.设施使用102.设施的使用、检查和维护10第七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1.购置原则112.发 放113.保管、使用11第八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121.职 责122.检测点及检测周期123.检测及处理12第九章:生产单位卫生“三同时”管

4、理制度131.相关术语和定义132.投资项目“三同时”治理设施范围13第十章: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41.档案管理142其他14第十一章: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51.定义152.报告153.紧急措施154.非一般事故155.档案管理15第十二章: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61.危害的目标分布16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163.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164.事故处理165.后期处理176.求助信号177.日常管理17第十三章:岗位职业卫生操作管理制度181.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182.职业病防护措施18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19第

5、一章:总 则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 “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提高处理突发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速度和协调水平,改善生产工作环境,防治职业病,避免和减轻职业危害对员工的健康损害,切实保护员工的健康及相关法律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3.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成立由经理担任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员工职业卫生工作,全厂员

6、工全力配合领导小组的管理。4.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琦冠针织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需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 责1.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1.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1.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1.2行政办公室1.2.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检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工作。1.2.2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

7、健康查体检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1.2.3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1.2.4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1.2.5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1.4 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2.公司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2.1职业防护2.1.1预防措施2.1.1.1 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2.1.1.2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

8、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2.2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2.2.2.1 对生产车间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2.2.2.2 对关键的工艺设备和管道,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2.2.2.3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2.2.2.4必须加强维修管理防尘防毒设施,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2.2.2.5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2.2.

9、2.6采取综合措施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消除尘、毒、噪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治职业病的发生。2.2.2.7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2.2.2.8在生产作业场所设冲洗设施,并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2.2.3职业卫生管理2.2.3.1贯彻执行有关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2.2.3.2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2.2.3.3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

10、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2.2.3.4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检查,突发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2.2.3.5员工上岗严格遵照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且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2.2.3.6危险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告示牌。2.2.3.7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2.2.3.8 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3.1随时跟踪生产区域安全卫生情况,若出现卫生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3.2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

11、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法定代表人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1.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1.4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5对

12、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2.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职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小组主要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如下:2.1组织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2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2.3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2.4经常检查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按期解决。2.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2.6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2.7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8改

13、进工艺,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9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2.10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3.行政办公室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3.1协助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2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及管理档案。3.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3.5组织和协助生产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

14、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3.7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4.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4.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4.2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按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4.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4定期检查范围内的工作场所,对相关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4.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4.6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

15、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第四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职 责1.1将职业病防治有关的规章制度告知员工。1.2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告知员工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3告知员工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其预防控制措施。1.4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2.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策划、实施与运行2.1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行政办公室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健康损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待遇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2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2.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

16、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4应在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设置警示标牌及警示标志,内容包括危害因素中英文名称、健康损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护措施等。2.5公司通过公告栏、合同、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及评价告知员工。2.6本公司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将如实告知员工。2.7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员工,由办公室负责告知员工本人。2.8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上报所属辖区卫生行政部门。3.职业病危害警示的策划、实施与运行3.1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及必要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应

17、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3.2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应当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3.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当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内容,即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3.4作业岗位、设备及化学品等材料的警示标识的种类、规格、设置等具体要求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8、。第五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1.定 义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3.申报管理3.1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3.2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

19、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3.3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负责部门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3.4公司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第六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设施使用1.1公司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1.2公司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

20、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2.设施的使用、检查和维护2.1生产技术部门日常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督促相关部门组织检修。同时每月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2.2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管理责任人,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2.3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2.4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

21、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第七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购置原则1.1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1.2采购部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1.3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效果检测报告的防护用品。2.发 放2.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员工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2.2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2.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

22、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5管理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各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2.7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2.8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9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计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发放。3.保管、使

23、用3.1采购部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工作并且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修等记录要建档保存。3.2各部门内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等都要详细记录,其中必须包括防护用品的领用人、数量、时间等内容。3.3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3.4员工上岗前需、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3.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员工个人按原价赔偿。3.6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第八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

24、制度1.职 责1.1生产部:负责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1.2公司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1.3档案办公室:建立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妥善保管相关检测档案。2.检测点及检测周期2.1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气体和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3.检测及处理3.1公司各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部门应专题报告

25、公司立项进行整改。3.2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环保部门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不正常,公司各部门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环保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并视实际情况安排临时检测任务。3.3生产技术部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报送相关负责人,办公室整理并按时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3.4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行政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部门,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第九章:生产单位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相关术语和定义1.1 “三

26、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2特种设备:叉车、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2.投资项目“三同时”治理设施范围2.1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类2.1.1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2.1.2尘、毒、噪声治理设施2.1.3采光和照明2.1.4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的空间布局设计2.1.5安全标志、标识、标线、信号装置、安全色度2.1.6通风、降噪、保温设施2.2消防安全类2.2.1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设计2.2.2报警装置、警示标志配置2.2.3灭火系统:包

27、括消防用水源、喷淋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2.2.4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施2.3环境保护类2.3.1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处置、治理设施2.3.2生态环境设施(绿化、卫生)2.4其他类2.4.1防雷系统设施2.4.2电气安全设计2.4.3排水功能设计第十章: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1.1行政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其中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职业病、既往病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1.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员工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

28、督检查人员、员工或其近亲属、员工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3员工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1.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一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1.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1.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1.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2其他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一章: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9、1.定义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2.报告2.1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行政部、安全保卫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人力资源行政部及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卫生部门报告。2.2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

30、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2.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3.紧急措施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3.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组织撤离现场工作人员;3.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3.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5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事故报告;3.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督生产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3.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及安全监督生产

31、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4.非一般事故对构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应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应详细记录,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5.档案管理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管理遵循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章: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本公司车间岗位存在的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2.1公司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发生重大危害事故时,由在公司的最高管理人担任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2.2 职责2.2.1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公司

32、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2.2.2指挥部:发生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2.2.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成员:协助总指挥做好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

33、通报及危害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3.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都有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4.事故处理4.1一般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4.2重大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

34、应急救援措施。4.2.1 最早发现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生产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危害事故源。4.2.2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危害事故现场。4.2.3指挥部成员根据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4.2.4指挥部成员到达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5.后期

35、处理5.1在主管人员的指挥下,组成由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和发生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5.2组成由公司主要管理人和参加事故处理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6.求助信号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消防火警电话 119,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7.日常管理7.1为了能在公共卫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

36、的完备和充足供应。7.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章:岗位职业卫生操作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1.1粉尘1.1.1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1.2噪声1.2.1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气体在管道中产生的气体动力噪

37、声。主要有机床、和空压机等。1.2.2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1.2.3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2.职业病防护措施2.1防尘

38、措施2.1.1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设备配备除尘装置。2.1.2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2.1.3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2.2防噪声措施2.2.1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2.3防暑降温措施2.3.1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2.3.2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2.3.3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高温区通风。2.3.4值班室在夏季高温时可适当开启空调降温。3.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3.1粉尘3.1.1车间粉尘较为严重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3.1.2参与粉尘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呼吸不顺、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3.1.3处置粉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爆炸的措施。3.2噪声3.2.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3.2.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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