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公用管廊电缆敷设桥架招标文件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
公用工程
招 标 文 件
标 书 编 号: YHJSM 招字(2012)第129号
设 备 名 称: 公用管廊电缆敷设桥架
招 标 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编制单位: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部
编
二○一二年十一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书………….……………………………………(3)
1. 招标内容………………………………………………………(3)
2. 技术要求……………………………………………….…… (3)
3. 现场技术条件………………………………………….…… (3)
4. 有关说明………………………………………………………(4)
5. 拒 收………………………………………………………(5)
6. 技术服务………………………………………………………(5)
7. 货物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5)
8. 供货时间………………………………………………………(5)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6)
1. 项目概况………………………………………………………(6)
2. 投标费用…………………………………………….……….(6)
3. 投标人条件……………………………………….………….(6)
4. 招标文件………………………………………………………(7)
5. 投标文件………………………………………….………….(7)
6. 开 标……………………………………………………….(10)
7. 评 标……………………………………………………….(10)
8. 定 标………….……………………………………………(11)
9. 授予合同………………………………………………………(11)
10. 纪律与保密……………………………………………………(11)
第三部分 评标纪律…………………………………………….(13)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14)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1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七部分 附件…………………………………………………(31)
第一部分 招标书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项目指挥部招标委员会研究,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公用管廊电缆敷设桥架在国内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1. 招标内容:电缆敷设桥架的制造、运输和现场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试运行期、质量保修期备品备件以及质量保修期满足够运行两年的备品备件等。电缆桥架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如下:
A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钢质托盘电缆桥架
600x150
Q235A
13350
米
详见电缆桥架请购技术
B标段:
托盘式系列单位mm
梯级式系列单位mm
材质
规格
型号
复合环氧树脂电缆桥架
玻璃钢电缆桥架
金属桥架—钢制/不锈钢
铝合金电缆桥架
材质
规格
型号
复合环氧树脂电缆桥架
玻璃钢电缆桥架
金属桥架—钢制/不锈钢
铝合金电缆桥架
200×100
200×100
200×150
200×150
200×200
200×200
250×100
250×100
250×150
250×150
250×200
250×200
300×100
300×100
300×150
300×150
300×200
300×200
400×100
400×100
400×150
400×150
400×200
400×200
450×100
450×100
450×150
450×150
450×200
450×200
500×100
500×100
500×150
500×150
500×200
500×200
550×100
550×100
550×150
550×150
550×200
550×200
600×100
600×100
600×150
600×150
600×200
600×200
650×100
650×100
650×150
650×150
650×200
650×200
700×100
700×100
700×150
700×150
700×200
700×200
750×100
750×100
750×150
750×150
750×200
750×200
800×100
800×100
800×150
800×150
800×200
800×200
850×100
850×100
850×150
850×150
850×200
850×200
900×100
900×100
900×150
900×150
900×200
900×200
950×100
950×100
950×150
950×150
950×200
950×200
1000×100
1000×100
1000×150
1000×150
1000×200
1000×200
1050×100
1050×100
1050×150
1050×150
1050×200
1050×200
1100×100
1100×100
1100×150
1100×150
1100×200
1100×200
1200×100
1200×100
1200×150
1200×150
1200×200
1200×200
线槽式系列单位mm
槽式系列单位mm
材质
规格
型号
复合环氧树脂电缆桥架
玻璃钢电缆桥架
金属桥架——钢制/不锈钢
铝合金电缆桥架
材质
规格
型号
复合环氧树脂电缆桥架
玻璃钢电缆桥架
金属桥架——钢制/不锈钢
铝合金电缆桥架
75×50B
200×100
75×75B
200×150
75×100B
200×200
100×50B
250×100
100×75B
250×150
100×100B
250×200
125×50B
300×100
125×75B
300×150
125×100B
300×200
150×50B
400×100
150×75B
400×150
150×100B
400×200
200×50B
450×100
200×75B
450×150
200×100B
450×200
500×100
500×150
500×200
550×100
550×150
550×200
600×100
600×150
600×200
650×100
650×150
650×200
700×100
700×150
700×200
750×100
750×150
750×200
800×100
800×150
800×200
850×100
850×150
850×200
900×100
900×150
900×200
950×100
950×150
950×200
1000×100
1000×150
1000×200
1050×100
1050×150
1050×200
1100×100
1100×150
1100×200
1200×100
1200×150
1200×200
请各投标人报单米造价,B标段该部分报价不计入总价;作为后续项目续签的参考依据。材质厚度为2.5mm,钢制热镀锌电缆桥架,长度为6米/根。
2.技术要求:
其他技术资料详见第七部分附件19。
3. 现场自然条件
3.1 气温
年平均气温:5.9℃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29.7℃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3.50℃
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1978年1月):-22.3℃
历年最热月平均气温(1971年7月):24.9℃
3.2 气压
年平均气压:735.6mb
3.3 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24.0mm 日最大降雨量:15.1mm
3.4 蒸发量
年最大蒸发量:3770.2mm 年平均蒸发量:3566.3mm
3.5 湿度
最高月相对湿度:44% 最低月相对湿度:18%
年平均相对湿度:26%
3.6 日照时数
年平均日照时间数:3078.3h
3.7 风向及风速
全年主导风向:SW,频率18.4% 夏季主导风向:W
最大风速:28.3 m/s 年平均风速:4.1m/s
历年最大积雪深度:1cm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1400mm
空气含氧量与平原地区的百分比:74.1% 干球温度:22.2 ℃
湿球温度:16.5℃ 干燥度:19.6
4. 相关说明
4.1投标人必须提供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两年备品备件的定义是为保证设备质量保修期满后两年内所应准备随时可以更换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更换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2 请报出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两年备品备件价格有效期为 两 年,超出有效期时价格浮动± 10 %。本条作为评标条件进行评标打分,两年备品备件清单装订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中,两年备品备件清单价格装订在商务标书中。两年备品备件价款不包括在商务投标总报价内。
4.3 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包括外购件、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利税、运输(到达指定地点运费)、保险、管理等合同材料交付招标人前的一切费用。在报价内所能提供的备品备件应列表注明。
4.4 质量及验收:本招标书中的设备,除参照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制造以及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外,其设备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书及图纸的要求。其详细的质量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双方技术附件执行。
4.4.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提供的投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限(自质量保修期满之日起算)为材料合理使用寿命周期作出承诺,此项内容将作为技术标评标打分项。
4.5 到货方式:设备出厂检验合格后,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到货方式一次性成套到货,招标人安装现场落地到货。具体方式参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第七条之规定。
4.6 对于超限需分段运输、现场安装的设备说明其现场组焊、检验及试验的施工组织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无此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4.7 对于超限设备说明其运输方案,并说明该方案的可靠性。
4.8 设备表面涂漆颜色按常规;设备包装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执行。
4.9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措施(包括质量保修期及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列表并详述质量保修期满后的委托维保措施、内容和计费标准或单次费用。
4.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有权派有关人员前往投标人核实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如有重大出入,以骗标处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4.11 招标人每次将合同款汇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的基本帐户,且中标人应为合同项下所有结算和收款事宜指定具体的经办人。
5.拒收:材料及其零部件在制造材质、制造工艺、设计上与本次招标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性能指标、材质不一致时,或不符合质量及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时,该材料将被拒收。在此种情况下,招标人将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且将按合同条款部分中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6.技术服务
6.1 投标人应列出所能提供的一切技术服务内容。
6.2 投标人负责现场安装、操作工培训、调试期的技术服务 。
7.投标报价书计价办法:
7.1 包括生产制造、检验、运输、保险、管理等全部费用。
7.2按照电缆桥架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报总价和分项价,详见第七部分投标报价表格式。
7.3此次招标请各投标单位报各种电缆桥架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外购件、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利税、运输(到达指定地点运费)、保险、管理等全部费用。
7.4提供电缆桥架为图纸直线距离,投标人在报价时在分项报价表中应提供配套的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等的单价,在签订合同时以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的实际用量为准(增减合同总价)。
8. 到货地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公用管廊电缆敷设桥架安装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货物的到货以货物现场落地为准。
9.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
1.2 项目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1.3 资金来源:自筹
1.4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收货单位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
公路运输: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公用管廊电缆敷设桥架安装现场。
2. 投标费用: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包括投标文件的编写、投递及其它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不管中标与否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的费用。
3. 投标人资质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质与权利。
3.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1.3 具有完善的相关专业且第三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
3.1.4 应有独立、完备的制造、检验设备及组装场所,以保证成套设备的质量。
3.1.5 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资质,以及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条件设备的销售业绩表(用户名称、型号、投产年月),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注:投标企业证明业绩时须提供业绩厂家联系人座机和手机号码。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货币;
3.1.7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3.1.9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1.10对设备使用现场及环境有一定深度的了解,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现场技术服务。
3.2 对所有的投标人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3 通用设备和材料采用国内品牌或行业名优产品,或同类装置连续使用五年以上优良业绩的产品。国内品牌只接收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收代理商的投标。
3.4 投标人为招标设备生产单位的销售公司时,投标人须具有设备生产单位对本项目(工程)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委托授权。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第一部分《招标书》、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评标纪律》、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第七部分《附件》组成。
4.2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采用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联系电话:0979-8448242 电子邮箱:ZGYH_2008@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做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 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组成
5.1.1 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5.1.2 投标人承诺函
5.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详见第七部分附件10
5.1.5 附件详见第七部分《附件》
5.1.6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1.7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不得包含商务标内容。
5.1.8 投标时必须提供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设备所有图纸(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其他技术资料。
5.1.9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 投标文件的编制
5.2.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5.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六、七部分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5.2.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5.2.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即 2012 年 12 月 25 日至2012 年 2月 24 日。
5.2.4 投标保证金
5.2.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5.2.4.2 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人帐户,在报送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注意:本次招标不接收银行保函。
5.2.4.3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单位全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行号:104859104012)
银行账号:105011878987
5.2.4.4 对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4.5 未中标人待投标结果公布且无第5.2.4.7、10、11条规定情形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5.2.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并提交了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时退还。
5.2.4.7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2.4.7.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2.4.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5.2.4.7.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约定的价格、付款条件、到货期、设备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质量等签订合同)。
5.2.4.7.4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若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履约签订合同。
5.2.4.7.5 开标后,在签发正式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的业绩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预中标企业瞒报或谎报业绩的等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将此作为骗标处理,并不予退还该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2.4.7.6 无论是否中标,发现挂靠其他单位进行投标,均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2.5 投标人建议: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1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5.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2.6.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5.1至5.2.2及5.4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六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2.6.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报价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2.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签字人印章。
5.3 投标报价
5.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6的格式认真填写投标报价总表和投标报价分项表。
5.3.2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金额作相应的修正。
5.3.3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投标报价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5.3.4 货物投标总报价应包括第一部分招标书4.3条要求的费用。
5.3.5 提供电缆桥架为图纸直线距离,投标人在报价时在分项报价表中应提供配套的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等的单价,在签订合同时以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的实际用量为准。
5.4 投标文件递交
5.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志
5.4.1.1 技术标和商务标按下述要求分别胶封、单独包装并密封。
技术标内容:除第七部分《附件》附件6价格表外的所有内容。
商务标内容:第七部分《附件》中附件6价格表以及配套电缆桥架弯通、三通等的单价表。
5.4.1.2 在开标后,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递交用Microsoft Office for Windows 97’中文版或以上版本制作的载有投标内容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每份投标文件装订整齐胶封成册,不得用活页夹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4.1.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5.4.1.4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4.1.5 如果内外层包封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由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办公楼八楼会议室。不接收邮寄及传真的投标文件。
5.4.3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2012 年 12 月 25日10:00 时以前送达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原封不动地退还投标人。
5.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5.4.4.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4.4.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2年 12 月 25日10: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6.2 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6.3 开标会议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6.4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6.4.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6.4.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6.4.3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约定的规定格式投标,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6.4.4 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6.4.5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光盘的投标。
6.4.6 投标文件中未实质响应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条款。
6.4.7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7.评标
7.1 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评标办法》进行。
7.2 评标程序
7.2.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7.2.2 投标文件的澄清:开标以后,招标人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3 初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初评内容为:
① 投标人资格文件是否齐全、合格;
② 投标书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③ 投标书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
④ 投标书以及对投标书的补充修正是否都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⑤ 是否对招标文件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
⑥ 投标设备的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2.4 详评:对通过初评的投标人进行详评,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采用百分制打分的方法,根据各评标因素所占的比例对各投标人打分。
7.2.4.1 技术评标因素: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7.2.4.2 商务评标因素:投标报价。
8. 定标: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9. 授予合同
9.1 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9.3 履约保证金
9.3.1 按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条执行。
9.3.2 因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而支付给招标人。
9.4 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
9.5 投标人应当接受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条款。
10. 纪律与保密
10.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0.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0.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0.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0.5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0.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0.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取消。
11. 陪标、串标、围标、质疑和投诉
11.1 陪标、串标、围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陪标、串标、围标的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有陪标、串标、围标的中标结果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投标人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允许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范围内投标,并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1.2 质疑: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受理,采取书面质疑书面答复,口头质疑口头答复。
11.3 投诉:按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办{2011}41号)文件《青海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部分 招标评标纪律
1.整个评标过程在监督部门依法监督下进行。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开标会议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评标情况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任何人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解释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工作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有关的人员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8.各评标专家独立完成投标文件的查阅、审核等内容和程序,除有疑异和需共同讨论的议题外不准互相商讨,并按规定独立完成评标和打分。评标委员会主任或专家之间互相不得有意引导。
9.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离开评标现场,关闭手机,统一保存。
10.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11、监督电话:
格尔木市检察院反贪局监督室电话:0979-8412986
盐湖股份公司监审处监督电话:0979-8448080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评标决标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选的原则;坚持质量优、技术含量高、设备性能可靠、价格合理、信誉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成员开标前由监督部门依据招投标法规定按比例从专家库中抽签确定。
3.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为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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