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外幕墙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怀来昊璟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4年3月目 录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合同样本第八章 图纸(另附)投标邀请书致: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怀来昊璟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外幕墙工程 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以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现诚邀贵公司参加本工程 施工 投标。1、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外
2、幕墙工程(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包括外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雨棚及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安装等。(3)工程地点: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9日,总工期60日历天(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方式请到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19 日至 2014 年
3、3 月 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4 月8 日 10 时 00 分。6、开标地点: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1层1106室)招标人:怀来昊璟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13522872091招标代理机构:张家
4、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辽海国际大厦11层08室联系人:马志 联系电话:0313-5900009 13091316079邮政编码: 075000 传真: 0313-5900042 邮箱:gxgczxgs2014年3月19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外幕墙工程工程地点:怀来金泉时尚广场二期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9日,总工期60日历天2招标形式: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包括外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
5、、雨棚及铝合金门和铝合金窗安装等。3资金来源:自筹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报价方式:施工图预算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全部图纸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中的误差及材料涨价风险由投标人统一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对综合单价及总报价作任何调整。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小写)10000元 交纳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名称: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
6、家口市桥东区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20号楼辽海国际大厦1108室开户行:中国银行张家口市南新区支行账号:100562983682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华侨宾馆一楼会议室联系人:马志 电 话:0313-590000910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4 月8 日 10 时 00 分11开标时间:2014 年 4 月8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河北省怀来县沙城镇华侨宾馆一楼会议室12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代表持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二
7、章)14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15确定中标人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6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7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18施工单位拟在本项目任职的建造师不得更换,不得有其它兼职,必须常驻现场。19投标人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踏勘前须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负责安排相关事宜。20工程款支付方法: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的全部工程尾款,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21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由中标方支付。22本招标文件凡是
8、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其投标将被否决。一、 总 则、工程说明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1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2.1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3.2参加
9、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3.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的投标答疑。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技术
10、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合同样本第八章 图纸(另附)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送达地点为: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6.2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
11、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所有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三、 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价格8.1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投标报价方式,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8.1.1本工程具体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及相关规定。8.1.2河北省和张家口市现行的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8.1.3材料采购供应方法及价款结算办法,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另行规定,本次招标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说明外,均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8.1.4施工期间的工期奖罚,工程质量奖罚,按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8.1.5投标人有自主报价的权利,在本招标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情况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自
13、主报价。8.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详见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12、投标答疑12.1 除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
14、踏勘及答疑会议外,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12.2 勘察现场的时间由投标人与招标人提前联系,具体商定。12.3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12.4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表达不清的条款或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12.5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招标人发现的问题,都有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2.6对本须知第5.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但施工方案的内容中如有修改可不用加盖印章。13.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投标保证金14.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第7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3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14.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5.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4.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
17、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且不得活页装订。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袋内递交,封套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必须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单位公章作为骑缝章。15.3封套包封上应注明下列标识:15.3.1工程名称15.3.2招标人名称15.3.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15.3.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15.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加盖印鉴)15.3.6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16.2招标人可
18、以按本须知第7条项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6.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17.3根据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
19、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六、 开 标18、开标18.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代表持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8.2开标会议在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密封情况,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1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8.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18.3.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18.3.3未按规定的格
20、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8.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4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七、 评 标19、评标内容的保密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编制细节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19.3评标机构的成员可以采用随机抽取的方
21、法确定,名单连同中标结果在确定前严格保密。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或进行质询,先以口头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合同的授予21、合同授予标准2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2、中标通知书2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
22、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将中标单位及其有关资料报有关监督机构备案,经招标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3 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
2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并报招标监督机构审查备案。23.2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二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第二条 本办法已贯彻招标人对本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三条 按下述解释顺序排列的规范性文件对本办法具有约束力。本办法应理解为招标人根据下述文件、针对本工程具体实际制定的操作性文件,无论本办法中是否引用或涉及,凡下述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均适用于本工程评标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24、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1.在本办法中规定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其相关的评价标准,包括需量化的因素及分值标准;2.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审标准及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量化打分;3.按照评分分值判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的满足程度。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依照本办法(包括设定的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及提供的适用公式、表格等)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除非是本办法第三条中提及的规范性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在本办法中未明文规定的评价因素及标准或方法均不适用于本工程评标。二、评标委员会及评标程序第六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第七条 受聘专家的资
25、格、来源及聘请方式遵从相关规定。第八条 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将公推一名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主任将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第九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每位专家进行独立评标,不能干预其他专家的意见。第十条 评标程序为评委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初审阶段(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及错误修正);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确定排名顺序。三、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未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被评标委员会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包括下述具
26、体内容:(但不限于)1.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投标文件且内容清晰可辨;2. 投标文件的签署:是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署;3.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是否不存在重大偏差;4. 投标文件是否没有附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5.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如果否,请写明原因;6. 是否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否,请写明原因)。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评审程序:1.每位评委按本办法分别独立评审并填写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格式见表三)。规定:未通过该表中任何一项内容评审的,该评委即应判定此投标人未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2.汇总评审结
27、果,填写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汇总表(格式见表四)。规定:每位评委的独立评审结论为一票,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即为通过了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第十四条 无效标的界定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人的投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以否决其投标(不限于以下情况)。(1)投标文件载明的
28、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6)投标人递交了替代方案或选择性投标文件;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要求在其余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四、详细评审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错误修正:1
29、.评标委员会出于判定投标价格是否合理的目的,已对被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预算书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招标人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错误修正: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2)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时,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积出的总额与标出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所得出的计算结果,其目的仅在于确定投标价格以
30、及各项单价,费率的合理性,并针对这种合理性依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报出投标价格进行评判。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除前款所述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错误修正原则外,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错误或失误,只要这种错误或失误不构成对工程范围、质量、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人的权利及招标人的义务等方面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则招标人将依据下述原则修正此类错误或失误,若投标人拒绝这种修正,则其有可能因此失去中标机会。1)对同一
31、内容,如果数字表示与文字表示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或数据为准;2)对同一内容,在投标文件的不同位置有不同的描述时,联系前后文字含义,以符合其本来含义的描述为准。如果不能对其本义做出明确判断,则以对招标人有利的描述或招标人认定合理的描述为准;3)对明显的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将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4)对除前述三类以外的其他错误或失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其 可以推知的正确含义进行必要的修正;5)一旦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依据上述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正,交由投标人确认并纳入双方签订的相应的合同文件中。第十六条 所谓详细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下述两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1. 技术部分
32、评审:满分为50分,具体内容见表一。2. 商务部分评审:满分为50分,具体内容包括:对投标报价进行量化评分。第十七条 技术部分评分记录表见技术标评分表,表格中规定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和对应的分值标准。第十八条 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在于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第十九条 商务标评定办法及有关说明1.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本工程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2.基准价的形成: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与基准价进行比较,用插入法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每比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2分,每比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5分,减完为止(评分保留两位小数)。五、推荐中标候选
33、人并编制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 评审程序: 1.每位评委应按本办法分别使用评标小组成员评分记录进行独立评审;2.将每位评委的评审结果汇总并填入评分汇总表。第二十二条 使用评分汇总表汇总各位评委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评分。规定:1.每位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标人排序。3.评标委员会将最终得分排名为前三名的投标人确定为本工程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将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将附上全部评标过程记录文件及结果文件。六、附则第二十四条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及
34、对应分值、有关备注、附注等,应当做本办法的一部分来解读。任何人员在复制、使用这些表格格式时均不得擅自对此做出更改。第二十六条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有确实证据证实投标人有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告其投标无效。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招标人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七、评分表表一、技术部分评分表(满分为50分)技术标评分表项目名称: 评标日期: 评委签字:序号评分标准满分评分标准得分范围 投 标 人1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5科学合理4.0-5.0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2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
35、科学合理4.0-5.0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3质量、环保目标及质量和环保保证措施5科学合理4.0-5.0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4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安排计划5科学合理4.0-5.0比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科学合理4.0-5.0比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5科学合理4.0-5.0比较合理3.1-3.9一般2.0-3.0缺项07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业绩及管理经验5建造师为一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3.1-5.0建造师为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36、。0.1-3.08近三年从事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5开标时必须查验投标单位携带的业绩合同原件。每有一项业绩加1分,最多得5分0-59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10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7.0-10.0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较明确,质量保证措施一般3.1-7.0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含糊,质量保证措施较差1.0-3.0缺项0得分合计17表二 评标小组成员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 得分评分项目评标小组成员技术部分得分即算术平均分总分名次排列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评委签 字 表三 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项目
37、名称: 评标日期: 评委签字:序号 投标单位 审查内容及要求1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投标文件且内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的签署:是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署。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是否不存在重大偏差4投标文件是否没有附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如果否,请写明原因)6是否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否,请写明原因)7结论:该投标人投标是否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注:1.本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2.凡符合性评审中有任何一条未通过评审要求的投标,即界定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表格相应位置中记录各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是打“”,不
38、是打“”。- 52 -表四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汇总表投标人名称或编号总票数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是否通过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说明:1.“总票数”指有效的评审权票,即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2.“赞成票”指在独立评审时认定投标人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评委人数。3.“反对票”指在独立评审时认定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评委人数。4.“弃权票”指在独立评审时对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未做出明确判断的评委人数。5.当赞成票超过总票数的半数时,投票人最终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用“”表式;未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用“”表示。第三章 技术规范一、现场自然条件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
39、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在投标人勘察施工现场时由招标人负责交底。二、现场施工条件已达“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需要。三、技术要求:1、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执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本工程的幕墙立面图仅表示立面形式、分格、开启方式、颜色和材质要求其中玻璃部分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3、幕墙玻璃均为安全玻璃;玻璃幕墙采用在线Low-E6+12A+6玻璃;4、玻璃雨棚、铝板幕墙、玻璃雨棚并入幕墙工程,幕墙工程应由承包商应依据建筑设计,进行施工图二次设计,并及时向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立面分隔、预埋件和受
40、力部位等详细资料,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5、幕墙工程应满足防火墙两侧、窗间墙、窗坎墙的防火要求,同时应满足外围护结构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要求;6、幕墙工程应与楼板和房间隔墙、柱之间应封堵,并满足隔声等物理要求;7、幕墙工程应配合土建同时进行,并满足机电、擦窗设备、景观照明工程的各项要求。8、本建筑为乙类建筑。本设计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3.2.2条,乙类建筑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其他热工指标应符合3.2.2-1、3.2.2-2规定;幕墙施工时应提供各项热工指标检测报告。9、机房楼玻璃幕墙传热系数:1.90W/M2.K附属楼楼外窗及玻璃幕
41、墙传热系数:2.3W/M2.K外窗及玻璃幕墙遮阳系数:SC:0.6,采用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玻璃的遮阳系数0.6;透明玻璃幕墙不应低于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3级,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四、规范要求: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建筑幕墙GB/T21086地方相关部门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五、质量保证:1、 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系统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42、所有的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复检合格证明。承包人须对整个工程提供质量保证书。2、 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还应有继续1年的质保期。3、 承包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售后技术服务支持。六、验收方法:本工程应由招标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主要器材供应厂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验收时应承包人应出具下列文件:1、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2、所有材料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报告;4、中间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全部竣工资料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 项目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