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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线路杆塔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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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XXXXX有限公司35KV输电线路杆塔招标技术规范建设单位:XXXXXXX2014年3月 日目录一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通用技术规范41 总则42 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7附 录 A 供 货 业 绩19附 录 B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20附 录 C主 要 试 验 设 备 清 单20二、10kV750kV 输电线路铁塔专用技术规范21表1 货物需求一览表21表2 供货范围一览表(投标人填写)211 工程概况212 铁塔结构特征223 损耗、备件与合同结算重量224 原材料要求225 杆塔基座226 技术差异表22附 录 A货 物 需 求 明 细23附 录 B 技术规范通用

2、部分条款变更23附 录 C 塔 型 一 览 图24一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通用技术规范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 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铁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紧固件采购、铁塔构件加工、 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4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

3、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 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 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达到 GB/T 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 输变电钢管 结构制造技术条件、Q/GDW 384 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等标准的要求。 1.1.6 铁塔制造企业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 进行。中标方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

4、而解脱中标方提 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中标方若发现技术文件有不正确之处,必须通知业主, 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 1.1.7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9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

5、1.10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人资格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基本资 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 投标人应提供 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颁发有效的铁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铁塔生产许可证应与所投标包电压等级相符合;投钢管杆或钢管塔的投标人应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 电压等级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1.2.2 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电压等级和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铁塔供货记录并填写附录 A ,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

6、名称、供货数量、合同价格、订货时间、交货时间及相应的证明。 1.2.3 铁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1.2.4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 1.2.5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 (同一合同10及以上退货)。 1.2.6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 进度。 1.2.7 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中标方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 据的任何差异均需招标方予以认可。 1.2.8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招标产品的人

7、员、检验设备、生产装备、台班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等资料并 填写附录 B 、附录 C 。 1.2.9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如涉及 Q 420 或 Q 460 高强钢焊接、直 缝焊管与法兰焊接,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高强钢焊接、直缝焊管与法兰焊接工艺文件、高强钢焊接管理 人员、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冷加工、热加工工艺文件。 1.3 工作范围 中标方的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铁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 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 1.4 标

8、准和规范 中标方在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之外,中标人必须执行表 1 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标准间 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高的标准。 表 1 应 执 行 的 标 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号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2333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 80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5六角螺母 C 级GB/T 416锌锭GB/T 4707碳素结构钢GB/T 7008热轧型钢GB/T 7069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10扣紧螺母GB/T 80511气焊、焊条手工电弧、

9、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11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213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15紧固件 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GB/T 3098.116紧固件 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 3098.2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7418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19碳钢焊条GB/T 511720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21紧固件 热浸镀锌层GB/T 5267.322六角头螺栓 C 级GB/T 578023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10、 811024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5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978726碳钢药芯焊丝GB/T 100452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T 1134528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 1247029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30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 17493 表 1 (续)序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号31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32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件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 764.433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

11、T 516834焊接用二氧化碳HG/T 253735焊接用混合气HG/T 372836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 322337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4 部分:磁粉检测JB/T 4730.43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5 部分:渗透检测JB/T 4730.539铁塔用热轧角钢YB/T 416340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Q/GDW 384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 生产进度表: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控制表。生产进度控制表应以横道图表示材料采购、审图放样、样塔加工及试组装、批量生产、镀锌、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 运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

12、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5.2 中标方在试组装前 7 天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 1.5.3 文件和图纸: 1) 合同签订后 1030 天内(少数塔型除外),招标方按塔型分批向中标方提供铁塔加工图,每个塔型 1 式 4 份。铁塔制造完工后 20 天内,中标方将 2 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 图提供给招标方。 2)果中标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中标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中标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3) 如需修改设计时,中标方

13、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招标方,提交文件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中标方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 1.5.4 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投标人应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工艺 规程)。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 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 1.5.5 铁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 铁塔在出厂时,中标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 产品出厂合格证(含镀锌合

14、格证书),1 式 2 份。 2) 钢材、焊条、焊丝、锌锭及紧固件原始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各 2 份。 3) 铁塔加工清单 1 式 2 份。 4)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 2 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 5) Q420 、Q460 角钢、20 号以上大规格角钢、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关键原材料的延伸监造证明 1 份。 6) 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2 套。 7) 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 20 天内,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草图各 2 套。 1.6 交货 生产进度表规定了每一标段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交货期指铁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中标方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

15、的包装清单。 2 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 概述 输电线路铁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 1.4 节相关标准的要求。 2.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 角钢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1 一般要求 1) 角钢塔制造除符合 GB/T 2694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 铁塔用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按材料炉批 号对制造铁塔所用的钢板、角钢、钢管、法兰、螺栓进行复验。 3) 对 Q420、Q460 高强角钢、20 号以上大规格角钢应进行延伸监造,并按炉批号提供监造证明。 4) 从事 Q420、Q460 高强钢焊接的人

16、员,应取得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书。 5) 铁塔材料涉及 Q420、Q460 等高强钢时,中标方应依据 JGJ 81 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并编 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 6)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 2 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冷加工作业。 表 2 工 作 地 点 温 度 项 目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冷弯曲钢材牌号Q235工作点温度不低于51010Q345055Q420500Q460500 7) 不同材质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 材 质 剪切最大厚度(,mm) 冲孔最大厚度()Q2352416Q3452014Q420

17、1412Q4601210 8) 构件加工允许偏差见表 4 ,其余参见 GB/T 2694 。 9) 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2.2.1.2 切断技术要求 钢材的切断可以采用冷切割(锯切、剪切)或热切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冷切割应优先采 用锯切,热切割宜优先采用等离子切割,热切割后应对切割面进行处理。 2.2.1.3 制弯技术要求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 (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 (加热温度为900 950),但不得不均匀加热制弯,如采用割炬、割嘴烘烤等制弯。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 750和 800之前

18、,应结束加工,Q420、Q460 钢在 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并符合高强钢热加工的有关规定。 2.2.1.4 制孔技术要求 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质允许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 2-2 规定,大于表 中规定时应采用钻孔工艺。 冲孔后构件周围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面缺陷,大于 0.3mm 的毛刺应清除;钻孔后孔内壁粗糙度应达 到 3.2m Ra 6.3m 。 2.2.1.5 焊接技术要求 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焊接和检验,其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应符合 GB 50205、GB/T 2694 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述要求: 1) 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

19、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2) 定位焊用所用的焊接人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焊厚度不宜超过 设计焊缝高度的 2/3 。 3) 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工艺文件施焊。 4) 对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按规定对一、二级焊缝进 行内部质量检验。 2.2.1.6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 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允许偏差的最小值。 2.2.1.7 热浸镀锌要求 热浸镀锌应符合 GB/T 2694 和 GB/T 13912 的要求,按规定对镀锌质量进行检验。 热浸镀锌过程中应控制构件的变形

20、,当超过规范要求时应进行矫正,矫正中若损坏镀锌层应重新镀锌。 2.2.1.8 试拼与试装技术要求 零件、构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铁塔的试装可采用黑件、卧式或立式试组装,应组装 4 个面(个别塔腿可装 2 个面),整塔试组装时应有招标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 就位。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2) 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

21、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 0.3mm 或 0.4mm (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 3) 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 50 ,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 3 个(包括 3 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 4) 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5) 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 ) 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b )

22、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 ) 构件偏差的抽查; d ) 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6)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 应由中标方提出清单报招标方,经设计单位修改后,中标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如中标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中标 方承担。 7) 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2.2.1.9 塔脚板制作 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孔位、孔距满足设计要求。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

23、不得有超过 2mm 空隙。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缺陷,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2.2.2 钢管结构、钢管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2.1 一般要求 1) 钢管结构、钢管塔制造除符合 DL/T 646 、Q/GDW 384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 铁塔用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按材料炉批号对制造钢管塔所用的直缝焊管、法兰、钢板、角钢、螺栓进行复验。 3) 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钢管塔用关键原材料应进行延伸监造,并按炉批号提供监造证明。 4) 钢管塔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焊接员,应取得电网钢管结构焊工资格证书,从事其

24、他钢管塔一、 二级焊缝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电网钢结构焊工资格证书。 5) 钢管塔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检测方法的资格,薄壁管对接焊缝超声波检验人员 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6) 中标方应依据JGJ 81 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评定项目能够覆盖本工程的范围,并依据焊接 评定结果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 2.2.2.2 钢管塔构件制作技术要求 1) 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等冷加工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 2 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冷加工作业。 2)钢管塔不同材质构件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满足表 3 的要求。制孔其他技术要求应满足本规范 2.2.1.4 的要求。 3) 切割相贯线

25、、环形加强板等不规则构件时,应采用数控相贯切割机进行切割。 4) 在钢管上开槽时应避开钢管纵向焊缝,宜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手工火焰开槽时,应先在钢管上钻孔定位,再开槽。 5) 制作 U 形板时,应均匀加热,不得采用手工焊炬局部加热,热弯温度控制在 800950,然后自然冷却。 6) 钢管塔主柱、横担主材不得冷矫正,其他构件弯曲度小于 10时,可以进行冷矫正,矫正后构件截面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当环境温度低于 0时,Q420、Q460 级材料不得进行冷矫正;当环境温度低于-12时,所有材料不得进行冷矫正。进行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 900,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

26、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0.5mm 。 2.2.2.3 钢管塔构件装配技术要求 1) 钢管拼装应制作专用模具,拼装的部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2) 对批量少或构造复杂不具备互换条件的部件,生产时做好标识留有记录,以备运输、安装等过程中损坏或重新加工时查用。 2.2.2.4 钢管塔构件允许偏差 1) 钢管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钢管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除满足 DL/T 646 、Q/GDW 384 以外,还应满足表 5 的要求。 2 ) 钢管塔构件装配允许偏差。钢管塔构件装配允许偏差除满足 DL/T 646 、Q/GDW 384 以外,还应满足表 6 的要求。 2.2.2.5 钢管塔焊接

27、技术要求 钢管塔焊接除满足设计图纸、DL/T 646 、Q/GDW 384 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焊接过程中所使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的品种、牌号必须与被焊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焊接材料的验收、保管及使用管理应符合 JB/T 3223 的规定。 2) 定位焊前,焊工应核对焊件的装配偏差,偏差超过要求时不得焊接。定位焊所用的焊工、焊接 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的要求相同。 3) 所有焊缝焊后的焊渣必须清除干净,焊接时的作业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焊条电弧焊或药芯焊丝自保护焊时焊接作业区风速不超过 8m/s、气体保护电弧焊时焊接作业

28、区风速不超过 2m/s 。 b)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 4) 当焊接工艺评定或设计文件有预热、焊后热处理要求时,应按规定进行预热、焊后热处理,但下列情况下必须对焊件进行预热: a) 焊接 Q345 以下等级钢材时,环境温度低于10;焊接 Q345 钢时,环境温度低于 0, 焊接 Q345 以上等级钢材时,环境温度低于5。 b) 当Q345 级钢材厚度超过32mm,Q420 级钢材厚度超过28mm,Q460 级钢材厚度超过24mm 时。 5) 钢管塔加工时焊缝的质量要求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未规定时,按下列要求执行: a) 法兰与钢管环向对接焊缝、连接挂线板焊缝应满足一级焊缝质量要

29、求。 b) 横担与主管连接焊缝应满足二级焊缝质量要求。 c) 管管相贯连接焊缝、钢管与带颈平焊法兰连接的角焊缝、钢管与平板法兰连接的环向角焊缝应满足二级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d) 其他焊缝应达到三级焊缝的质量要求。 4) 焊缝的质量检验除满足 DL/T 646 、Q/GDW 384 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质量检验:对一级、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尺寸和外观缺陷检查,并填写“钢管塔焊缝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还应依据JB/T 4730.4 、JB/T 4730.5 进行表面渗透或磁粉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焊缝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同类焊缝且相同焊工施焊的焊缝

30、进行 100的表面无损检测。焊缝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无损检测。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表面无损检测时。插入式连接的角焊缝,应进行 100的表面无损检测。 b) 内部质量检测: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一般采用超声波检测,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或进行仲裁时,采用射线检测的方法进行检验。超声波检验时,对钢管厚度大于 8mm 的对接焊缝按 GB/T 11345 的规定进行检验;对钢管厚度小于或等于 8mm 的对接焊缝按 Q/GDW 384 附录F 的规定进行。射线检测按GB/T 3323 的要求进行检验。 2.2.2.6 试组装 1) 钢管塔试组装方式宜优先采用立式组装。如采用分段组装,

31、必须保证塔体试组装的连续性。 2) 塔体试组装每一节点所连接的螺栓数量不应少于连接螺栓数总数的 75 ,且不少于3 个。 3) 立式组装过程中应测量断面的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其偏差应不大于 0.08 H (H 为试组装高度),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 4) 试组装应检查各部件的连接情况,满足设计图及 DL/T 646、Q/GDW 384 的要求。 2.2.2.7 镀锌技术要求 1) 放样时,应在合理的部位开设镀锌通气孔;焊接时,若形成大于 200mm200mm 的密闭腔,也应开设镀锌通气孔。开孔的位置和开孔大小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 热浸镀锌所用锌锭质量等级应不低于 GB/T 470 表列牌

32、号 Zn99.95 。 3) 锌层附着量和锌层的均匀性、附着量、锌层厚度应符合 GB/T 2694 标准的规定。 4) 镀锌后每根构件的弯曲变形应不超过 L/1500 (L 为构件长度) ,且不大于 5mm,否则,应通过机械方法进行冷矫正。严禁对热浸镀锌后的构件再切割或开孔。 2.2.2.8 包装和发运技术要求 1) 包装之前,应对热浸镀锌通气孔进行封堵,封堵宜使用耐老化橡胶塞或耐老化塑料塞。钢管塔构件的包装、发运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足够可靠的稳定性,构件之间应有防止损坏和磨损锌层的措施。 2) 钢管塔构件装车时应自下而上分别码放,并对支点进行设计,防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形。 3) 大规

33、格管材可单独包装,小规格管材宜按段别打捆包装,每捆重量不得超过 3t 。钢管管体的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包裹。 4) 构件的包装发运应满足 GB/T 2694、Q/GDW 384 标准的要求。2.3 紧固件、防松、防卸装置 2.3.1 中标方需对紧固件、防松、防卸装置的质量负责。其中,螺栓型式尺寸应满足 GB/T 5780 的规定要求,其镀前螺纹等级为 6g,镀后机械性能应符合 GB/T 3098.1 和 DL/T 764.4 规定要求;螺母型式尺寸按 GB/T 41 规定要求,螺纹公差应符合 GB/T 5267.3 中的6AZ 要求,镀后机械性能应符合 GB/T

34、 3098.2和 DL/T 764.4 的规定要求。螺纹采用扩孔的方法容纳外螺纹镀层,内螺纹镀后攻丝。 2.3.2 紧固件合格供方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及试验设备,其中生产 6.8 及以上级别螺栓时,应具有生产高强度螺栓,防松、防卸装置设备和完善的热处理工艺,并有相配套的理化(含金相)检验设备。 2.3.3 螺栓规格与级别:角钢铁塔螺栓均采用普通粗制螺栓,规格一般为 M16 、M20 、M24 ,螺栓等级一般采用 4.8 级、6.8 级(螺栓规格和强度级别以设计文件或本工程施工图为准);钢管塔连接螺栓采用 6.8 级和 8.8 级螺栓,其中 8.8 级螺栓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

35、2.3.4 采用双螺帽螺栓连接时,应确保装好螺母后螺栓出扣或平扣。 2.3.5 防卸装置要求如下: 1) 防卸装置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 2) 防卸装置不得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 3) 防卸装置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须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 4) 防卸装置应方便施工及检验,不宜使用专有工具; 5) 防卸装置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 6) 防卸装置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 2.4 其他技术说明 中标方提供的线路器材(铁塔构件、紧固件及其他配件),除满足招标文件、本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当出现不统一情况或采用其他标准时,需提交设计认可。 2.5 产品质量

36、合格证 产品出厂应由中标方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同时提供质量证明书。 2.6 标志、包装、运输 2.6.1 标志 中标方应对货物的标志、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 1) 铁塔零部件标记为钢印,字形应排列整齐、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可在 0.5mm1.0mm 以内,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 2) 所有构件应标志“塔型零件号”等明显的工程标志符号。 3) 全部包装标志应标记清楚、正确,以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特别注意避免产品丢失或包装错误的可能性。 4) 外包装标志应明确标明(但不限于)中标方名称、收货单位、项目名称、塔型、呼高及到达目的

37、地。2.6.2 包装 1) 中标方应以任何运输过程中都能保护产品不受到损坏的方式而设计和准备包装。 2) 铁塔应单基包装并保证紧固件、塔材垫片等的同步与配套: a ) 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一般为 2t3t; b ) 每包塔材,必须做到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有防止锌层损坏措施。 3) 包装要求应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材料或何种包装方法,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受损坏,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在短途搬运、货物储存和装车、装船中承受较大冲击而不散包。 4) 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单基包装清单。 2.6.3 运输 1) 发运铁塔时构件的凸出部分在装车、运输和装

38、卸过程中,应将其妥善固定,以免发生变形。 2) 铁塔的发运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运输中应注意装、卸方法,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 2.7 工厂检验和监造 2.7.1 工厂检验 1) 产品检验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组装检验。 2) 输电线路铁塔用原材料(如钢管、钢板、钢带、角钢等)应符合表 7 的要求。钢管塔用直缝焊管、带颈法兰应分别符合 Q/GDW 384 中附录A 输电线路钢管塔用直缝焊管技术条件、附录 B 输电线路钢管塔用带颈法兰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中,对高强钢、20 号以上大规格角钢、直缝 焊管、带颈法兰实施延伸监造。 表 7 输电线路铁塔原材料及标准 钢材种类 标

39、 准 号标准号及名称无缝钢管GB/T 8162结构用无缝钢管角钢YB/T4163铁塔用热轧角钢GB/T706热轧型钢钢板、钢带GB/T700碳素结构钢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52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圆钢GB/T702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08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生产过程检验、试组装检验的项目、数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2.7.2 监造 1) 对铁塔制造实施监造,中标方应按要求配合监造工作的进行。 2) 中标方应在开工前 15 天以信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方。招标

40、方(需要时)将派 出监造工程师到生产厂驻厂监造。 3) 招标方的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场所,中标方应向项目管理单位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监督中标方所进行的工作和试验。招标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中标方对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而承担的责任。 4) 除招标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中标方不应发出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中标方只能在圆满地完成本技术条件书中所规定的全部试验、检验并得到招标方的批准之后才能发运产品。 5) 监造过程中应对零部件、焊接质量、镀锌质量、构件装配偏差、试组装精度等抽检,每个塔型 按附录 D 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和报告。 2.7.3 目的站检验 产

41、品到达目的站后,买卖双方应在目的站按交货单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产品的质量。若产品质量与合同条件不符,中标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改正或替换。 2.7.4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是中标方完成交货和招标方完成验收的过程,现场检验的要求为: 1) 中标方应与招标方协商验收时间、地点。 2) 产品运抵施工现场材料站 天内,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方共同派人按选定的检查方案对产品开包检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及数量清点,并将检查结果填报检查验收单后送交项目管理单位。如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与合同不符,三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注明,且由中标方在三方确认之日起 天内免费补充并供货至现场。 3) 检查验收之后,如再

42、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4) 现场检验所需的场地、人工、机具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8 技术服务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中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验收等。铁塔在安装过程中,中标方应派出工地服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发现塔材、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中标方应进行修正或更换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附 录 A 供 货 业 绩序号工程名称供货数量(t )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 1. 投标人按照电压等级分别提供业绩。 2. 本表所列应为近 3 年以来的供货业绩。 附 录 B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序号设 备 名 称型 号数量购置日期附 录 C主 要 试 验 设 备 清 单序号设 备 名 称型 号数量购置日期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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