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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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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批版) 建设单位:河北朗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五 年 七 月 目 录 1总论 1 1.1前 言 1 1.2编制依据 2 1.3评价目的 5 1.4评价原则 5 1.5评价因子 6 1.6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6 1.7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8 1.8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11 1.9评价标准 12 2区域环境概况 15 2.1地理位置 15 2.2自然环境概况 15 2.3社会环境概况 18 2.4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18 2.5供热管网工程 20 2.6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介绍 24 2.7环境功能区划 25 2.8区域污染源调查 25 3工程分析 32 3.1项目基本情况 32 3.2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 33 3.3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4 3.4工艺流程与排污节点分析 34 3.5主要设备及环保设备 39 3.6原材料 40 3.7给排水 43 3.8拟建工程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源分析 49 3.9非正常排放分析 56 3.10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况 56 3.11防渗措施 56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8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8 4.2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2 4.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5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7 5.1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67 5.2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69 5.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69 5.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71 5.5中水管网铺设环境影响分析 72 5.6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74 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7 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7 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85 6.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85 6.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4 6.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00 7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102 7.1生物质燃料供应的可靠性分析 102 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02 7.3废水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08 7.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08 7.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10 7.5地下水防渗措施可行性分析 110 8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分析 112 8.1相关产业政策 112 8.2清洁生产分析 116 9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21 9.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 121 9.2总量控制指标 121 9.3 污染控制措施及其污染物年排放量 121 9.4 总量控制目标值的确定 123 10公众参与 124 10.1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 124 10.2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 125 10.3环评第二次信息公示 127 10.4公众参与调查对象 128 10.5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129 10.6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与分析 131 10.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32 11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 133 11.1选址的规划符合性分析 133 11.2选址环境条件可行性分析 134 11.3建厂条件 135 11.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36 11.5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36 11.6厂址选择合理与厂区平面图布置合理性结论 136 12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37 12.1风险识别 137 12.2源项分析 137 12.3风险预测 138 12.4风险评价 139 12.5风险管理 139 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2 13.1环保投资分析 142 13.2环境效益 142 13.3经济效益 143 13.4社会效益 144 13.5结论 144 1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45 14.1环境管理 145 14.2环境监理 145 14.3环境监测 150 14.4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53 15结论与建议 155 15.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55 15.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157 15.3环保措施及污染源达标的可行性 158 15.4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59 15.5清洁生产分析 161 15.6总量控制分析 162 15.7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62 15.8厂址选择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162 15.9工程可行性结论 162 15.10建议 163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敏感点分布图 3、项目周边关系图 4、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5、评价范围及大气、地下水现状监测布点图 6、深泽县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7、深泽县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8、中水输送管线图 9、供热管网走向规划图 10、深泽县水文地质图 11、深泽县地下水流场图 12、本项目防渗分区图 附件: 1、河北朗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 2、深泽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预审意见; 3、深泽县建设局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 4、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深泽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5、中共深泽县委办公室关于深泽县工业园区更名并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6、生物质检测报告; 7、石家庄市藁城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河北朗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藁城生物质颗粒分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能源制品项目的环评批复; 8、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9、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近期设计供热能力的说明; 10、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生活用水情况的说明; 11、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生产用水证明; 12、污水处理接纳协议; 13、灰渣收购协议; 1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15、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名单; 16、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6 1总论 1.1前 言 生物质能是世界第四大能源,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的年生产量远远超过全世界总能源需求量,相当于目前世界总能耗的10倍。在我国随着农林业的发展,特别是炭薪林的推广,生物质资源将越来越多。生物质发电厂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纲要中涉及能源行业的主要内容如下:坚持节能优先,降低能耗。重点研究主要高耗能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开发复杂环境与岩性地层类油气资源勘探技术,重点研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14]506号)的要求,发展生物质能供热,替代化石能源,构建城镇可再生能源体系,防治大气污染,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12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35t/h中温中压燃烧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预留二期的建设条件。项目总投资13041万元,以生物质(秸秆、麦壳、木屑、花生壳、树皮等农林废弃物)为燃料,年需生物质燃料8.554万t,发电量7054.4×104kWh/a,供电量5996.2×104kWh/a,供热量428044.5 GJ/a。本项目实施后为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南区内工业用汽提供蒸汽,解决了开发区南区企业目前以自备小锅炉供热、供热效率低下的现状。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河北朗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厂址及其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踏勘并搜集了相关的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2015年6月30日,由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呈报审批。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深泽县环境保护局等诸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2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1.1。 1.2.2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 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计委计基础[2003]369号); (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环发[2008]82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 号); (8)国家发改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1803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 (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 (12)《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文);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文);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6)《关于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3]49号); (1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9)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 (20)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506号); (2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冀政[2001]44号); (22)《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 (23)《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 (2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89号); (25)《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 (26)《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3]23号); (27)河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2013]232号); (28)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冀环办发[2014] 165号); (2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 283号); (30)《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15年1月1日); (31)《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2015年3月1日); (32)《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3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石政发〔2013〕34号); (34)《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石发[2013]17号); (35)《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85号。 1.2.3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4相关规划文件及技术资料 (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2)《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 (3)《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 (4)《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报告》,河北冀电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4.10; (5)关于深泽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函[2011]216号; (6)关于新建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预审意见,深泽县国土资源局,深国土资规字[2014]35号; (7)深泽县建设局关于本工程拟选址的意见; (8)《河北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4.12; (9)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1.3评价目的 (1)通过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掌握项目拟选厂址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 (2)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污染特征,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 (3)根据产业政策、循环经济及清洁生产的要求,分析论述本项目采用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提出进一步避免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是否可行做出明确的结论。 (6)为管理部门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原则 (1)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设计工作规定防治措施,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 (3)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的原则。 (4)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正确、结论可靠,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5)评价内容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实用性强,符合国情厂情。 1.5评价因子 根据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结合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本次评价因子列于表1-1。 表1-1 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 目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现状评价 TSP、SO2、PM10、PM2.5、NO2、CO、O3 污染源评价 SO2、烟(粉)尘、NOx 影响分析 TSP、SO2、PM10、颗粒物、NO2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 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 污染源评价 pH、COD、SS、NH3-N 影响分析 COD、SS、NH3-N 声环境 现状评价 等效连续A声级 污染源评价 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 污染源评价 炉渣、飞灰、污泥、生活垃圾 1.6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6.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表1-2。 表1-2 评价内容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区域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深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概况、区域污染源调查 2 工程分析 工程概况、原辅材料消耗、生产工艺过程、公用及辅助工程、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污染物年排放量 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空气、地下水、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5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地下水、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 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控制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7 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分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评述工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评述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 8 总量控制分析 确定总量控制因子,给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方案 9 公众参与 通过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并统计分析 10 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 从园区规划、交通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调查、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的可行性 11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风险源识别、源项分析、风险预测、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验收内容 1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对本项目总体效益进行分析 13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列出“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4 结论与建议 给出工程可行性结论,并进一步提出环保建议 1.6.2评价重点 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分析、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及项目选址可行性为重点。 1.7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7.1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计算公式: Pi=Ci/Coi×100% 式中:Pi—第i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种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估算模型环境质量标准选取见表1-3。 表 1–3 估算模型环境质量标准选取 污染物 标准值 mg/m3 备注 SO2 0.50 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一小时浓度限值 NO2 0.20 PM10 0.45 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日均浓度限值3倍 TSP 0.90 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日均浓度限值3倍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根据初步工程分析,利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污染源外排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及每个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4。 根据表1-4的估算结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表1-5,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1-4 最大地面浓度及计算结果 污染源 污染因子 Ci (mg/m3) Pmax (%) 最大地面浓度 出现的距离(m) D10% (m) 锅炉烟气 SO2 0.003782 0.76 850 未出现 PM10 0.0009054 0.20 NO2 0.01468 5.87 炉前料斗 PM10 0.01145 2.54444 394 未出现 灰库 PM10 0.008062 1.79156 266 未出现 储料仓(面源) TSP 0.04712 5.23556 289 未出现 表1-5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①地下水 生产用水采用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属于Ⅰ类项目。按照Ⅰ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方法,从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见表1-6。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表6Ⅰ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定为三级。 表1-6 项目区域地下水工作等级对比表 划分依据 本项目 对应导则 分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项目所在区域场地埋深35.00m深度范围内,且土层分布连续、均匀、稳定,以耕植土、黄土状土、粉土、粉质黏土及砂土为主,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中 建设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渗透性不强;场地内无地表径流,地表水与地下水联系不密切。 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多层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利联系较密切的地区。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 不易 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所在区域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及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有零星分散居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较敏感 污水排放强度 污水排放量:286.22m3/d ≤1000m3/d 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拟建项目为常规污染物,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简单 ②地表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化学水处理站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水总量采暖期为367.4m3/d,非采暖期为459.8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 NH3-N和SS,废水水质简单。化学水处理站排污水主要包括浓盐水直接排至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直接排至污水管网;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厂区道路喷洒和绿化,其余排放至厂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污水通过厂总排放口排至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即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因此,本次评价仅对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地区,距离项目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北侧760m的大桥头村。通过对拟建项目工艺过程及产噪设备情况分析,项目运营后,锅炉未排气期间周边声环境增加量小于3分贝,但是锅炉排气期间周边声环境增加量超过了5分贝。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规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同时考虑为了进一步预测项目锅炉排气期间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定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 (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本项目以生物质作为燃料,生物质为可燃而不易燃的非化学物质,且项目不处于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 1.7.2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锅炉排气筒为圆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面积为19.6km2范围。 声环境:四厂界外1m(厂区附近200m范围内无居民)。 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拟建厂区地下水上游0.5km,下游1km,两侧各0.5km的区域,该1.5km2范围内无地下水源地保护区。 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环境风险的评价范围以厂内生产区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 1.8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为规划的工业区,区内无珍稀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敏感区。根据工程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将厂址周围居民点作为大气环境保护对象,厂址周围地下水作为地下水保护对象,主要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1-7,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见表1-8。 表1-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对象 相对厂 址方位 距厂界 距离(m) 功能要求 保护目标 环 境 空 气 大桥头 N 760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不变 中桥头 NW 900 西桥头 WNW 1140 魏村 WNW 2200 东曹村 S 1800 河庄村 SE 1300 小章村 SE 2320 东小封村 NE 2330 西小封村 NE 2150 乘马村 NNE 1610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及项目周边附近水井 GB/T14848-93Ⅲ类 地下水质量不受影响 大桥头 N 760 中桥头 NW 900 地表水 滹沱河 N 2200 GB3838-2002Ⅳ类 地表水质量不受影响 声环境 厂界外1m GB3096-2008 3类 厂界声环境达标 表1-8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距厂界距离 (m) 保护对象 1 大桥头 N 760 农村居民 2 中桥头 NW 900 农村居民 3 西桥头 WNW 1140 农村居民 4 魏村 WNW 2200 农村居民 5 西曹村 SW 2820 农村居民 6 东曹村 S 1800 农村居民 7 河庄村 SE 1300 农村居民 8 小章村 SE 2320 农村居民 9 东小封村 NE 2330 农村居民 10 西小封村 NE 2150 农村居民 11 乘马村 NNE 1610 农村居民 1.9评价标准 根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出具的本项目执行标准的函,本评价执行如下标准: 1.9.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TSP、PM10、SO2、NO2、O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地表水:滹沱河地表水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9。 1.9.2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烟气排放执行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中相应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其它排放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排放执行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 (2)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要求。 (3)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的相关要求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10~表1-11。 表1-9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 要素 项目 标准 单位 标准来源 大气 环境 SO2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1小时平均 500 PM10 24小时平均 150 TSP 24小时平均 300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O3 1小时平均 200 CO 1小时平均 10 mg/m3 地下水 pH 6.5-8.5 无量纲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 总硬度 ≤450 mg/L 高锰酸盐指数 ≤3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硝酸盐氮 ≤20 亚硝酸盐氮 ≤0.02 氨氮 ≤0.2 地表水 pH 6-9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COD ≤30 mg/L BOD5 ≤6 总氮 ≤1.5 总磷(以P计) ≤0.3 氨氮 ≤1.5 声环境 昼间 65 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夜间 55 表1-10 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别 污染物 项目 标准 单位 标准来源 废气 SO2 浓度 200 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中相应污染物标准限值 烟尘 浓度 30 mg/m3 烟气黑度 1.0(林格曼黑度级) NOX 浓度 200 mg/m3 颗粒物 浓度 1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排放筒高度 15 m 排放速率 3.5 kg/h 周界外浓度 1.0 mg/m3 厨房油烟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 废水 pH 6-9 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COD 500 mg/L BOD5 400 SS 300 氨氮 — 动植物油 100 COD ≤500 mg/L 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BOD5 ≤300 SS ≤200 氨氮 ≤40 噪声 昼间LAeq 65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 夜间LAeq 55 表1-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2区域环境概况 2.1地理位置 深泽县位于太行山东麓,河北省中部偏西,为石家庄地区东部边沿县,东接安平县,西接无极县,南与辛集市、晋州市相邻,北与定州市、安国市相连。县境系海河滹沱河中下游地带,界于东经115°4′~115°21,北纬38°7′~38°17′之间。东西宽27km,南北长21km,总面积296km2。深泽县城位于正饶公路和安辛公路交汇处,西南距省会石家庄76km,南距石德铁路30km,北距首都北京250km。 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位于深泽县县城南部和西部两侧,隔滹沱河成南北两区分布。本项目位于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南区兴泽路中段路北,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º08′12.42″,东经115º11′53.65″,北临空地,南临兴泽路,西侧为河北华运鸿业化工有限公司,西南侧为河北鼎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河北冀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厂址距离最近的村庄大桥头村760m,北距滹沱河2200m。厂址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敏感点分布,见附图2,周边关系见附图3。 2.2自然环境概况 2.2.1地形地貌 深泽县位于太行山东侧平原,滹沱河从深泽县穿过,滹沱河、沙河冲积扇区,地势变化平缓,西高东低,由海拔40m左右降至30m左右,地面平均坡度约为万分之四,地貌比较单一,无高山丘陵。境内有滹沱河、磁河、木刀沟自西而东贯穿。河流流经地带,由于冲蚀作用形成低凹槽及河滩谷地,各河均筑人工堤防,形成“三河五堤”的微观地貌景观。 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位于滹沱河南北两侧,地势较为平坦,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在100kPa~180 kPa之间,可作一般建筑物基础,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场地内无不良地质、地貌现象。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平坦,属于简单地形。 2.2.2地质构造 本项目勘察场地地貌单元属太行山东侧山前冲洪积平原与河北中部冲积湖积平原过渡区,位于滹沱河冲积扇前缘,地形平坦开阔。 本区构造格局主要受新华夏构造体系控制,基底构造活动较弱。第四纪以来,本区无大的构造活动发生,属构造稳定地块,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本项目场地埋深35.00m深度范围内,地基土以耕植土、黄土状土、粉土、粉质黏土及砂土为主。按岩性和物理力学性质可划分为10个主层及7个亚层。 2.2.3水文地质 深泽县境内由于古河道的存在,对于地下水的储存和补给起着良好的调节作用。大地由厚的第四纪沉积物覆盖,以结构松散的沙土和泥土为主,是良好的含水层,地下水为孔隙水,以埋藏条件看,潜水及层间水为主要可利用水源,含水层东西分布呈层较好。 依据地层时代、岩性组合、含水层埋藏分布规律及地下水动力特征,将工作区第四系地层划分Ⅰ-Ⅳ含水组,各含水组特征如下: ①第Ⅰ+Ⅱ含水组: 该含水组(相当于Q4+Q3)为潜水—微承压水。底板埋深180-205m。含水层总厚度62-100m,含水层主要岩性为中粗砂、中砂。单层厚度2-10m,最大13.3m。单位涌水量30-70m3/h·m。 ②第Ⅲ含水组 该含水组(相当于Q2)为承压水。底板埋深365-410m。含水层总厚度74-110m,含水层岩性以中粗砂为主。单层厚度2-10m,最大厚度可达23m。单位涌水量30-67m3/h·m。 ③第Ⅳ含水组 该含水组(相当于Q1)为承压水。底板埋深546-597m。含水层总厚度70-102m。含水层岩性以粗砂含砾、粗砂为主,但砂层风化严重,单位涌水量较小,富水性相对较差,单位涌水量10-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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