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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肼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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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 醇、230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聊基-4-甲氧基联 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为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 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肿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 项目公示本。公示本删除了报告中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部分。第三 章中原辅料组成、物料衡算资料、工艺流程图、反应方程式、设备清单、工艺原 理、基本参数等,第五章中水文地质资料及相关附图附件涉及国

2、家机密,内容保 密,不予公开。目录概述.11 总论.1-11.1 编制依据.1-11.2 评价对象.1-31.3 评价总体思路.1-31.4 评价原则.1-41.5 污染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41.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1-51.7 评价工作等级.1-61.8 评价标准.1-71.9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1-102区域环境概况及污染源调查.2-12.1 自然环境概况.2-12.2 城市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2-82.3 区域污染源调查.2-223工程分析.3-13.1 项目概况.3-13.2 工艺流程.3-133.3 物料平衡、水平衡、蒸汽平衡.3-363.4 本工程污染物产生情况分

3、析.3-443.5 清洁生产.3-633.6 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3-663.7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3-71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4.2 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4-54.3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94.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124.5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135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5-1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1III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5-66防污减污措施评价.6-1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6-16.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6-56.3 工程污染治理措施汇总.6-86.4 工

4、程环保投资估算.6-517环境风险分析.7-17.1 评价目的、重点.7-17.2 本项目风险识别.7-27.3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确定.7-137.4 甲醇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影响分析.7-157.5 液氯泄漏事故对环境影响分析.7-177.6 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7-227.7 事故应急环境监测.7-287.8 应急预案.7-297.9 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投资.7-357.10 风险评价结论.7-35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18.1 社会效益分析.8-18.2 工程经济效益分析.8-18.3 环境效益分析.8-29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9-19.1 环境管理的重要性.9-19.2 环境管理

5、.9-19.3 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原辅材料、污染物产排及治理、风险防范措施、信息公开.9-49.4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保台账.9-149.5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三同时”工程.9-179.6 总量控制分析.9-2010结论与建议.10-110.1 评价结论.10-110.2 建议.10-7IV照片附图:附图1本项目厂址地理位置及与鹤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对置关系图附图2周围环境关系图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围敏感点及监测点位图附图5本项目位于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中的位置附图6鹤壁市水系图及项目排水路线附图7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8本项目3km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附图9鹤壁市宝山

6、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产业布局图附图10项目厂区分区防渗示意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附件3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附件4监测报告附件5入驻证明附件6技术评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附件7技术复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表2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管理登记表v概述1项目由来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通过 市场调研,建设单位决定投资9000万元,建设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 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股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 氯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

7、山产业园,占地 面积33276m2,其西北侧紧邻鹤壁市新钮虹化工有限公司;东南侧紧邻鹤林公路,隔鹤林公路为鹤壁市恒力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为空地,西南方向120n l处 为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距离厂址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沙锅窑村(NE,540m)o据实地调查,本项目厂址购买原鹤壁市嘉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盐 酸氨漠索中间体DBA项目用地,该DBA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已建成 办公楼、三座彩板厂房以及部分地面的基建工程,本项目在购买后拟利用已建的 办公楼、三座彩板厂房以及已有的基础建设工程,至今并未进行本项目的工程建 设,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本项目已在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

8、委员会备案,并经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复核同意(备案号:豫鹤鹤山制造201621721),其备案项目名称、建设地 点、建设规模和主体工艺均和项目拟建内容一致。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 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建设项目的特点(1)本工程性质新建。(2)本工程属于农药中间体制造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工程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 址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占地属于规划的三 1类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3)本项目废

9、气、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实现妥善处置。项目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4)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鹤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 业园,不属于S02及酸雨控制区。(5)本项目纳污水体为泗河,属于海河流域卫河水系。水域规划功能为IV 类,工程排放废水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须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规划的要求。(6)本项目厂址周围最近距离环境敏感点为厂址东北方向540m处的沙锅 窑村。(7)本项目厂址不在鹤壁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文 物古迹、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10、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本项目行业类别为“L石化、化工中“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产品为农药中间体,不属于农药原料药,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 报鹤壁市环保局审批。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导则、规范要求及 评价工作需要,在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现状监测的基础上,河南省正德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

11、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专家意见的指导下完成该项 目的报批版。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1)判定项目废气污染源,对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等主要废气污染 源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大气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 2价,根据实际工程案例确定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判定项目废水污染源,对生产车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消防废水等 废水源项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实际工程案例 确定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3)对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环节进行分析,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以及 评价等级,制定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4)根据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废产生

12、情况,以资源化、减量化为原则,优化 生产工艺,减轻固废的产生对地下水、土壤、大气的环境影响;(5)根据本工程原料、产品及生产过程特性,从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入手,找出工程原料、产品贮运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源,按照风险事故类 型,分析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预防、防范风险事故的措施及事故发生后 的应急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及减缓措施。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苯 酚、230吨3-肌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位于鹤 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姬家山产业园内。本项目符

13、合国家和地方有 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和相关规划要求,并符合规划环评结论 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配套建设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后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 行,废气、废水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装置区和储 运工程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物质有甲醇和液氯。本项目新建1座8 00m3 事故池,确保本项目产生的事故废水可得到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项目实施后环 境风险可控。本项目周围公众100%支持项目的建设,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合理可行。综上所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

14、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 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河南绿 3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 3-股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的建设可行。本次 评价工作得到了鹤壁市环保局和鹤壁市鹤山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等单位 的指导及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41总论1.1编制依据1.1.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15、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 31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77 号);(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 号);(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15)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 知;(16)关于加

16、强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17)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18)农药产业政策(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19)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鹤壁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1-1(21)鹤壁市引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2)河南省环保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4 149号。1.1.2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

17、3-93);大气环境(HJ2.2-2008);声环境(HJ2.4-2009);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农药建设项目(HJ58 2-2010);(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 218-2009);(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T13201-91);(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 3-2009);(12)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3-2025);(13)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

18、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1.3项目文件(1)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 苯酚、230吨3-朋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备案 确认书(备案号:豫鹤鹤山制造201621721);(2)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3)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 苯酚、230吨3-股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4)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5);(5)

19、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 1-2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脱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1.2 评价对象本次环评工作评价对象为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氯乙醛缩 二甲醇、230吨间叔丁基苯酚、230吨3-朋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吨N,N-二甲胺基磺酰氯项目。1.3 评价总体思路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本着“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措施可行的原则进行。(1)根据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在收集资料以及与企业沟通的基础 上进行物料衡算

20、,确定工程排污源强。依据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处理效 果,对工程排放污染物进行达标分析并计算工程污染物排放量。(2)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弄清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 环境、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4)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分析结论,预测本工程 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等的影响程 度和范围。(5)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重点分析 工程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并提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环境保障计 划。(6)根据本工程原料、

21、产品及生产过程特性,从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入手,找出工程原料、产品贮运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源,按照风险事故类 型,分析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预防、防范风险事故的措施及事故发生后 的应急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及减缓措施。在上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的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以及环 境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1-31.4 评价原则(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全面贯彻“达 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原则。(2)采用现状监测、物料衡算、模型预测、资料收集相结合的评价手段,提高环境评价的实用性和

22、科学性,为工程设计、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在评价工作中,全面收集评价区域已有资料,分析自然环境、社会环 境和环境质量状况,做到真实、客观、公正、结论明确。(4)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和建议,做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1.5 污染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5.1 污染因素识别表1.57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影响因素 类别施工期运行期工程排水工程排气固废噪声及振动运输效益自 然 生 态 环 境地表水-2LP地下水-1LP-1LP大气环境-1SP-2LP-1LP声环境-1SP-1LP-1LP地表-1SP-1LP土壤-1SP-1LP-1LP

23、植被社 会 经 济 环 境工业-1SP+2LP农业-1LP-1LP+1LP交通-1SP公众健康-1SP-1LP-1LP生活质量-1LP-1LP+1LP就业+2LP备注:影响程度:1-轻微;2-一般;3-显著 影响时段:S-短期;L-长期影响范围:P-局部;W-大范围 影响性质:+-有利;-不利1-41.5.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区域环境状况及工程各类特征污染物产生情况,结合周围区域环境,筛选本次评价工作的评价因子详见表1.5-2o表1.5-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境素环要产节 一 件环一大气环境水 环 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现状TSP、PMio、S02、NO?、HCI、甲苯、甲 醇、二氯甲烷、氯苯

24、、。2、乙醇、酚类化 合物、二嗯英、非甲 烷总以、DMFpH、C0D、B0D5、氨氮、总氮、总 磷、氯化物、挥 发酚、硫酸盐、硝酸盐、二氯甲 烷、甲苯、氯苯pH、高镒酸盐指 数、氨氮、总硬度、挥发酚、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K+、Na+、Ca+、Mg2+、c、so42 co32 hco3-等效A声级工程 运行期颗粒物、S02 NOx、HCL CL、苯酚、甲 苯、氯苯、甲醇、非 甲烷总烧、二嗯英、粉尘等pH COD BOD5、SS、氨氮、硫酸盐、全盐量、苯酚、甲苯、氯苯、溶 解性总固体、总 氯、总氮等BOD、甲苯、氯苯 等设备 噪声1.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工程的主要控制重点是生产

25、过程中废水污染物的排放,详见表1.6-l o表1.67 主要污染控制内容与环境保护目标污染 物控制内容环境控制范围及保护目标废水项目所产废水进厂内废 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再进入宝山集聚区污水 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处 理达标后外排泗河不加重对纳污地表水体泗河的污 染,现有功能不下降,区域浅层地 下水功能不因工程建设而受到影响泗河及项目区域地 下水废气工程废气达标排放,并满 足当地总量控制要求周围村庄等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不 因工程建设而受到污染沙锅窑村等噪声源强控制,实现厂界声环 境达标不对周围200m内声环境质量产生 太大影响/固废工程固废实现综合利用 或安全处置不对厂区及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

26、、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1-5工程厂址近距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6-2。表1.6-2 厂址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 标敏感点与厂址 相对方 位距厂界距离(m)户数(户)人数(人)备注境气 环空巫山沟SW590/已搬迁西小庄NW9103661462居民区沙锅窑村NE5405442174居民区郭家岗村NE5606412563居民区赵家厂村S17004361745居民区崔村沟村NE1300216864居民区龙卧村SE12007873148居民区张八堰村S22005872348居民区石鼓沟村SE20004621846居民区东头村E18006092435居民区地表水泗河SE3000/I

27、V类水体汤河E13500/IV类水体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土壤评价范围内土壤1.7 评价工作等级1.7.1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相关导则要求,本评价的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判定确定情况详见表1.7-1 o1-6表1.77 评价工作等级一览表评价内容项目指 标评价等级1 环境空气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HC1Pma x=27.3%二级Dio%(m)28 1m地表水项目污水排放量116.5m3/d Aeq昼间 65d B(A)夜间 55d B(A)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pH7.5铜100mg/kg镉l

28、mg/kg格250mg/kg银 1.4kg/h(30m)厂界 0.20mg/m3so2960mg/m3 15kg/h(30m)、厂界 0.40mg/m3氯气65mg/m3 0.8 7kg/h(30m)厂界 0.4mg/m3甲醇190mg/m3 29kg/h(30m)厂界 12mg/m3颗粒物120mg/m3 23kg/h(30m)、厂界 1.0mg/m3氯苯类60mg/m3 2.5kg/h(30m)厂界 0.4mg/m3苯酚100mg/m3 0.58 kg/h(30m)厂界 0.08 mg/m3甲苯40mg/m3 18 kg/h(30m)、厂 界 2.4mg/m3非甲烷总燃120mg/m3 5

29、3kg/h(30m)厂界4mg/m3废水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 1、表 2pH69COD300mg/Lbod5150mg/Lss150mg/L氨氮30mg/L甲苯0.2mg/L苯酚0.4mg/L总氯8 mg/L溶解性固体2000mg/L氯苯0.4mg/L总氮50mg/L全盐量/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COD350bod570SS200氨氮50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噪声昼间 65d B(A)夜间 55d B(A)1-91.9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1.9.1 产业政策本项目工艺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30、导目录(2010年本)的内容,项目性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鹤壁市鹤山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鹤壁市发 展改革委审核同意(项目备案编号:豫鹤鹤山制造201621721)。因此,本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9.2 相关规划1.9.2.1 与宝山集聚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同时占地为集聚区规 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2013-20251.9.2.2 宝山集聚区基础设施可依托性分析供水:现状供水规模为L5万m3/d,规划远期规模为8万m3/d。

31、鹤壁市第 二水厂水源为地下水,对北部组团近期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提供供水保障,但由于其规 模小,且地下水长期处于超采状态,所以规划远期对其关闭。规划远期供水水源主要 由盘石头水库集聚区污水厂中水作为供水水源,不再使用地下水源。目前,宝山集聚区内提水泵站等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完毕,集中供水管网已覆盖本 项目厂区,可保证集聚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排水:根据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5),本项目所在地一宝山集聚区北部组团污水接入宝山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10万t/d,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为3万t/d,已建 设完毕,处于正常运营阶段。本项

32、目位于集聚区北部组团,在宝山集聚区污水处 理厂收水范围内,该处污水主管网建设已建成,经调查显示,本项目区污水管网 均铺设完成,待项目投产后即可使用。故本项目污水通过鹤林公路污水管网进入 宝山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供热:本项目蒸汽来源为宝山集聚区北部组团集中供热装置,集聚区集中供 热设施目前一期已建成,可满足本次工程用热需求。供电:集聚区近期以110kV康家站作为集聚区的主要电源,10kV电源回路 1-10沿规划路引至本区。远期考虑以集聚区北面规划l l OkV变电站作为主要电源。目 前,集聚区内供电基础设施完善,可保证区内企业正常开工。因此,目前集聚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可满足本

33、次工程生产需求。1.9.23集聚区环保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依据集聚区规划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符合国家及产业集聚区产业政 策要求,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发展企业,项目用地属三类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符 合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通过与同类企业比较,清洁生产 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三废均可安全、合理处置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投资9000万元,投资强度约180万元/亩,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符合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相关要求。1.9.3 与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省环保厅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豫环文2011)72号)提出

34、的具体环保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从各方面分析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9-K表1.97 项目与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项 H项目准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 性政 策 与 投 资化工项目的建设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 规划。相符积极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国家产 业政策允许类项目应符合准入条件和集中布 局的要求。严格控制产能过剩项目和国家产 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以及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落后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项目建设;禁止建 设属于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产品 的项目以及危及生态环境及人类

35、健康安全的 项目。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并符 合集聚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从生产 工艺、单位产品的能耗、水耗和污 染物排放量方面均达到国内先进 的清洁生产水平。相符新建化工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主要 是工程投资,不含土地费用)须在3000万元 以上,且不得分期投入;其中涉及危险化学 品的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在5000 万元以上。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符合准 入指导意见要求。相符1-11项H项目准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 性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或已无环境容量的 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化工项目。对确需建设的,应按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替代 原则,先行关停淘汰落后的产能。本项目总量

36、拟采取区域调配方式 予以解决,满足要求。相符r 址 选 择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应有合理的排水去向。符合产业集聚 区或专业园区主导产业和规划环评要求的新 建及异地改扩建项目,应进入产业集聚区或 专业园区。项目厂址位于宝山产业集聚区西片 区的北部组团,符合集聚区主导产 业和准入条件,工程废水依托宝山 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准入 指导意见要求。相符不得在国家划定环境敏感保护区内建设化工项 目。厂址区域没有环境保护敏感区。相符涉及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项 目,不得在黄河、淮河干流及其它具有集中 式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河段两侧1.5公里内建 设。涉及南水北调干渠项目选址

37、,严格执行 国家南水北调总干渠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厂址不在指导意见中规 定的流域和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准 入指导意见要求。相符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化工企业本项目不在鹤壁市城市规划区内相符清 洁 生 产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 节能减排政策要求,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化工 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单位须符合相关工程设计 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节能减排政策要求,项目委托 有资质的石化工程设计公司进行 设计,符合要求。相符鼓励技术工艺提升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资 源综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为国内的 先进工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38、 弃物实现了充分的回收利用和无 害化处理。相符化工企业应优化工艺及装备,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低污染的设备,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控 制,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的生产装备属于行业内 先进水平,在生产过程主要环节实 现了的自动控制,严格控制了无组 织排放。相符污 染 防 治化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规范 化建设技术先进、可靠的环保治理设施;污 染物排放必须同时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 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承诺执行“三同时”制度,采用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 施,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能够满足污 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 制指标要求。相符含高毒害或生物抑制性强、难降解有机物的 化

39、工废水应设置必要的处理单元;废水经企 业内部处理达标后,原则上应进入周边集中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再与生活 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进入宝山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 次处理,最终汇入纳污河流-汤河相符1-12项H项目准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 性化工企业工艺废水管线及厂内污染区地面应 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 水。项目生产区、储存区、污水处理站 和管线等区域均进行了防渗、防腐 处理相符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尾气,不得以无组织 形式排放,应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项目的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均由废 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相符企业应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 理,危险废

40、物应按照国家及河南省关于危险 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贮存、转移,实现安全 处置。项目拟对各种固体废物进行综合 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相符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严格执行国家重 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规定。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相符环 境 风 险 防 范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应配备 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 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事故应急物 品、设备,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 必须有足够的收集、处置设施,不得直接向 外环境排放。项目设置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事故应急物品、设备,事 故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有相 应的收集和处理设施,不会直接向 外环境排放。

41、相符化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 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 现联动。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 演练。评价提出了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建 设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 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相符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 的场所,其周边安全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 相关规定。厂址周边安全防护区域符合国家 标准和相关规定。相符1.9.4 本项目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豫环2

42、0153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环保厅发布的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 施意见(豫环12015)33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1.9-2。1-13表1.9-2 本项目与豫环201533号文(部分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体别 具类改革意见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分类准 入政策业入先区 工准优区对规划环评已经过审查的产 业聚集区或园区,入驻建设 项目的环评文件可适当简 化;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 善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 驻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标准 可执行间接排放标准。项目位于产业集聚 区,污水排放执行河 南省化工行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相符2属于

43、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合成药及生物发酵制 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 糅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 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在 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 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煤 化工、火电、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 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在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 区域内,不予审批新增铅、铭、镉、汞、碎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应项目。本项目不在水污染 防治重点单元、大气 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和重金属污染防控 单位内相符经分析比较,本项目属于工业准入优先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豫环(2015)33号文要求。1.9.5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44、17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相符性进分析见表表1.9-3 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分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指导意见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全面控制污 染物排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 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 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 站处理达到要求后,再排 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相符2二、推动经济结 构转型升级优化空间布局。重大项 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 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本项目位于化工产业集 聚区内。相符3三、着力节约保 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 水平。

45、本项目建设配备有脱盐 装置,可加大用水效率,大大减少新水用量,可达 到行业先进水平。相符1-14经分析比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1.9.6 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94。表1.9-4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分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指导意见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加大综合 治理力度,减 少多污染物 排放(一)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 过集中建设热电联

46、产机组逐步 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推进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 刷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 测与修复”技术改造。产业集聚区已实施集中 供热,本项目所用蒸汽来 自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对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 冷凝+水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技术减少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单 位采取泄漏检测与修复 技术对气体进行泄漏检 测与修复。相符2三、加快企业 技术改造,提 高科 技创新能力(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 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 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本项目所用溶剂采用 冷凝+水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技

47、术减少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同时采 用成熟可靠的处理措施 进一步处理。相符3十、明确政府 企业和社会 的责任,动员 全民参与环 境保护(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 业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 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 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 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针对本项目生产工艺废 气、废水产排特点,采取 具有针对性的废气、废水 治理措施,确保了废气、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相符经分析比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1.9.7 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 31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

48、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9-5。1-15表1.9-5 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分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指导意见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五、强化未污 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 壤污染(十七)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 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 平,减少土壤污染。本项目化工产业集聚区 内,占地属工业用地。相符2六、加强污染 源监管,做好 土壤污染预 防工作。(十八)有色金属冶炼、石油 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 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措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 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 级环境保护、工业和

49、信息化部 门备案。本项目投产后将严格按 照环保要求,实施土壤安 全处置方案。相符3七、开展污染 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 壤环境质量(二十三)明确治理与修复主 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 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 责任。本项目若发生土壤污染,企业将承担治理与修复 责任。相符4十、加强目标 考核,严格责 任追究(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 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 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 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 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将加强内部管理,将 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 风险防控体系。相符经分析比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

50、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 31号)要求。1-162区域环境概况及污染源调查2.1 自然环境概况2.1.1 地理位置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59114。52,北纬35。2636。02,之间。市境区域东西长约70km,南北宽约 67km,市域面积为2182平方公里,下辖3区(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两县(浚 县、淇县),占河南省总面积的1.31%o鹤壁市北与安阳为邻,南与新乡市搭界,是中原地区重要的煤炭工业城市,地处国家干线通道上,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 和107国道纵贯南北,濮阳至山西高速、壶台公路连接东西,鹤壁正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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