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地板购销合同甲方:济南佳家福木业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 ,每箱 片  
2、; 平,工程总面积约 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
3、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第五条:产品交付1、 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1、 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2、 运费由甲方承担。第
4、七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合同变更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
5、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第九条: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