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 作者: 日期: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宝教2009130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各公办学校、幼儿园:现将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项目,财政性资金包括教育费附加(70%街道安排部分由街道参照本操作流程执行)、标准化(均衡化)资金、信息化资金、教学设备资金及财政安排的其他专项资金,不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项目管理
2、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一)申报条件及原则 项目使用单位必须将上年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才能申报当年项目。项目申报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二)申报时间每年1月上旬申报当年项目计划,以下特殊情况项目于当年9月中旬补充申报:1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扩班项目2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评估项目31月份申报后需变更的项目4其他临时性项目(三)申报内容1教学设备(1)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器材、学具、学生用品(2)实验室、功能室(馆)(3)校园网络及配套设备设施(4)教学资源库或软件(5)其他设备项目2维修(1)绿化(2)行政办公室及功能室装修(3)维护、维修(4)运动场
3、及球馆建设(5)其他维修项目3安全整治(1)基建类安全隐患整治(校舍、围墙、校内地质灾害、校内交通安全等)(2)设备类安全隐患整治(防雷、监控、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卫生设施等)4校园文化(1)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一训三风)配套的图文设计项目(2)校园大型雕像、浮雕、壁画(3)校园广场、公共活动场所、校园走廊系列化文化设备设施(4)校园科普、环保、普法等主题系列特色文化项目5业务(1)教师继续教育(2)教研活动(3)素质教育活动(四)申报材料1项目请示;2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至表五(设备类加填表六);3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五)申报程序街道学校由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初审后集中报
4、送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并按项目类别分送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直接报送计财审计科,并按项目类别分送各有关科室。二、复核(一)复核内容及方式复核方式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复核时间上学期:1月中旬至2月底,下学期: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三)复核分工1教学设备:教学设备中心2维修:基建办3安全整治:(1)设备:安全办提出初步意见后转教学设备中心复核(2)维修:安全办提出初步意见后转基建办复核4校园文化:(1)设备:群团办提出初步意见后转教学设备中心复核(2)维修:群团办提出初步意见后转基建办复核5业务:教科培中心(四)复核程序1各相关科室进行项目复核;2所有项目复核后,由区教育
5、局计财审计科牵头,区教育局教学设备中心、基建办、安全办、群团办及教科培中心参与,根据年度资金来源情况,初步确定当年项目;3经科室复核通过的项目,由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统一发文通知项目单位补报有关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含申请理由、设计方案及项目预算)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4街道学校由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集中报送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5各相关科室审核项目预算,建立分项目储备库,计财审计科汇总建立全区总项目储备库。三、项目安排(一)落实资金由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按照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资金.(二)安排资金由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牵头,区教育局教学设备中心、基建办
6、、安全办、群团办及教科培中心参与,对项目储备库中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资金,拟定项目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需其他部门批准的,再报其审批。(三)下达计划根据区教育局局务会议审定项目及有关部门批复,由区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下达资金安排方案。四、实施(一)项目实施1符合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集中采购,并按照集中采购的程序办理.2其他项目: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深宝教2008177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安排到各街道学校的设备类项目符合集中采购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基建维修类
7、项目由街道组织实施。(二)付款1区级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项目:项目单位将材料送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再由计财审计科集中送区财政局办理支付手续,具体材料如下:(1)货物和服务类:宝安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宝安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申拨明细表、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宝安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账户证明、宝安区政府采购质保金账户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协议采购供货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验收报告(项目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审批表)、资金安排文件及区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2)基建维修类:宝安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宝安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申拨明细表、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进场交易证明书(或招
8、投标程序完成证明书)、造价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书、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验收报告、资金安排文件及区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2其它项目:按资金管理权限办理支付手续。五、监督检查(一)项目使用单位自查1项目使用单位应建立台账,对项目立项、审批拨款、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竣工验收、付款等建立台账,做到一项目一台账,一结算一档案,并经常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加快项目进度。2项目使用单位于每年1月上旬前将上年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计财审计科分类后转各相关科室备案.(二)主管部门检查区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安排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相关经费使用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附件:1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至表六 2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3宝安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主题词:教育 专项资金 管理 流程 通知 抄送:慧民副区长。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