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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燕山分公司2#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配套系统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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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0402-04/B-201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2#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配套系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报告书简本 2#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配套系统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背景 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担负着为首都提供清洁燃料的重任。2007年6月1000万吨/年炼油系统改造投产后,燕山分公司具备生产符合欧Ⅳ车用汽油标准的能力。自2008年1月1日起供应给北京市的车用汽油开始执行京标Ⅳ车用汽油(DB11/238-2007)地方标准,汽油硫含量不大于50ppm,其余外售汽油则只能执行国标汽油标准。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汽油质量升级规划,2012年北京市汽油质量执行京标V车用汽油质量标准,硫含量按不大于10ppm考虑。燕山分公司现有一套120万吨/年的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1#S-Zorb),但是该装置并不能处理全部的催化汽油,燕山分公司仍有部分汽油产品不能满足北京市对京标V汽油的要求。 此外,燕山分公司京V汽油产品占整个北京汽油市场的份额较低,其余的由天津等地外送进来,外调成本高。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外调入京的汽油份额,使北京市京标V成品汽油的供应更加安全保障,提高了中石化整体经济效益。 为此,需要新建一套12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该项目实施后,燕山分公司汽油质量可全部达到京标V标准,既满足了北京市汽油质量升级的需求,又提升了中石化系统的整体经济效益。 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配套系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生产规模:设计规模120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22369万元; 年运行时间:8400小时; 占地面积:5400m2; 定员:20人,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定员。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和区域位置图见图1.2-1和图1.2-2。 1 北 京 飞 燕 石 化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FEIYAN PETROCHEM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图 1.21 地理位置图 3 3 北 京 飞 燕 石 化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FEIYAN PETROCHEM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图 1.22 区域位置图 1.3.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 1.3.1. 废气污染源 1)正常工况 拟建装置在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污染源包括包括有组织源与无组织源。 (1)有组织源 本装置正常生产排放的主要是加热炉烟气和工艺废气。 进料加热炉(G1)以厂内管网燃料气为燃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及VOC;工艺尾气指再生过滤器排放的再生烟气(G2),送到就近的2#制硫装置尾气后处理部分进行后处理,同时导致2#制硫装置尾气焚烧炉排放的烟气中SO2的量略有增加。 (2)无组织源 无组织源包括生产装置阀门、法兰等处泄漏无组织泄漏的物料。根据本装置的物料类型,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经核定,装置区无组织排放量为1.59t/a。 表1.3-1 S-zorb密封点数量及应用方程 设备类型 物料 个数(个) 相关排放速率方程 排放浓度ppmv 年运行时间 排放速率(公斤/小时) 排放量 阀门 气 0 2.29×10-6×SV0.746 500 8400 0.000236 0 轻液 164 2.29×10-6×SV0.746 0.000236 0.32538 重液 0 2.29×10-6×SV0.746 0.000236 0 泵密封垫 轻液 24 5.03×10-5×SV0.610 0.002228 0.44919 重液 0 5.03×10-5×SV0.610 0.002228 0 压缩机密封垫 气 0 1.36×10-5×SV0.589 0.000529 0 减压阀 气 1 1.36×10-5×SV0.589 0.000529 0.004441 法兰 全部 258 4.61×10-6×SV0.703 0.000364 0.788816 开口管线 全部 6 2.20×10-6×SV0.704 0.000175 0.008809 取样口 全部 11 2.20×10-6×SV0.704 0.000175 0.01615 合计 464 1.592786 2)非正常生产 非正常工况下装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由于开、停工时的吹扫置换气,从安全阀或其它调节阀排出的各种烃类气体,有管道与全厂火炬管网连接,送入火炬系统。 1.3.2. 废水污染源 装置的废水主要包括:正常工况下的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等。 工艺废水主要有含硫污水和含油污水。含硫污水(W1)为冷产物气液分离罐、稳定塔回流罐排放,排放量为0.8t/h,这部分污水去污水气提装置进行处理。含油污水主要为装置的机泵冷却水,排放量为1t/h。含油污水收集于含油污水系统并送入燕山分公司西区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入牛口峪土地生物处理系统。 因本项目工作人员统一由厂里调配,不新增定员,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没有新增,不需要计入总量。 1.3.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源为主要是脱硫反应器(S1)和再生粉尘罐(S1)排放的废吸附剂,每周排1次,年排放量为79t/a,委托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处理。 1.3.4. 噪声污染源 拟建装置的主要噪声源为加热炉、压缩机及机泵等,其声压级为85~91dBA。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投产后,项目排放的SO2、NOx、PM10、非甲烷总烃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大气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正常生产时环境中的各类大气污染物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厂界上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只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从大气环境的角度讲本项目可行。 2.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设施运行较好,废水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废水相对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中含有Ni等贵金属,委托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处理。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4. 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投产后,昼、夜间的厂界噪声预测终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不会由于本项目的建设造成厂界噪声产生新的超标现象,从噪声环境角度讲,本项目可行。 2.5. 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拟建项目事故风险水平低于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和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建议、落实厂区项目排水设施的设计与执行完整的前提下,满足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有组织排放 (1)拟建装置加热炉以脱硫燃料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再生器顶部排出的含SO2的再生尾气就近送到硫磺回收装置的尾气后处理部分,自加氢反应器前引入装置,生产硫磺,以减少SO2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2)无组织排放 (1)工艺中采用的阀门、设备等均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 (2)装置设置密闭采样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3)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泵每月检测一次、释压装置每三个月及每次释压排放后5日内检测一次、取样连接系统、阀门、开口阀门及管线、法兰每三个月检测一次。若发现设备或管线组件有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应尽快修复,最晚不迟于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完成; (4)其他 设置了有机物探测器进行泄漏检测。 3)非正常工况时排出少量的烃类气体,有管道与全厂火炬管网连接,送入火炬系统,以减少烃类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2.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装置排放的含油污水首先进入装置内的含油污水池,经泵提升后汇同生活污水排至含油污水预处理设施,经北京燕山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区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经牛口峪土地生物处理系统排入马刨泉河。 拟建装置排放的含硫污水,通过密闭管道送至含硫污水汽提装置处理。处理后,部分至各工艺装置注水回用,其余部分排至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装置区实行分区防渗的方案,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 3.3.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拟建装置排放的废渣主要为废吸附剂,其中含有Ni等贵金属,委托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处理。当本装置建成投产后,业主单位要提前办理危险废物跨省手续,并报北京市环保局,征得市局同意后方可转移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3.4. 噪声控制措施 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噪声较大的电机加隔声罩,加热炉采用低噪声火嘴,本装置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3.5. 风险防范措施 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选址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系统界区内,位于北京市“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中的新城建设区,是重要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2)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化学品贮运区域设置合理,设计符合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地点与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生产设施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符合相关规范。 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5)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划分爆炸危险区域、腐蚀区域划分,制定气防应急预案,严格管理危险区域,按规范设计防爆、防腐措施。 6)事故污水调储系统 工艺装置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首先进入装置区围堰,通过污水管线排入事故池,然后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若储罐区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首先进入防火堤内,然后送入事故池,经处理后逐步回用。 项目事故污水调储系统线路明确,容量满足,可有效防止风险污水出公司界区。 9 北 京 飞 燕 石 化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FEIYAN PETROCHEM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系统界区内,不新征地,项目选址符合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要求。此外,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2011-2015年)》、《北京市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2011-2015年)》、《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房山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规划》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发展要求。 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燕山分公司汽油品质升级,生产京V车用汽油,满足北京市场需求,促进北京市车用汽油升级规划的实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同时作为国内第一个实现大规模生产京V汽油的企业,将给国内其他石化企业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有利于行业整体的进步。 本项目依托燕山分公司现有水、电、蒸汽等公用工程设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置。 本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内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基本维持现有水平。 在落实报告书所列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报告书建议、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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