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
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E JIANG RUIYA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建设规模 1
1.3主要生产设备 2
1.4主要原辅材料和公用工程消耗 3
1.5主要生产工艺 3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6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6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6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7
3.1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7
3.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 7
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8
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1
3.5环保投资分析 11
3.6社会经济效益损益分析 13
4、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
4.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
4.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5
4.3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6
5、建议 16
6、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17
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是由新潮集团和世界500强、全球最大的座椅生产商之一——美国李尔公司2008年7月22日合资依法成立的,是瑞安市首家由民营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合资成立的公司。新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北厂区和南厂区作为合资条件提供给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做生产车间,其中北厂区用于行政办公及生产织造,南厂区用于后处理包括定型、拉毛、剪毛、染色及打包等工序。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内饰面料的生产与销售,为中国一汽、二汽、上海大众、上海通用、沈阳华晨、北京切诺基等国内大部分汽车制造厂提供面料配套服务,产品同时出口德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企业总占地面积约38000m2,其中北厂区约10000m2,南厂区约28000m2;总建筑面积约33000m2,其中北厂区约8000m2,南厂区约25000m2,染色车间位于南厂区,染布车间面积约1500m2,染纱车间面积约260m2。
2013年6月,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等文本的通知》(瑞政办[2013]152号),根据其中《瑞安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有关内容,其整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整治,规范我市印染行业行业有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属于原地整治提升企业,依据瑞政办[2013]152号有关验收要求,企业进行整治提升,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形成年产850万米汽车面料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受企业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现场踏勘、调查、监测及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3年11月1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我单位在专家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该报批稿,提请审批。
1.2建设规模
根据企业历年环评资料,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汽车面料850万米,此次整治提升后,企业淘汰原有6台开门式绞纱染色机(GY400、GY300、GY200三种型号),并重新购入7台GPA-6高温喷射绞纱染色机取代该部分淘汰设备。总产量保持不变。企业整治前后产量见表1-1。
表1-1 项目规模
序号
名称
整治前
新增
整治后
1
无涂层背胶面料
经编面料
381
0
390
2
纬编面料
68
0
50
3
机织面料
291
0
300
4
涂层背胶面料
经编面料
44
0
40
5
机织面料
66
0
70
6
总计
850
0
850
1.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
表1-2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整治前
整治后
新增
截止2013年12月使用年限
1
纬编机
20
20
0
/
2
经编机
17
17
0
/
3
整经机
6
6
0
/
4
剪毛机
3
3
0
/
5
开布机
1
1
0
/
6
定型机
3
3
0
1台国产:6年
1台国产:2年
1台进口:16年
7
衬纬机
3
3
0
/
8
起毛机
3
3
0
/
9
剖幅机
1
1
0
/
10
上轴机
2
2
0
/
11
检卷机
6
6
0
/
12
烫剪联合机
1
1
0
/
13
刷花机
1
1
0
/
14
磨刀机
1
1
0
/
15
打卷机
1
1
0
/
16
退布机
1
1
0
/
17
剑杆机
39
39
0
/
18
烘干机
1
1
0
/
续表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整治前
整治后
新增
截止2013年12月使用年限
19
染色机
14
15
0
/
其中
HJF-2-500
5
5
0
3台国产:7年
2台国产:6年
HJF-1-250
1
1
0
国产:7年
HJF-1-30
2
2
0
1台国产:7年
1台国产:2年
GY400
3
0
0
淘汰
GY300
1
0
0
淘汰
GY200
2
0
0
淘汰
GPA-6
0
7
7
新增
20
蒸汽锅炉
2(2t/h、4t/h)
2(2t/h、4t/h)
0
/
21
导热油锅炉
1(250万大卡)
1(250万大卡)
0
/
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材料消耗见表1-3。
1-3 整治提升前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清单 单位t/a
序号
原料名称
整治前
整治后
整治前后变化量
1
涤纶丝
3400
3400
0
2
分散染料
32
32
0
3
水性阻燃胶
300
300
0
4
30%NaOH溶液
30
30
0
5
保险粉
30
30
0
6
冰醋酸
40
40
0
7
煤
1920
1920
0
8
水
150000
145000
-5000
9
助剂
120
120
0
其中
匀染剂
24
24
0
分散剂
10
10
0
抗皱剂
80
80
0
其他助剂
6
6
0
1.5主要生产工艺
企业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所示,工艺过程说明见表1-4。
①经编面料生产工艺: ②纬编面料生产工艺:
③机织面料生产工艺:
④布料染色工艺:
⑤纱线染色工艺:
⑥水洗工艺:
表1-4 项目工艺生产过程
名称
工艺流程简述
整经
将一定根数的涤纶、锦纶、尼龙单丝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平行卷绕在经轴或织轴上的工艺过程,该过程在整经机上完成。
纬编
将纱线由纬向顺序地喂入针织机的工作针上成圈并相互串套而形成针织布。纬编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
经编
将经向平行排列的纱线于经向喂入平行排列的织针上,同时进行成圈而形成的针织布。经编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
机织
将整经后的纱线根据客户需求喂入剑杆机,通过织机形成机织布。
染布
首先为浅色系产品的去油清洗,该过程采用NaOH溶液等,去除布料上残留的油污,前处理废水量约为染液用量2倍,而后根据客户需求,对织造好的产品进行染色,该过程在染色机内进行。染缸类型为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135℃,0.6MPa),该过程产生大量的前处理、印染及溢流、清洗废水。
染纱
整治后企业采用GPA-6喷射绞纱染色机对涤纶丝进行染色,该设备为高温高压染色机(135℃,0.4MPa),无需进行前处理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印染、清洗废水。
水洗
企业部分面料以染色后的色纱为原料进行经编、纬编和机织,该部分产品在编织后需要进行水洗处理,水洗设备为HJF-2-500溢流染色机(80℃,0.3MPa),该过程产生大量的溢流、清洗废水。
续表1-4 项目工艺生产过程
起毛
用密集的针或刺将织物表层的纤维剔起,形成一层绒毛的工艺过程。起毛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与噪声。
剪毛
剪毛机剪去织物表面不需要的茸毛的工艺过程。剪毛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固废。
定型
定型是利用织物在潮湿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能,将其门幅拉至规定的尺寸,从而消除部分内应力,调整经纬纱在织物中的形态。在定型过程中,织物上的化纤油等由于温度高部分挥发而产生少量废气。
上胶
企业经编面料及机织面料加工完成后,需要在面料上涂上一层水性阻燃胶,再进入上产线上的烘道内进行烘干,根据阻燃胶用量,烘干温度控制在120~140℃之间。该水性阻燃胶主要成分为水性丙烯酸乳液、阻燃剂、水和少量的氨水,在上胶过程中主要产生水蒸气、化纤油以及少量有机废气。
后处理
部分产品需要经过后处理,包括印花、修边、梳理等。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本单位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对项目南厂区西侧沙门溪的水质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不同断面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要求,属于劣V类水体,主要定类指标为NH3-N、总磷。
2、本评价采用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8月24日对项目所在地花园底村的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水质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3、大气常规数据引用本评价采用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8月16日~2013年8月22日对项目南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常规大气环境质量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的时均值和PM10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4、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北厂区和南厂区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的范围为52.6~55.8dB(A),夜间噪声的范围为42.0~45.8dB(A),项目所在区域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范 围
地表水环境
沙门溪
地下水环境
≤20km2
大气环境
以锅炉烟囱为中心,主导风向为轴线,5km为直径的圆
噪声环境
南北厂区厂界外200m范围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3.1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整治后项目污染源强排放情况见表3-1所示。
表3-1 整治提升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小计 单位:t/a
南
厂
区
废
水
生活
废水
+
生产
废水
废水量
229704
114852
114852
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厂区西侧沙门溪
CODcr
161.25
152.06
9.19
氨氮
/
/
1.15
废
气
定型废气(包括上胶过程中的油烟废气)
一定量
一定量
少量
余热回用喷淋助排电子净化一体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上胶有机废气
少量
0
少量
粉尘、毛絮
一定量
一定量
少量
收集经布袋除尘后排放
醋酸废气
0.4
0
0.4
车间无组织排放
燃油废气
少量
0
少量
引至屋顶排放
锅炉
废气
烟尘
57.6
54.72
2.88
水膜除尘+双碱法进行处理后排放
二氧化硫
30.72
24.58
6.14
氮氧化物
5.64
0
5.64
污水处理站臭气
NH3(mg/s)
20.6
0
20.6
无组织排放
H2S(mg/s)
2.8
0
2.8
固体
废物
废纱、毛线、边角料
68
68
0
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油
0.5
0.5
0
污泥
585
585
0
收集后外运制砖厂
煤渣
384
384
0
生活垃圾
7.8
7.8
0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包装桶
一定量
一定量
0
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续表3-1 整治提升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小计 单位:t/a
项目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去向
北
厂
区
废
水
生活
废水
废水量
1152
0
1152
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CODcr
0.58
0.46
0.12
氨氮
0.03
0.02
0.01
固废
生活垃圾
7.2
7.2
0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周围保护目标情况及保护要求见表3-2。
表3-2 项目保护目标概况
名称
方位
保护
内容
与项目厂区最近距离
与项目印染车间最近距离
备注
现状保护目标
北厂区
陶山镇中学
东南侧
大气
60m
/
约1000人
民宅
北侧
36m
/
约150户
西侧
65m
/
约10户
南侧
71m
/
约50户
沙门溪
西侧
水环境
10m
/
宽约15m
南厂区
瑞安市第九中学
南侧
大气
41m
105m
约1000人
民宅
东侧
25m
64m
约200户
北侧
5m
66m
约20户
南侧
73m
85m
约20户
河流
西侧
水环境
紧邻
/
宽约23m
沙门溪
东侧
紧邻
/
宽约20m
规划保护目标
北厂区
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大气
15m
/
现状厂房等
规划中学用地
东南侧
65m
/
陶山镇中学
南厂区
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大气
40m
79m
现状民宅
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3.3.1废水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企业北厂区和南厂区生活、生产废水的排放去向为沙门溪,该河属金潮港水系,河宽约15~23m,河深约1.7m,现状水体流动性较差,主要功能为灌溉、泄洪,根据项目南侧河流水质监测数据,水质中的氨氮和总磷本底值均已超标,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该河水质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通过本次整提升,企业生产废水处理措施进一步改进,同时配置了中水回用系统(回用率达到50%),使得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以及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得到了有效的削减,有效降低项目生产废水对该河流的环境影响。因此,单就本整治提升项目而言,对该河流存在一定的正面影响。
在项目运营期间,企业须严格做好废水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建议企业不断地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系统,尽量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将企业废水对该河影响降至最低。
②废水远期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远期,项目废水将进入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瑞安市排水有限公司于2013年四月委托编制《瑞安市陶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环评审批。该污水处理厂一期服务范围为陶山镇主镇区及产业组团、桐浦组团、碧山组团、荆谷组团、桐田社区及马屿镇梅屿组团,本项目位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陶山镇镇区内。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1万m3/d,远期规模为3万m3/d。
因此,待陶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并投入运行后,本项目北厂区生活水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南厂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按《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同时满足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后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及企业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本整治提升项目废水处理效果符合GB4287-2012中的纳管标准以及陶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3-3 陶山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质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 目
pH
色度
TN
COD
BOD
SS
氨氮
TP
GB4287-2012
表2间接
6~9
≤80
≤30
≤200
≤50
≤100
≤20
≤1.5
综合三级
6~9
/
/
≤400
≤150
≤200
≤45
——
出水水质
(一级B)
6~9
≤30
≤20
≤60
≤20
≤20
≤8(15)
≤1
届时,本项目废水处理达瑞安市陶山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项目外排废水量(南厂区和北厂区之和为 382.84t/d)占陶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量的3.8%,该污水处理厂在空间容量上可以接纳处理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
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设施如发生故障,会造成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若污水输送至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因此,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时,项目生产废水严禁外排。根据浙环发[2012]60号)文件规定,事故应急池大小不小于企业4h废水产生量的容量,即企业南厂区应设置的事故应急池池容不小于130m3,当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停运时,将废水导入事故应急池,印染车间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检修。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将事故储池中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后, 方可继续运行。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为了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的影响情况,本单位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对企业厂区所在花园底村地下水进行了检测。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类标准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标准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标准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及工业、农业用水。Ⅳ类标准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地下水水质各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总体来讲,本项目地下水水质较好,还未受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
根据调查,厂区道路均已经过硬化处理,另外,为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不受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厂区还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同时,企业还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及更高的中水回用率,将项目生产废水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3.2废气
(1)项目废气贡献浓度影响预测分析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蒸汽锅炉、导热油锅炉燃煤废气中SO2、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以及印染车间醋酸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远低于居民区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此外,经分析,项目定型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燃油废气、粉尘、毛絮等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跟进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印染车间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依据《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2012)》(GB18080.1-2012)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为850万米汽车面料,依据GB18080.1-2012可知,企业印染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民宅、医院、学校以及经常居住的房屋等敏感建筑。根据现场调查,与本项目印染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南厂区东侧民宅,距离约64m,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3.3.3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昼间,企业南厂区和北厂区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北厂区满足2类标准;南厂区除东侧厂界外均能满足2类标准,该侧厂界超标主要原因为机织车间内剑杆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因此企业应严格落实环评中的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在生产时应紧闭南厂区东侧窗户,以确保改侧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到达各敏感点处噪声将进一步降低,对敏感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3.3.4固废
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纱、毛线、边角料、毛絮、煤渣、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采取相应的固废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列表见表3-4。
表3-4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气治理
1、 4t/h蒸汽锅炉烟囱排放高度提升至35m,2t/h蒸汽锅炉和导热油炉烟囱排放高度提升至30m;或者提高锅炉废气脱硫效率,使其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相关标准
2、 定型机及背胶生产线已安装废气余热回用喷淋助排电子净化一体装置,油烟去除率90%以上,废气经处理后高架排放,排放高度提升至15m
3、 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废气引至屋顶排放
4、 粉尘收集后布袋除尘,沉降物与其他固废一起处置
5、 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污泥及时清运
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定型机及背胶生产线油烟去除率≥90%,车间内无明显的烟雾和刺激性气味
废水治理
企业北厂区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企业南厂区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一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回用率50%),其余排放至南厂区西侧沙门溪,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的有关要求
北厂区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南厂区生活和生产废水达到(GB4287-2012)中的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浙环发[2012]6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COD≤80mg/L,NH3≤10mg/L)
固废处置
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进行回收。
2、废纱、毛线、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煤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运用于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收集后外售处理。
不向环境中排放
噪声防治
1、各车间尽量少开启门窗,各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2、平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其在正常状况下运转;
3、对风机、泵机等高噪声设备底座加设减振垫,同时可将这些设备布置于独立的设备房内,尽量减小其噪声强度。对风机进、出口采取消声措施;
4、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种植高大常绿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3.5环保投资分析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国内外均有成熟的工艺和经验,只要认真落实,在技术上基本可行。根据估算,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2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7.8%。
3.6社会经济效益损益分析
营运期间,各项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效果明显,均能达标排放,效地减轻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
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环保设施的投资费用及运行费用均比较高,但只要该企业在设备运行过程能做到恰当的管理,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大胆摸索各种节约运行成本的方法,弥补环保设施在经济效益上只投入不产出的状况。另外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该企业在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行的状况下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这对当地环境和人民群众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在对当地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保护了当地的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各类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则该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能够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
4、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4.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4.1.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地属陶山特色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Ⅳ3-30381C01),为重点准入区。其污染控制措施是:加大对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的“关停并转”力度;重点治理锻压企业群,实现稳定达标;加强生活污染治理;规划建设陶山镇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日最大污水量,近期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日处理0.2万吨,远期为1万吨。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是加大本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促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分散企业集聚发展,实行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陶山镇花园底村,本次整治提升项目通过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设置中水回用系统等措施,可实现印染废水50%以上回用,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已降到最低,符合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要求。
4.1.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
废水:企业北厂区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南厂区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经一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回用率50%),其余排放至南厂区西侧沙门溪,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的有关要求。
废气: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后高架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相关标准。定型废气和上胶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架排放;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污泥及时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经治理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采取相应的固废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
综上,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统计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总量统计情况
污染因子
整治前污染物排放量
整治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整治后
排放总量
排放
增减量
生产废水量
120000
116004
120000
116004
-3006
CODcr
12
9.31
12
9.31
-2.69
氨氮
1.8
1.16
1.8
1.16
-0.64
二氧化硫
6.14
6.14
6.14
6.14
0
氮氧化物
0
5.64
0
5.64
+5.64
根据企业污许可证核定废水排放量及排放标准,整治提升后建议企业总量指标为COD9.60t/a、氨氮1.20t/a、二氧化硫6.14t/a、氮氧化物5.64t/a。为保护环境、保证持续发展,项目区域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向环保管理部门申请,由环保部门根据瑞安市印染行业整治的总量控制指标量进行分配调剂,经环保审批部门统一后给予核定。
根据《关于印染行业COD排放总量的情况说明》,8家原地提升企业中,需补办环评的6家企业2010年普查COD排放量为104.39吨,整治后最大允许排放量为56.5吨,较2010年普查时排放量削减45.88%,满足行业整治削减25%的要求。其中,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COD允许最大排放量为10.56吨,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低于该允许最大排放量,符合要求。
4.1.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
从现状监测的污染因子来看,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根据预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醋酸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低于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锅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经分析,项目定型废气、上胶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粉尘、燃油废气、印染废气等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从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见,项目附近河流沙门溪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Ⅴ类,本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排放的废水对该河流质有一定的影响,通过本次整治提升整改,企业配置了中水回用系统(回用率达到50%),最大程度降低了项目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在项目运营期间,企业须严格做好废水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建议企业不断地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系统,尽量提高废水回用比例。
从噪声的现状监测结果看,企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厂区整体噪声变化不大,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建成后,所在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相关大气、水环境质量要求。
4.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4.2.1公众参与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在环评期间,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对项目建设以及环评的信息、主要结论进行了两轮公告;采取发放调查表格的方式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的团体和个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整个公众参与的过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要求。
4.2.2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回用做到了节水,使用清洁能源电,做到了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同时,本环评建议企业不断采用先进设备与工艺,进一步改进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4.2.3瑞安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瑞安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等文本的通知》(瑞政办[2013]152号)验收标准,企业仍存在部分不足,现已全力整改中,业主承诺于2013年底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整治验收标准,从而达到此次整治验收要求。
4.2.4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
本环评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项目特点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必须落实到位,特别加强原料储存、运输的风险防范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超标排放。
根据本环评风险评价,企业如能采取本环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本项目风险评价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4.3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4.3.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
根据《陶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北厂区规划为片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南厂区规划为医疗保健用地,因此项目与用地规划不符,将来若规划实施,企业厂区需要被征用时,建设单位需配合当地政府搬离,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3.2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和设备不属于国家产业目录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也未列入鼓励类项目,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
同时对照《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温州市限制类、禁止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温经贸资源〔2009〕340号)等,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也未例入鼓励类项目,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
因此,总的来说,本项目建设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5、建议
1、确保环保资金到位,落实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设施,满足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与监测,防止风险事故排放发生。
3、建设单位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设置专门环保科室,由环保专业人员负责环保设施,以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及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发生,防止污染环境。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节能、节电、节水措施,把污染控制从原先的末端治理向生产的全过程转移和延伸,防范于未然。
6、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瑞安市李尔汽车面料有限公司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位于陶山镇花园底村。项目建设符合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参与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厂区用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与当地规划不符,由于此次整治提升企业提升自身污染治理水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单就本整治提升项目而言,对周围环境是有正面影响的,根据调查,企业所在地及周边规划目前还未实施,业主承诺,规划实施时,企业将配合政府搬迁。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达标准排放,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17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瑞安市罗阳大道天天家园6幢裙房北首2楼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