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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耀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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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正耀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 写 本 )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 二O一二年二月 目 录 1项目概况 4 1.1项目名称和性质 4 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 4 2主要保护目标 4 3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 5 4环境影响预测 5 4.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 5 5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6 6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8 6.1总量控制 8 6.2公众参与 8 7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 8 8环评总结论 12 2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温州正耀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产品方案:年产硬质合金铣刀700万只、合金圆棒材500万只项目 建设单位:温州正耀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乐清市清江工业区 占地面积:14541平方米(带征面积3199平方米);投资总额:4910万元 工作制度:二班制、年工作日300天,其中湿磨机为24小时作业,其它生产工序为8小时作业。职工80人,不设食宿。 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 项目规模:14541平方米(带征面积3199平方米),年产硬质合金铣刀700万只、合金圆棒材500万只规模 工程投资:4910万元 2主要保护目标 (1)保护内河水质不再恶化;保护目标为Ⅲ类水质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2-1所示。 表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 备注 保护级别 水环境 内河 S 80m 周边水体 GB3838-2002Ⅲ类 空气 环境 项目周边大气 周边半径3.0km GB3095-1996二级 棉花塘村 SW 1500m 规划居住区 渡头村 W 700 m — 声环境 厂界外 厂界外200m内 GB3096-2008 3类 3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 项目污染源汇总见表3-1。 3-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污染物类别 产生量 排放环境量 废水 生产 废水 废水量(t/a) 3000 0 CODCr(t/a) 0.9 0 生活 污水 废水量(t/a) 960 960 CODCr(t/a) 0.48 0.096 氨氮(t/a) 0.336 0.0144 废气 混粉 车间 汽油(t/a) 4 0.6 乙醇(t/a) 2.72 0.408 排胶臭气(t/a) 0.464 0.07 机加工车间 车间粉尘(t/a) 2.4 0.1428 废渣 生活垃圾(t/a) 24 0 生产 固废 合金边角料(t/a) 18.6 0 废合金球和废模具(t/a) 6.5 0 废橡胶(t/a) 2.42 0 废乳化液(t/a) 0.2 0 废活性炭(t/a) 24.4 0 4环境影响预测 4.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结果表明,在项目正常运行时,大气污染物TSP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的10%,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离本项目283米处,最大值为0.000631mg/m3,最大占标率为0.07%;乙醇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前苏联居住区标准的10%,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47米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219mg/m3,最大占标率为4.38%。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以色列环境质量标准的10%,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237米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125mg/m3,最大占标率为6.23%。 2、水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内河,由于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且员工均系附近居民,所以不会增加区域生活污水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酸洗等表面处理均系外协加工,产生的生产废水较少,在合金产品烧结、压制完成后需要对金属表面进行清洗,去除附着在表面上的杂质,清洗用工艺为清水冲洗,产生的污染物简单,主要是SS通过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另外,建议加快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在远期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该项目所产生的生活、生产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收集处理后,基本可以达到环保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只要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内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后排入内河。清洗用工艺为清水冲洗,产生的污染物简单,主要是SS通过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2)废气防治措施 1)乙醇、汽油废气:本项目使用乙醇、汽油作为有机溶剂,在回收过程中采用常压蒸馏,反应与蒸馏回收产生废气经水+-15℃冰盐水二级冷凝回流回收,尾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2)车间粉尘:对于混粉车间内粉尘,由于粉尘较重,主要对操作工人产生影响,对外环境影响较轻。该项目主要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之后高空排放。同时,建议其加强管理和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人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3)排胶臭气:在合金制造过程中排气阶段,分子量较高的橡胶分子逐渐裂解为小分子量分子从产品中脱除出来形成废橡胶,裂解臭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集中区,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噪声非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动力机械噪声,为减轻噪声影响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a、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b、采用抗震沟高阻尼物质减震隔声和消声百叶窗及480mm厚重双层空心墙,同时采用消声棉和扩缩管道形成阻尼消声。 c、空压机必须配备相应的高效消声器,机座应设减振垫;消声器需加强维修或更换。 d、强噪声设备如发电机和风机等加装减振装置,同时安置在专用固定单独房间内,进气口和排气口经消声处理以减少噪声外排。 e、对空压站等高噪声设备要建立具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安装隔声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 f、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g、在厂区周围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减少对厂界环境的影响,厂区内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和灌木林,既美化环境又减轻声污染。 (4)固废防治措施 该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合金的边角料、绝大部分可以直接回用,剩余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在湿磨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合金球,外售综合利用。 掺胶制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橡胶成型剂,,拟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 废乳化液产生量约200kg/a,其中石油类和CODCr含量很高,属于危险固废(HW09乳化液,危废编号900-007-09),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4.4t/a,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6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指标是COD和氨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全厂COD环境排放量为0.096t/a,氨氮批排放量为0.0144 t/a,确定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96t/a、氨氮0.0144 t/a,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 6.2公众参与 1、发放调查表 本次公众参与发放团体调查表23份,个人调查表50份,从对公众对项目的总体态度来看,对建设项目的态度,87%的被调查团体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3%的被调查团队表示无所谓。100%的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2、公示 本项目自受委托后及环评过程中进行两次公示,公示地点为:清江镇政府公告栏、棉花塘村公告栏、渡头村公告栏以及项目地块张贴公示,每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当地环保部门、环保审批部门均没有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 7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 7.1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 根据《浙江省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2008.02),该区块属于乐清市中西部山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区(Ⅳ2-30382B02),属限制准入区,本项目属洁净特种合金制造,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污水产生,经过预测,产生的废气通过治理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符合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为:地表水Ⅲ类、环境空气二类、环境噪声3类,以上环境功能区划均不属于禁止新建或扩建工业项目区域,因此本项目没有与环境功能区划冲突。 根据《乐清市清江镇总体规划》(2005-2020年),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工业集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及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图见附图。 污水通过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所在地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相应的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的。 7.2是否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 该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第八大类“有色金属”中第10小类“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产品和陶瓷材料生产”及第二十六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8小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和34小类 “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本项目不在《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之内,同时也满足《钨行业准入条件》中的“生产规模硬质合金新建、改扩建项目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0吨”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3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该项目的设计、实施在合理选择工艺、设备,严格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落实本企业的生产的情况下,能够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和精神。本工程生产工艺均为常用废硬质合金处理工艺,工艺成熟,选用工艺在国内属先进性工艺。工程所用原辅材料均选用工艺常规物料,毒性较低或基本无毒性,所用能源为电,属清洁能源。 工程工艺设备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工艺设备,无淘汰设备。工程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工艺设备,设备利用率高、产品质量好,资源利用率高,能耗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7.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建成后对污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废气经过集气后吸收治理后排放,各项污染指标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经过收集后可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的可以出售或委托无害化处理;噪声污染源经过隔声等治理后预测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因此本项目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7.5现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企业属于新建项目,目前还未营运。 7.6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减排要求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指标是COD和氨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全厂COD环境排放量为0.096t/a,氨氮批排放量为0.0144 t/a,确定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96t/a、氨氮0.0144 t/a,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 7.7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是否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本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经过治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由于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且员工均系附近居民,所以不会增加区域生活污水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量较少,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过治理后排放不会引起周围空气环境恶化,可以维持现状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增量不大,采用各种降噪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因此项目建成后,在采取了有关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7.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需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各物料中主要原料属于一般毒物、强氧化或强还原性物质。乙醇和汽油都是具有火灾爆炸性物质,说明项目投产后尤其要注意防范火灾和爆炸事故。 根据事故风险后果评价分析表明,本项目总体上发生泄漏的影响范围不大,且后果可以接受,最严重的事故风险为爆炸引发二次污染,不过此类事故的概率较低,且只要能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减轻,因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7.9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在报告书编制前进行,具体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概况,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第二次在报告书送审初稿完成后进行,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项目所在地环保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两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具体在本企业门口处、清江镇棉花塘村村委会宣传栏、渡头村村委会宣传栏、清江镇人民政府宣传栏进行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公示得到了有关单位的证明。并进行了50份个人和23份单位的公众参与调查,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7.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8环评总结论 温州正耀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乐清市清江工业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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