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美容、寄养协议书 寄养档案(名字)号: 主人姓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备 注品 种宠物名字性别年龄必须证件免疫证明( )犬证( )押金:笼位号寄养天数押金:护理医师签 名 经办人签名协议条款: 1、宠物离开主人不乱咬、不狂吠,性情温顺方可寄养; 2、本公司提供干净、消毒过的笼舍、食盆、水盆;3、寄养宠物将由专业护理人员喂养、护理等;4、主人可提供必要的食品、垫物或其它物品(玩具等);5、主人可以电话咨询宠物寄养情况或探视宠物;6、宠物出现异常情况,护理人员及时通知主人;7、宠物在寄养前需进行体检,否则引起的的疾病及死亡,责任由主人承担;8、宠物若因突发性疾病引起死亡,本公司不承担不可预测责任;9、宠物寄养期间的相关费用由主人承担; 10、宠物寄养期间主人认可养护人员的操作; 11、寄养期满后,主人未来领取宠物,护理人员及时通知主人。三日内未领取,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置该宠物,并保留追究主人未结费用的权力; 12、寄养费用为大型犬每天 人民币;小型犬每天 人民币;猫每天 人民币; 13、宠物主人应该在宠物离本公司之前结清所有相关费用。 宠物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