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及完税凭证抵扣操作指南一、农产品抵扣(一)如果餐饮企业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抵扣凭证全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可按照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例子:2016年9月,某餐饮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肉鸡加工成辣子鸡丁进行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列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0元,税率为13%,则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000×13%=13000(元)(二)如果餐饮企业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抵扣凭证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2、或销售发票,则需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此方法现仅限北京地区。1、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其中: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农产品外购金额指含税金额,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的成本。扣除率是指行业的适用税率。农产品耗用率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例:2016年9月,某餐
3、饮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肉鸡,加工成香辣鸡丁进行销售。该试点纳税人按照成本法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是0.6215,当月的销售成本是200000元,则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000×0.6215×6%÷(1+6%)=7036(元)二、完税凭证抵扣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抵扣。例子:某餐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替境外单位代扣代缴一笔商标权使用费,代扣代缴的税额为6万元。则这6万元该纳税人可以申报抵扣,于抵扣当期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7行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金额和税额。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