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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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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JGPC2012044Z 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 3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A 商务要求 6 B 技术要求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A 说 明 13 1 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13 2 定义 13 3 合格的投标人 14 4 投标费用 14 B 招标文件说明 14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1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8 要求 15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5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5 11 投标文件格式 16 12 资格证明文件 16 13 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17 14 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 17 15 投标保证金 17 16 投标有效期 18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9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 E 开标和评标 20 22 开标 20 23 评标委员会 20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0 25 投标报价的审核 21 26 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1 27 评标原则 21 28 评标标准和办法 21 29 评标注意事项 23 3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3 31 评标结果公示和意见书的递交 23 32 中标人的确定和中标通知书 23 F 授予合同 24 33 合同授予标准 24 34 签订合同 24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 第四部分 参考合同 2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9 封面格式要求 29 资 格 审 查 表 30 附件一: 投 标 函 31 附件二: 投标一览表 37 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 38 附件四: 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 38 附件五: 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一览表 39 附件六: 货物技术规格偏离表 39 附件七: 售后服务计划 40 附件八: 相关经营业绩一览表 40 附件九: 资格声明 41 附件十: 法人代表证明书 41 附件十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42 附件十二:中标服务费承诺 4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人阳春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YJGPC2012044Z) 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2. 招标编号: YJGPC2012044Z 3.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95万元(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数 量:1项 5.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须具有生产、经销、代理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3. 供应商必须是柴油发电机组的专业生产厂家。 4. 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专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2年 5月 24日至2012年 5月31 日。招标文件下载。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5月 24日至2012年 5月31 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 月 19日14:30-15: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 月19 日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2012年 6月19 日15:00 (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麦奕辉 联系电话:7768059 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林良欣 联系电话:0662-3369019 传真:0662-3367203 网址: 七、集中采购机构帐户信息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帐户: 户 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 帐 号:100712581600010002 2、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 帐 号:10071258169001000300006(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5 月24 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A 商务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⑵ 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须具有生产、经销、代理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⑶ 供应商必须是柴油发电机组的专业生产厂家。 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货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软件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 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验收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价格表中详细列明)。 4. 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 5.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 6. 交货地点:在用户方指定地点。 7.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⑴ 产品质量保证期必须满足调试合格日起保修1年(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要求规定执行)。 ⑵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包退包换(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⑶ 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需负责及时提供零配件。 ⑷ 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给予退换。 ⑸ 中标人对所提供设备提供终身维修,质保期后的服务,只收取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任何工时费及工程师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电机组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后支付货款20%,经初步验收合格,待发电机组设备安装调试,如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余下的50%分三次付清:在发电机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通过之日算起,三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20%;六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额15%;九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15%。 9.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电汇或转账向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保证金专用帐号:户 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江中心广场支行 帐 号:10071258169001000300006(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阳发改收费[2011]99号文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条)。 B 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01 阳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1项 二、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1 项目背景概述:阳春市人民医院拟采购发电机组一套(含发电机组二台,全自动并联柜、安装环保工程),用于医院应急发电。因医疗行业的重要性,采购人需购置并安装一套性能可靠、质量稳定、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备用发电机组。 2 采购项目内容清单: 序号 条目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柴油发电机组 自动启动应急备用柴油机组 含设备进场及就位 台 2 2 全自动并联柜 详见图纸 套 1 3 各发电机组至全自动并联柜之间所需电缆 详见图纸 项 1 4 发电机组安装及环保工程 详见发电机房图纸 项 1 5 其它配套附件 市电自动浮充电器及试机材料 项 1 3 设备部分详细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整套机组中的发电机、发动机、控制器均为知名品牌,且发动机由机组制造商自身工厂设计、制造、测试的成熟产品 3.1 柴油发电机组(每台套) 1) 技术规格: 发 动 机 柴油机直列6缸,四冲程、自动调速功能、配置冷却液加热器 发 电 机 无刷、自励、自动电压调整器、自通风、空载至满载电压保持±1%之间 ▲功 率 ≥常用450KW(备用500KW) ▲转 速 1500 RPM(电子调速) ▲电 压 400/230V,50Hz,3 相4 线 控 制 器 高、低水温报警,低油压报警、超速报警、过流保护、交流电压过高/过低报警、蓄电池电压过低/过高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 机组和控制屏的显示方式 实时液晶显示电流、电压、频率、功率、水温、油压、转速等参数。并有历史故障记录。 启动方式 24V直流电启动,可容易连续启动3次以上,并设有柴油机带动的充电机;机组能在停电或紧急状态下快速自启动,启动后15秒内正常供电;当市电恢复或紧急状态取消时,机组应能自动停机 冷却方式 自带风扇、水箱闭式循环;带防护装置的散热器、带阀门的冷却液排放管、风扇和皮带防护装置 排气背压 ≥10KPa 绝缘等级 H级 防护等级 IP23 功率因数 0.8滞后 油耗(常用满载) ≤130L/Hr 机组结构 柴油机、发电机、水箱控制系统、机旁开关安装在同一机架上的成套设备 外型尺寸 符合现场要求 2) 随机附件: 内置机组减振器 一套 工业级排气消声器 一套 随机工具 一套 拆换滤清器专用工具 一个 随机技术文件及资料 整机合格证书 一份 机组原产地证明 一份 机组保修单 一份 试机报告 一份 电器原理图 一份 操作使用说明书 一份 零件图册 一份 安装手册 一份 3) 辅助设备: A). 日用油箱壹个。(1000L) B). 机组启动蓄电池及电池连线壹套。 C). 机组减震垫壹套。 3.2 全自动并联柜 1) 全自动并联控制功能: A). 两台机组中可设置任一台为值班机组,另一台为备用投入机组。 B). 当市电停电时,值班机组自动启动,当电压、频率达到额定值时,自动合闸供电。机组一次启动成功情况下,总时间不大于15秒钟。 C). 当一台机组供电时,若负荷接近额定容量的75%,自动发出“增机指令”,备用机组自动启动,经自动同期后自动并机,自动均分有功负荷,分配差度不大于±10% 。 D). 当两台机组全部投入的情况下,若总负荷小于20%(可调),系统将发出“减机”信号,解列机组经保养运行后自动停机。 E). 在机组供电时,若市电来电,机组将继续供电30秒(可调)后,自动分断机组开关,机组经保养运行后自动停机。 F). 每台机组具有以下保护功能:短路、过载、逆功、过压。 2) 并联柜的一次线路图及主材详见图纸 3.3 发电机房环保工程 1) 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环保规定进行通风、减震、吸音、消音和废气处理达到国家或地区的环保规定。 2) 发电机房及通风应设吸音设施应采用优质、优等的材料及设备。 3) 环保工程完工后,发电机组正常工作状态下,机房一米处其隔音效果必须不大于65分贝。 4) 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应符合消防规定的要求,所有的材料均为非易燃易爆品。完工后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合格,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5) 发电机房消防工程投标人不用考虑。 6) 发电机房环保工程材料、材质表: 序号 名称 材质要求 1 进、排风消音系统 片式阻性消声器,采用知名品牌超细玻璃吸音棉、玻璃纤维布,均为正牌产品 2 双电源风机及照明控制箱 有手动/自动功能,电气及机械联锁 具体配套详见《风机及照明控制箱一次线路图》 3 排风导风口 δ0.8mm镀锌板 5 吸音天花及四周吸音墙体 δ0.7mm铝合金穿孔板/轻质龙骨/50mm厚知名品牌超细玻璃吸音棉(容重为20KG/m3),主支架采用3x30角铁制作 6 隔热保温层(烟管) 排烟管及消声器均包裹50mm厚保温棉外加δ0.3mm铝皮饰面 7 排烟管 δ3mm焊管,烟管内径大小符合发电机组排烟背压要求。排烟管经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8 角钢、钢板 知名产品 9 五金杂件 知名产品 10 储水式烟尘净化装置 δ5mm钢板制作 11 隔声门 δ2mmA3钢板制作,内置超细玻璃吸声棉(容重为20KG/m3)。 12 日用油箱 油箱须配备面盖板,玻璃油位指示,通风帽、滴盘、排渣管、油位开关、溢流管,入油口、阀门等。δ4mmA3钢板制作。 13 进、回油管 无缝钢管,尺寸满足机组运行要求。 7) 发电机房图纸(附后) 3.4 机房照明安装工程 (1). 机房照明: A). 灯具配套: 机 房:40W单管防爆光管及支架共6个; 排风室:40W单管防爆光管及支架共2个; 油箱间:60W白炽防爆灯及支架共2个; 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 投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1.2 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1.3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并确保其完整。 1.4 对于没有列出而对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中标人必须给予补充。 1.5 在货物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和维护情况下,中标人必须给予质保期服务承诺书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此质保期从开箱合格后12个月或累计安全运行时间至少有1000h的免费质保期。 1.6 中标人应具备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且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内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维护和巡查。 1.7 保质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日起计。 1.8 机组出厂前做质量检测,交货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9 机组出厂前做100%性能测试,交货时附测试报告。 1.10 招标人/业主有权定期或临时到制造商工厂检验货物,中标人必须给予配合及提供方便。 2 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2.1 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 2.2 中标人负责将设备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2.3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2.4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招标人负责。 3 服务 3.1 设计 中标人必须为业主提供设计交底,协助业主完成相关的施工设计。 3.2 指导安装调试 中标人必须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机组,所需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内。 3.3 培训 中标人必须在安装现场免费为业主培训4名操作维修人员。 3.4 维修 中标人必须在业主所在附近地区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质保期内,当发电机组出现问题时,保证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 4 货物要求: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应是具备当今世界先进水平,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的满足技术条件的全新的产品。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类似规格的设备在两个工程中良好运行二年以上的用户和用户使用证明资料,提供设备的权威机构技术检测报告,业主保留核查和到所提供工程现场技术实测的权力,投标人负责与所提供工程用户的联系,保证业主到现场进行技术实测。 6 为业主提供的主机产品必须是该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制造商应对所提供的主机产品的各种配件逐一注明产地及供应商,业主在招标时有权考证。 7 投标机型应为成熟产品。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采购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分别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合同款项。 1.3 本招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2 定义 2.1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即用户方。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使用手册、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概不退回。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参考合同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6.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 7.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 (5) 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一览表; (6) 货物技术规格偏离表; (7) 售后服务计划; (8) 相关业绩一览表; (9) 资格声明; (10) 法人代表证明书; (11) 法人授权委托书;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全部附件格式)填写。 11.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表格,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和价格。 12 资格证明文件 12.1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能力: (1)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 12.2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2.4 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集中采购机构仍可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3 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手册和数据,包括: ⑴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⑵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要求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⑶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3.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3.2(3)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 1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14 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 14.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验收费、应缴税费、培训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维修费等在内的价格。 14.2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3 投标人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 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5 投标价格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有任何遗漏,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范围、质量、性能和项目的实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5.2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4 凡未按本须知第15.2条规定随附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付清中标服务费、签订了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15.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或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6 投标有效期 16.1 从开标之日起,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九十(90)个日历日。 16.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准备一(1)份正本和四(4)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7.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复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法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除投标人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或盖章,以示确认。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将一份正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将四份副本密封在另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 18.2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集中采购机构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 (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电汇或转账向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不要装入招标文件的密封袋中),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送交集中采购机构。 18.3 每一密封信封上均应注明“于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18.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投标人。 18.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9.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 19.2 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开标地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 19.3 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并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开开标。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由政府采购监督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3 在投标截止之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并宣读。在开标时没有当众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2.4 唱标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由集中采购机构、监督员等在唱标记录上签字。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 评标专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依据本次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在政府指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 24.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3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 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废标处理: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2)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4) 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5)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 投标报价的审核 25.1 投标人的报价应是真实、合理和全面的报价。投标人应该公平竞争,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任何报价进行单项分析与澄清。任何虚假不实的报价,一经确认,将会导致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导致废标。 25.2 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若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金额作相应的修正。 26 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3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以提醒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7 评标原则 27.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7.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7.3 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28 评标标准和办法 28.1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8.2 采用计分法(综合评价法)来确定各投标人的排名。其操作程序为: (1)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下表(评价指标和权重表)所列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评标。 (2) 经济价格得分评审办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 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 (4) 将评委评价指标评分加权平均(若评委人数多于五人,则减去所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得该评价指标的实际评价分数。 (5) 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6)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评价指标及权重: 项目 评价指标 指标权重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45% 技术部分 设备技术性能及技术资料 35% 商务部分 售后服务 10% 相关业绩 5% 综合实力 5% 合 计 100%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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