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初当出纳:填开发票的“八不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最近,广州地税刊登了一篇文章,报道了在增城某顾客在酒楼消费后向酒楼老板提出为他多开1万元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他支付。酒楼老板以为:可以做个人情留住这位客人常来消费又不用亏钱,于是他将从税务部门购领回来还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给了这位顾客。这位顾客转手倒卖给了某娱乐场所,被税务机关在检查该娱乐场所时发现,接着查处酒楼违规使用发票。地税部门查实后对该酒楼“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地税部门表示,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最高可罚款一万元。 发
2、票岂可乱用,让我们看看关于填开发票的“八不准”规定,学学用发票的正确知识。 1. 不准“张冠李戴”。所谓张冠李戴,是指发票填开人为了迎合顾客的要求,故意将顾客名字改写,帮助他人弄虚作假。 2. 不准“唱空城计”。就是不能开具空白发票。 3.不准“虎头蛇尾”。所谓“虎头蛇尾”是指发票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金额开特别大,而存根联、记账联金额则开很小。这是典型的偷税违法行为。 4.不准“化整为零”。所谓“化整为零”,是指企业财务部门将整本发票拆开使用。这样不易管理,极易造成发票丢失。 5. 不准“越俎代庖”。就是不能自行开具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以外的发票。 6.不准“移花接木”。
3、所谓“移花接木”,是指财务部门由于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为了简化工作而在原发票上作涂改。 7. 不准转借代开。所谓转借代开,是指填开始票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转借发票或徇私情违章替别人开具发票。本例中的餐厅老板就是转借代开这种违章行为的最形象的代表。 8. 不准“乱戴帽子”。所谓“乱戴帽子”,是指填开发票部门未按发票的最高面额开票。例如:开百元的发票不能在千元发票上开具,十元的不能在百元发票上开具,要对号入座。 看了这“八不准”,各位回想一下在平时有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要是没有做到按规操作的话,赶紧对自己严格要求,以后用八不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