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4
1.1 基本情况 4
1.2项目组成 5
1.3 主要工程内容 5
1.4 “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试运行情况 5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 6
2.1 评价单元 6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6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9
2.4 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11
2.5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12
2.6 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 12
2.7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14
2.8 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15
2.9 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 16
2.10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17
2.11 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 19
3 措施与建议 20
3.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补充措施 20
3.2职业卫生管理的补充措施 21
4 评价结论 22
4.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 23
4.2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评价 23
4.3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23
4.4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 24
4.5 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评价 24
4.6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24
4.7职业健康检查评价 24
4.8 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评价 25
4.9 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评价 25
4.10评价小结 25
资料性附件 26
1评价依据 26
1.1 法律、法规、规章 26
1.2 规范、标准 26
1.3 基础依据 28
2评价方法 28
2.1 职业卫生调查 28
2.2 定量分级 29
2.3 职业卫生检测 29
2.4 检查表分析法 29
2.5 收集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30
2.6检测检验法与实验室分析 30
3评价程序 30
4质量控制程序 32
5职业卫生调查分析 33
5.1项目概况与试运行情况调查: 33
5.2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 37
5.3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42
5.4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 49
5.5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 52
5.6建筑卫生学调查 53
5.7辅助用室调查 54
5.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 55
5.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 58
6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性分析 60
6.1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60
6.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61
7职业卫生检测、数据处理过程 62
7.1检测条件 63
7.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63
7.3采样检测条件 63
7.4毒物、高温、噪声检测频次 64
7.5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检测方案 64
8其他评价内容的调查、分析过程 65
9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65
10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原始资料 65
11其他应该列入的有关资料 65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基本情况
1.1.1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1.1.2项目名称:XXXX有限公司石化产品储罐区一期A工程建设项目
1.1.3投资总额:项目一期投资2亿,职业卫生投资在一期投资内。
1.1.4项目建设性质:
XXXX有限公司石化产品储罐区一期A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 4754—2002),企业产品行业分类为G-5890其他仓储业。
1.1.5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工程根据业主要求拟分为A、B两个阶段建设,A阶段将建成9.51万m3的仓储容量,B阶段将建成6.4万m3的仓储容量,此次评价只针对A阶段。
该项目一期A建设两个罐区,共有1500m3、2500m3、3000m3、3800m3、5000m3各种规格的化工品罐32个,2个800 m3(预留4个800 m3)废水罐,1个8000 m3(预留1个8000 m3)消防水罐、1个500m3生活水罐;总罐容9.51万m3的化工品储罐及其他配套设施。预计该阶段物料年周转量为:68.02万吨,进出吞吐量为136.04万吨。
XXXX有限公司将根据北京市X区X工业区近期与远期规划,计划在该工业区内征地约27.1万平方米,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子项目:分期建设大型液体石化产品中转库区以及综合性汽车装卸区,并具备相关配套能力。
1.1.6建设地点
XXXX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X工业区西北侧,该工业区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地方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48万平方米。工业区内水、电、热力、通讯、交通、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齐备。工业区以石油化工产品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和新型聚合物产业为开发重点,11家入区企业已投产见效,并已形成规模。
1.2项目组成
该项目储罐区现有生产设施:2个罐区及4个泵站;装卸区为4个汽车栈台;管理区包括公司办公楼、2个门卫室;公用工程区包括主控室、维修车间、废水罐、主变电站、空压机房等。
1.3 主要工程内容
1.3.1评价范围
本报告评价范围为XXXX有限公司石化产品储罐区一期A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储罐区(包括2个罐区及其4个泵站)、装卸区(包括4个汽车栈台)、管理区(包括公司办公楼、2个门卫)、公用工程区(包括主控室、维修车间、废水罐、主变电站、空压机房等)。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试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不包括该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进行再次更改后出现的新问题。
1.3.2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该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 。
1.4 “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试运行情况
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曾经委托北京X疾控中心进行《北京XX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计进行了卫生审查,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已考虑了本项目需要的防护设施,在进行设备安装的同时进行了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及安装,并与主体设备同时投入使用。
针对《XXXX有限公司石化产品储罐区一期A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北京XX疾控中心)中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章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意见中关于卫生工程措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见表1-1。
表1-1预评价建议与落实情况
序号
预评价建议
落实情况
评价结果
1
对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的规定,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设置组合使用的警示标识的建议。
作业现场醒目处均按照要求配备警示标识牌,设置了各类警示标识
落实
2
对高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一般化学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建立有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设有急救援人员,有急救室
落实
没有专(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或护士,也未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
未落实
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议
建立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落实
4
关于冬季采暖、卫生辅助用室、高温作业场所、采光的建议
设有中央空调、卫生辅助用室、防爆照明系统,高温作业场所按规范设置相应的通风、降温设施
落实
5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的有关职业健康体检的规定要求,该项目职工岗前与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要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建议
设有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制度,并对职工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见健康档案
落实
本评价检测期间,满负荷生产,具备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条件。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
2.1 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进行单元划分,将该项目按储罐区、装卸区、空压机房、门卫等辅助设施划分为4个单元。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该评价组于2013年8月12日、13日、14日对该项目操作员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己烷、环己烷、高温、噪声的工作场所进行了检测。并在其正常工作且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最大时进行了取样。
评价组将3天检测的最高值作为本次的检测结果。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表见表2-1、2-2、2-3,检测报告见附件。
2.2.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项目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见表2-1。
表2-1 该项目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检测地点
工种
危害名称
检测结果(mg/m³)
卫生标准(mg/m³)
结果判定
C-TWA
C-STEL
超限倍数
PC-TWA
PC-STEL
最大超限倍数
储罐区软管交换站
1号操作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1号操作员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1号操作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1号操作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1号操作员
正己烷
0.1
1.6
-
100
180
-
合格
1号操作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储罐区软管交换站
2号操作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2号操作员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2号操作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2号操作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2号操作员
正己烷
<0.07
4.0
-
100
180
-
合格
2号操作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储罐区泵站
1号巡检位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1号巡检位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1号巡检位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1号巡检位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1号巡检位
正己烷
0.1
5.7
-
100
180
-
合格
1号巡检位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储罐区泵站2号巡检位
2号巡检位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2号巡检位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2号巡检位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2号巡检位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2号巡检位
正己烷
<0.07
0.6
-
100
180
-
合格
2号巡检位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储罐区储罐1号巡检员
1号巡检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1号巡检员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1号巡检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1号巡检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1号巡检员
正己烷
<0.07
6.0
-
100
180
-
合格
1号巡检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表2-1 该项目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续)
检测地点
工种
危害名称
检测结果(mg/m³)
卫生标准(mg/m³)
结果判定
C-TWA
C-STEL
超限倍数
PC-TWA
PC-STEL
最大超限倍数
储罐区储罐
2号巡检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2号巡检员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2号巡检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2号巡检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2号巡检员
正己烷
2.7
5.7
-
100
180
-
合格
2号巡检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装卸区汽车栈台
1号操作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1号操作员
甲苯
<0.3
<1.2
-
50
100
-
合格
1号操作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1号操作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1号操作员
正己烷
0.2
0.6
-
100
180
-
合格
1号操作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装卸区汽车栈台
2号操作员
苯
<0.15
<0.6
-
6
10
-
合格
2号操作员
甲苯
<0.3
<1.2
50
100
-
合格
2号操作员
二甲苯
<0.8
<3.3
-
50
100
-
合格
2号操作员
乙苯
<0.33
<1.3
-
100
150
-
合格
2号操作员
正己烷
0.5
3.6
-
100
180
-
合格
2号操作员
环己烷
<1.3
<5.3
0.01
250
--
1.5
合格
注:标有“<”数值为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低检出浓度。
以上结果表明,该企业储罐区及汽车栈台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中接触到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己烷、环己烷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2.2物理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项目工作场所噪声、高温。检测结果分别见表2-2、2-3。
表2-2 该项目工作场所中噪声强度素检测结果
检测对象
班接触时间(h/班)
测定结果
Leq dB(A)
国家标准(dB)
检测结果
空压机房巡检位
1
84.2
85
符合
储罐区泵站1号巡检位
4
69.4
85
符合
储罐区泵站2号巡检位
69.2
85
符合
储罐区泵站3号巡检位
70.3
85
符合
储罐区泵站4号巡检位
69.5
85
符合
依据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对XXXX有限公司辅助车间空压机房和储罐区泵站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的接触限值要求。但部分岗位噪声值超过了80分贝,属于噪声作业,企业应加强此处巡检人员的个人防护,以防噪声作业对员工的危害。
表2-3该项目工作场所中高温强度素检测结果
检测地点
检测日期
体力劳动强度
班接触时间(h)
测定结果℃
国家标准℃
检测结果
储罐区巡检位
2012年8月13日
Ⅰ
4h
31.0
32
符合
依据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高温》,对XXXX有限公司储罐区储罐作业人员接触高温的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中高温的接触限值要求。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各项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调查,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以及防护设施维护情况的调查结果,结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采用检查表法对防护设施进行综合评价。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见表2-4。
表2-4职业病防护措施卫生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
措施
检查
结果
1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定期检修维护
符合
要求
2
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原材料,消除或减少尘、毒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 毒物特性 ,参照GBZ/T194的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通风控制措施,使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GBZ2.1要求;如预期劳动者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接触情况,参考GBZ/T195、GB/T18664的要求同时设计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GBZ1-2010
6.1.1
设有尾气吸收装置、DCS控制系统
符合
要求
3
贮存酸、 碱及高危液体物质贮罐区周围应设置泄险沟(堰)。
GBZ1-2010
6.1.1
设置有泄险沟
符合
要求
4
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GBZ1-2010
6.1.6
设置有报警装置
符合
要求
5
在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冲洗喷淋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及风向标。泄险区应低位设置且有防透水层,泄漏物质和冲洗水应集中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GBZ1-2010
6.1.7
设有急救用品、冲洗喷淋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
符合要求
6
工业企业设计中的设备选择,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GBZ1-2010
6.3.1.3
选用国内先进的、噪声低的生产设备
符合
要求
7
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 吸声、 消声、 减振等控制措施。
GBZ1-2010
6.3.1.4
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
符合
要求
8
工艺企业设计中振动设备的选择,宜选用振动较小的设备。
GBZ1-2010
6.3.2.2
均选用国内先进的、振动小的生产设备
符合
要求
9
检测报警点应根据GBZ/T XX的要求,设在存在、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包括可能释放高毒、 剧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可能大量释放或容易聚集的其他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也应设置检测报警点。
GBZ1-2010
6.1.6.1
设有报警装置
符合
要求
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GBZ-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4 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表见表2-5。
表2-5 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
1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按规定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采购时对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收集复印了厂家的有关资质证件
符合
2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设有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符合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符合
通过对该公司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和调查,该公司为对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配置的便携式报警器和防护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配置数量均符合GB 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要求,也能满足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防护要求。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够做到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2.5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应急救援设施检查表见表2-6。
表2-6 应急救援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
结果
1
生产或使用有毒物质的、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的劳动定员设计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编制和人员定员。
GBZ1-2010
8.1
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明确救援人员和职责。
符合
2
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 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GBZ1-2010
8.3
在储罐区和汽车栈台都设有洗眼喷淋装置、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及担架
符合
3
对于生产或使用有毒物质的、 且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的卫生设计应制定应对突发职业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
GBZ1-2010
8.5
设有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该公司已制订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了相应的培训和演练。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的要求。
2.6 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
总平面布局要求检查见表2-7。
表2-7 总平面布局卫生要求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
结果
1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5条(三)
按功能分区,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符合
2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其工程用地应根据卫生要求,结合工业企业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场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合理布局。
GBZ1-2010
5.2.1.1
按功能及工艺流程分区合理布局
符合
3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原则应遵循:分期建设项目宜一次整体规划,使各单体建筑均在其功能区内有序合理,避免分期建设时破坏原功能分区;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部位)与环境质量较高要求的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部位)应有适当的间距或分隔。
GBZ1-2010
5.2.1.3
整体规划并按照功能要求将生产区、非生产区合理分开
符合
4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包括建(构)筑物现状、拟建建筑物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应符合GB 50187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GBZ1-2010
5.2.1.2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要求设置了办公区、生产区,结合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等合理布局,建设内容均符合要求
符合
要求
5
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GBZ1-2010
5.2.1.4
消防水罐、废水管等辅助车间设置于储罐区与生活区之间
符合
要求
9
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可能产生严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设施远离产生一般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其他设施,应将车间按有无危害、危害的类型及其危害浓度(强度)分开;在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宜设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GBZ1-2010
5.2.1.5
厂区总平面布置和车间布置按照有危害与无危害设施分开设置。
符合
要求
该建设项目设计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紧凑,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符合规范要求,设计了足够的防火间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7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检查表见表2-8。
表2-8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
1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工艺
符合
2
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原材料,消除或减少尘、毒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参照GBZ/T 194的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通风控制措施,使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GBZ 2.1要求;如预期劳动者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接触情况,参照GBZ/T 195、GB/T 19664的要求同时设计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GBZ1-2010
6.1.1
生产工艺技术先进
符合
3
工作场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或进风口的下风侧;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GBZ1-2010
6.1.4
主控室、休息室远离产生有毒物质的场所
符合
该项目设备布局合理,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8 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2.8.1建筑卫生学指标检测结果
2.8.1.1生产车间气象条件检测
对工作场所中气温、气湿、气压、风速等工作场所微小气候条件进行了测定,结果见表2-9。
表2-9 工作厂房气象条件检测结果
检测场所
检测结果
温度℃
相对湿度(%)
风速(m/s)
气压(KPa)
测定地点
12.2
39.8
0.62
102.9
主控室
12.2
39.8
0.33
102.9
空压机房
20.3
52.5
0.43
102.9
汽车栈台(夜间)
17.8
39.8
0.33
102.9
储罐区(夜间)
软管交换站(夜间)
泵站(夜间)
办公室
卫生间
2.8.1.2照度检测
工作场所作业面照明测定结果见表2-10。
表2-10工作场所作业面照明测定结果
测定地点
参考平面及高度
测定值
(Lx)
照度标准值(Lx)
均匀度
均匀度标准值
结论
主控室
0.75m水平面
317
300
0.98
0.70
符合要求
空压机房
地面
172
150
0.96
0.70
符合要求
汽车栈台(夜间)
操作位高度
317
300
0.97
0.70
符合要求
储罐区(夜间)
0.75m水平面
315
300
0.97
0.70
符合要求
软管交换站(夜间)
操作位高度
331
300
0.98
0.70
符合要求
泵站(夜间)
0.75m水平面
127
100
0.97
0.70
符合要求
办公室
0.75m水平面
325
300
0.96
0.70
符合要求
卫生间
0.75m水平面
207
150
0.97
0.70
符合要求
照明检测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照度均值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2.8.2建筑卫生学评价
该企业建筑卫生学要求检查表见表2-11。
表2-11建筑物卫生学要求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
1
在含有可燃易爆气体及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开关。
GBZ1-2010
6.4.5.7
该企业储罐区及汽车栈台设有Eexe 2 x 36W Fluorescent Tube Fixture荧光灯、 Eexe 400W HPS FloodLight Fixture范光灯、Lighting Pole 6m防爆高平台灯250W dIIBT4 IP65等照明装置,储罐区采用了防爆照明系统
符合要求
2
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容积20m3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如所占容积≥20m3时,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40m3/h
GBZ1-2010
6.6.1
储罐区为露天敞开式,汽车栈台为半敞开式室外作业,有较好的自然通风
符合要求
3
作业场所采光卫生要求,应按GB/T50033-2001规定执行。
GB/T50033-2010
5.4
露天设置,有较好的采光
符合要求
该企业的建筑卫生学要求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9 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
辅助用室检查表见表2-12。
表2-12 辅助用室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结果
1
辅助用室应避开有害物质、病原体、高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卫生设备便于使用。
GBZ1-2010
7.1.2
辅助用室远离产生有毒物质区域,易于清扫
符合
要求
2
车间卫生特征 1级、 2级的车间应设浴室;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4级的车间可在厂区或居住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 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GBZ1-2010
7.2.2.2
该企业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设有浴室
符合
要求
3
车间卫生特征 3级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GBZ1-2010
7.2.2.2
设有更衣室
符合
要求
4
生活用室的配置应与产生有害物质或有特殊要求的车间隔开,应尽量布置在生产劳动者相对集中、 自然采光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GBZ1-2010
7.3.1
生活用室远离产生有毒物质区域
符合
要求
5
就餐场所的位置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并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GBZ1-2010
7.3.3
食堂设置在办公楼
符合
要求
6
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 25人设 1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 50人增设 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GBZ1-2010
7.3.4.1
设有6个男厕
符合
要求
7
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 15人设 1个~2个蹲位;>100人 的工作场所,每增 30人,增设 1个蹲位。
GBZ1-2010
7.3.4.2
设有5个女厕
符合
要求
该项目设置的卫生间、盥洗设施、更衣室和工间休息区,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10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见表2-13。
表2-13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
结果
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一)
设有SHE部门
符合要求
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三)
制定有相关制度
符合要求
3
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七条
制订相关制度
符合要求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未在合同中写明
不符合要求
5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要求
6
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指导其正确使用及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有培训制度
符合要求
7
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有相关体检制度
符合要求
8
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相关体检制度
符合要求
9
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八条
有相关体检制度
符合要求
表2-13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续)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依据
采取措施
检查
结果
11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相关体检制度
符合要求
12
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符合要求
13
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有相关体检制度
符合要求
该企业已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兼职管理人员,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已制订并实施;已按北京市卫生厅印发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使用指南》的要求初步建立了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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