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目 录
前 言 4
1总则 6
1.1编制依据 6
1.2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及评价因子的确定 8
1.3评价标准 10
1.4评价工作分级 13
1.5评价原则、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 18
1.6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9
1.7 评价时段和工作程序 22
2建设项目概况 24
2.1现有工程概况 24
2.2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26
2.3项目建设内容 27
2.4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31
2.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3
2.6主要设备 35
2.7储运工程 38
2.8公用工程 39
2.9项目投资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6
2.10占地面积及厂区总平面布置 47
2.11 总图布置与外环境关系分析 49
2.12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分析 49
3工程分析 50
3.1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流程 50
3.2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汇总 60
3.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63
3.4物料平衡 75
3.5水量平衡 75
4 环境概况 78
4.1自然环境概况 78
4.2社会环境概况 79
4.3 区域环境功能划分 80
4.4 包头市环保规划 82
4.5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84
5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85
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85
5.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89
5.3声环境质量现状 93
5.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94
6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98
6.1空气环境影响预测 98
6.2水环境影响分析 111
6.3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114
6.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22
6.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4
7环境风险评价 130
7.1风险评价目的 130
7.2风险识别 130
7.3源项分析 135
7.4 现有危险废物存储库应急预案 136
7.5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存储库情况 140
7.6本项目应急预案内容及要求 141
7.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42
8污染防治对策及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143
8.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43
8.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44
8.3噪声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及达标分析 146
8.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47
8.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49
8.6环保设施、设备费用估算 149
9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51
9.1清洁生产概述 151
9.2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151
9.3 环境管理要求 157
9.4 清洁生产结论与建议 158
10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59
10.1总量控制原则 159
10.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159
10.3本项目总量控制 159
11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160
11.1经济效益简要分析 160
11.2社会效益简要分析 160
11.3环境效益简要分析 160
12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61
12.1 环境管理 161
12.2 环境监测 162
12.3 排污口规范化 163
12.4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64
13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67
13.1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67
13.2选址合理性分析 168
14 公众参与 170
14.1 公众参与目的 170
14.2 公众参与的方式、调查内容和对象 170
15评价结论与建议 182
15.1结论 182
15.2建议及要求 189
附件: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青经科信审批字[2015]19号;
3、《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六一七厂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包环验[2013]50号;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改等5个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2015年12月31日。
前 言
按照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机集团”)“做强做优核心板块、专业发展支撑板块、多元激活辅业板块、培育壮大新兴板块”的发展要求,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作为重点培育的新兴产品对一机集团经营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一机集团新兴产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形成年产2100套大功率AT变速器和年产10000套新能源客车行星变速器的经营规模,成为助推一机集团持续稳健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为加快推进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发展,尽快形成批产,抢占市场先机,提出本产业化项目。
大功率AT变速器以操纵方便简单、传动平稳、换档品质好、传递功率大、扭矩适应范围广、换挡动力无间断等优点,在自动变速器市场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大功率AT变速器更以其优秀的传动系统性能,能够很好满足轮式装甲车辆对传动系统性能的需求,国外轮式车辆广泛装备大功率AT变速器并获得了较为理想的机动性能。而我国工业基础较为薄弱,起步晚,目前只有MT和AMT自动变速器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在AT变速器领域尚属空白。国内没有能够适用于高机动性、重型轮式装甲车辆大功率AT变速器产品,因此,研究、开发与生产大功率AT变速器产品的相关产业能力亟待发展。
内蒙古一机集团根据产品发展的要求,结合在技术上具有的优势申请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重型商用车液力自动变速器(AT)优化设计与开发”。
新能源客车是目前客车行业的热点,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不仅客车企业纷纷推出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也在不断释放。变速系统是新能源客车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新能源客车属于重型汽车,装载量大,使用条件复杂,欲保证其具有良好的动力性、经济性和加速性,则必须扩大传动比范围并增多档数。要实现这一技术,如果使用传统结构的变速器,则变速器的结构非常庞大,而且扭矩不一定能够满足。目前,内蒙古一机集团与宇通公司和南车时代电动公司分别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新能源客车行星变速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受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包头市大森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见附件1),编写了该环境影响报告,呈请审查。
本次评价在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给出的预测模式模拟预测项目投产后各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同时对项目清洁生产、环境风险、“三效益”、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进行分析评价,最终从环保角度给出项目建设投产的结论。
项目建设期、运行期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打磨粉尘污染、喷漆废气污染、清洗废水污染。喷漆和烘干过程采用燃烧器燃烧净化废气;项目依托一机集团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标准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存储库,由内蒙古九瑞能源科技责任公司处置利用;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棉布、漆渣、废油漆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存储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不合格部件等产品、地面清扫粉尘等运输至一机集团冶炼厂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采用收集箱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同时,企业通过加强环境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采取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喷漆厂房外400m范围,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均未列出,故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一机集团的用地及产业规划。企业在注重环境保护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节能措施等,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废物综合利用,从环保角度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第23页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评价任务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见附件1。
1.1.2项目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9月;
(2)《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青经科信审批字[2015]19号;
(3) 《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六一七厂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包环验[2013]50号;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和基础数据。
1.1.3 环保法规及规定
1国家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7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1996﹞第77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87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1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5)《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
(17)《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号),2012年8月7日。
2地方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
(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修正)》(内蒙古环境保护厅,2002年3月21日起施行);
(2)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5)《包头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6)《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7)《包头市“十二五”城乡环境保护规划》(包头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5月);
(8)《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1.1.4 采用的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8)《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11号公告;
(9)《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起施行)。
1.2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及评价因子的确定
1.2.1环境影响因子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地区环境特征,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该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筛选,其结果见表1—1、1—2。
表1—1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分析
自然生态环境
社会经济环境
项目
地
表
水
量
地
表
水
水
质
地
下
水
水
量
地
下
水
水
质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噪
声
土
壤
植
被
自
然
资
源
社
会
安
定
发
展
生
活
水
平
人
群
健
康
公
共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就
业
税
收
地
区
经
济
营
运
期
有利影响
1
1
1
2
2
1
不利影响
1
1
1
1
综合影响
-1
-1
-1
+1
+1
+1
-1
+2
+2
+1
施
工
期
有利影响
1
1
1
1
不利影响
1
1
1
1
1
1
综合影响
-1
-1
-1
-1
+1
-1
-1
+1
+1
+1
注:+为正效应 –为负效应 1为轻度影响 2为中度影响 3为重大影响
表1—2 评价因子筛选表
“三废”类别
污染因子
施工期
生产期
废气
颗粒物
●
●
SO2
○
●
NO2
○
●
非甲烷总烃
○
●
废水
CODcr
●
●
BOD5
●
●
SS
●
●
NH3-N
●
●
石油类
●
●
动植物油
●
●
噪声
连续等效A声级
●
●
固废
一般固废
●
●
危险废物
○
●
注:●表示排放或存在影响;○表示不排放或不存在影响。
从上表可看出:由于该项目位于一机厂厂区内,在施工期对人群健康、公共卫生、空气环境和声环境产生轻度的影响;对生态的影响可通过项目建设绿化得到补偿。运行期对空气环境和声环境有轻度影响,总体上该项目的建设可促进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保障社会的安定发展。
1.2.2评价因子的确定
根据工程环境污染特征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筛选出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
1空气环境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因子:TSP、PM10、PM2.5、NOx、SO2、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预测因子:TSP、NOx、SO2、非甲烷总烃。
2水环境评价因子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SO42-、Cl-、氟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Pb、As、Cd、Hg、Zn、Cu、Cr+6、Fe、Mn、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共22项。
3声环境评价因子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LAeq;
声环境影响评价因子:LAeq。
4 固体废物评价因子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5 土壤现状评价因子
土壤现状评价因子:Cd、总Cr、Cu、Zn、Pb、As、Mn、Fe、F-、PH和阳离子交换量共11项。
1.3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9-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各标准摘录见表1—3至表1—7。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节选)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二级)
单位
标准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PM2.5
年平均
35
μg/m3
24小时平均
75
μg/m3
TSP
年平均
200
μg/m3
24小时平均
300
μg/m3
SO2
年平均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1小时平均
500
μg/m3
NO2
年平均
40
μg/m3
24小时平均
80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μg/m3
NOx
年平均
50
μg/m3
24小时平均
100
μg/m3
1小时平均
250
μg/m3
表1—4 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
物质名称
项目
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mg/m3(标准状态)
2.0
2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摘录,Ⅲ类)
序号
项 目
单 位
标准值
1
pH值
无量纲
6.5~8.5
2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3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4
SO42-
mg/L
≤250
5
Cl-
mg/L
≤250
6
氟化物
mg/L
≤1.0
7
氨氮(NH4)
mg/L
≤0.2
8
硝酸盐(以N计)
mg/L
≤20
9
亚硝酸盐(以N计)
mg/L
≤0.02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mg/L
≤0.002
11
氰化物
mg/L
≤0.05
12
汞
mg/L
≤0.001
13
砷
mg/L
≤0.05
14
镉
mg/L
≤0.01
15
铅
mg/L
≤0.05
16
铜
mg/L
≤1.0
17
锌
mg/L
≤1.0
18
铬(六价)(Cr6+)
mg/L
≤0.05
19
高锰酸盐指数
mg/L
≤3.0
20
铁
mg/L
≤0.3
21
锰
mg/L
≤0.1
22
总大肠菌群
个/L
≤3.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标准限值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项 目
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
标准来源
昼 间
夜 间
环境噪声
65
55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Ⅱ类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7;
表1—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Cd
≤0.3
2
总Cr
≤200
3
Cu
≤100
4
Zn
≤250
5
Pb
≤300
6
As
≤25
7
Mn
--
8
Fe
--
9
F-
--
10
pH
--
11
阳离子交换量
--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8;
表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其他)
20
5.9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二氧化硫
550(其他含硫化合物使用)
20
4.3
——
——
氮氧化物
240(其他)
20
1.3
——
——
非甲烷总烃
120
20
17.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2 噪声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项 目
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
标准来源
昼 间
夜 间
厂界噪声
65
55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1—10。
表1—1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单位:dB
昼间
夜间
70
55
3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
4 其它标准
(1)《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
(2)《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
1.4评价工作分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规定,本评价各专题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
1.4.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分级方法,通过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烧器排放的废气、打磨粉尘、喷漆厂房的无组织排放漆雾和有机废气,分别计算最大污染源中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计算公式为:Pi= Ci /C0i×100%
式中:
Pi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上式中的C0i,TSP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30mg/m3的三倍值为0.90mg/m3;SO2、NOx分别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0.5 mg/m3、0.25 mg/m3;非甲烷总烃参考《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2.0 mg/m3。评价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
(2)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11的分级判据进行确定,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上公式计算。
表1—11 评价工作级别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3)本项目估算模式中计算参数
项目运营后各最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参数见表1—12。
表1-1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参数统计表
项目
点源
编号
点源
名称
X坐标
Y坐标
排气筒底海拔高度
排气筒高度
排气筒内径
烟气出口速度
烟气出口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
工况
污染源源强
符号
Code
Name
Px
Py
H0
H
D
V
T
Hr
Cond
QTSP
Qvoc
QNOX
QSO2
单位
m
m
m
m
m
m/s
K
h
g/s
g/s
g/s
g/s
1
燃烧器废气
35
20
1070
20
1.2
20.89
1073
2000
连续
0.00244
0.00103
0.02
0.002
表1-13 大气污染源面源参数清单
项目
面源
编号
面源名称
X坐标
Y坐标
海拔
高度
面源
长度
面源
宽度
与正北夹角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源强
符号
Code
Name
Px
Py
H0
Hr
Cond
QTSP
Qvoc
单位
m
m
m
m
m
(0)
m
h
g/(s·m2)
面源
1
打磨粉尘
124
67
1070
192.4
91
8.5
3800
间断
1.75×10-7
2
漆雾
35
20
1070
18
18
8.5
2000
连续
7.2×10-6
3
非甲烷总烃
35
20
1070
18
18
8.5
2000
连续
1.71×10-5
(4)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的确定结果
采用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OX、SO2等4种污染物的下风向最大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各污染因子地面最大浓度值计算结果见表1-14,评价工作等级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1-15。
表1-14 各污染因子地面最大浓度值计算结果
距离(m)
燃烧器
TSP(漆雾、烟尘)
非甲烷总烃
NOX
SO2
浓度(ug/m3)
占标率(%)
浓度(ug/m3)
占标率(%)
浓度(ug/m3)
占标率(%)
浓度(ug/m3)
占标率(%)
1
0.0000
0.00
0.0000
0.00
0.0000
0.00
0.0000
0.00
100
0.0007
0.00
0.0003
0.00
0.0060
0.00
0.0006
0.00
200
0.0300
0.00
0.0127
0.00
0.2461
0.10
0.0246
0.00
300
0.0363
0.00
0.0153
0.00
0.2977
0.12
0.0298
0.01
400
0.0371
0.00
0.0157
0.00
0.3039
0.12
0.0304
0.01
500
0.0368
0.00
0.0156
0.00
0.3019
0.12
0.0302
0.01
600
0.0353
0.00
0.0149
0.00
0.2893
0.12
0.0289
0.01
700
0.0334
0.00
0.0141
0.00
0.2734
0.11
0.0273
0.00
800
0.0315
0.00
0.0133
0.00
0.2578
0.10
0.0258
0.00
900
0.0301
0.00
0.0127
0.00
0.2467
0.10
0.0247
0.00
1000
0.0295
0.00
0.0124
0.00
0.2415
0.10
0.0242
0.00
1100
0.0284
0.00
0.0120
0.00
0.2326
0.09
0.0233
0.00
1200
0.0274
0.00
0.0115
0.00
0.2242
0.09
0.0224
0.00
1300
0.0263
0.00
0.0111
0.00
0.2158
0.09
0.0216
0.00
1400
0.0254
0.00
0.0107
0.00
0.2079
0.08
0.0208
0.00
1500
0.0245
0.00
0.0104
0.00
0.2011
0.08
0.0201
0.00
1600
0.0237
0.00
0.0100
0.00
0.1940
0.08
0.0194
0.01
1700
0.0228
0.00
0.0096
0.00
0.1870
0.07
0.0187
0.01
1800
0.0222
0.00
0.0094
0.00
0.1817
0.07
0.0182
0.00
1900
0.0215
0.00
0.0091
0.00
0.1763
0.07
0.0176
0.00
2000
0.0208
0.00
0.0088
0.00
0.1708
0.07
0.0171
0.00
2100
0.0202
0.00
0.0085
0.00
0.1653
0.07
0.0165
0.00
2200
0.0203
0.00
0.0086
0.00
0.1664
0.07
0.0166
0.00
2300
0.0207
0.00
0.0088
0.00
0.1700
0.07
0.0170
0.00
2400
0.0211
0.00
0.0089
0.00
0.1730
0.07
0.0173
0.00
2500
0.0214
0.00
0.0090
0.00
0.1755
0.07
0.0176
0.00
3000
0.0222
0.00
0.0094
0.00
0.1819
0.07
0.0182
0.00
3500
0.0221
0.00
0.0093
0.00
0.1811
0.07
0.0181
0.00
5000
0.0198
0.00
0.0083
0.00
0.1618
0.06
0.0162
0.00
下风向最大浓度
0.0374
0.00
0.0158
0.00
0.3067
0.12
0.0307
0.01
距离(m)
432
432
432
432
MaxD10%(m)
0
0
0
0
0
0
表1—15 工程污染源的最大占标率及离源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
下风向距离
筛选模式预测因子
TSP
非甲烷总烃
NOX
SO2
最大占标率(%)
浓度
(ug/m3)
最大占标率(%)
浓度
(ug/m3)
最大占标率(%)
浓度
(ug/m3)
最大占标率(%)
浓度
(ug/m3)
点源
燃烧器排气筒
432
0.00
0.0374
0.00
0.0158
0.12
0.3067
0.01
0.0307
面源
生产厂房
491
0.21
1.9910
喷漆厂房
85
0.44
3.9940
0.47
9.4980
由上述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各个工段污染物最大占标率Pmax均小于10%,D10%=0(所有筛选点的占标率均低于10%),故本项目大气环境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1.4.2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排水、零部件清洗废水和地坪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评价工作分级原则,项目区周围仅有一条四道沙河,该河流现已干涸,且禁止排污,可认做没有地表水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评价等级低于三级,仅作简要分析,着重对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的可行性以及接纳本项目废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2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的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等级。
1) 建设项目的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其中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本标准,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有喷漆工艺的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类别73规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2)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敏感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2.1.2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16。
表1-16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敏感程度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以上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根据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区不处于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对照表1-16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3)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2.2.1条,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17。
表1—17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对照表1—17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3 噪声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包头市噪声功能区划规定,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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