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行业员工奖励与处罚一、奖励 企业根据员工表现,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评绩,以作进级及工资调整之依据,使有职位空缺时给予提升机会,而此机会将尽可能给予本企业员工。1 勤奖励。员工每个月迟到积累不超过十分钟、不早退、不临时请假(事假及两天以内之其他假期需提早申请)可获奖励。2 绩奖励。员工若有以下佳绩者,得由部门主管报请总经理奖励并作升职之参考。1) 服务周到,态度良好,博得客户普遍赞扬者。2) 品行良好,不计较个人得失,无不良嗜好者。3) 技术精湛,经验丰富,见解正确,为企业做出贡献者。4) 提出意见、建议获企业采纳,取得效果者。5) 协助业务发展,使之能增加收益/6) 检举舞弊或其他对企业
2、不利事情,因此减少或免除损失者。7) 勇于开拓,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为员工之表率而获主管推荐者。8) 遇紧急突发事件如防风、防火、安全事故等应变能力强,临危不乱,处理得当者。9) 保护、爱护企业资产、设备和财务,使之免受损失者。10) 应对处置得当,令企业声誉增加者。二、处罚 本企业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雇、开除。1员工若违反下列规则者,将受纪律处罚。1) 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外出或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会私客。2) 私自动用企业机器设备作私活,打私人长途电话。3) 工作时间饮酒、奕棋、睡觉。4) 随地吐痰、丢弃烟头、杂物。5) 粗言秽语、喧哗、滋事。6) 造谣生事、企图陷害或匿名诬告。7) 借
3、企业款项,过期不还。8)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出差再外绕道营私或利用企业客户营私。9) 事先未获主管批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职工因违反纪律而获纪律处罚书后,将记录于本档案中。2员工如犯下列过错应立即开除。1) 工作态度恶劣,拒绝上级合法及合理之指令。2) 玩忽职守、渎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3) 不忠诚于企业事业,贪污受贿及收受未经企业同意之回扣或故意低报营业额、骗帐,除开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企业按反贿赂条例规定,将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4) 未经批准私自将企业图纸、文件、资料、产品偷拿出企业。5) 故意损坏企业设备及财产,或故意泄露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6) 聚众滋事,破坏内部工作秩序。7) 吸毒、盗窃、于企业内聚赌、有伤风化、调戏或利用职权侮辱同事、打击报复同事。8) 对上级、客户态度粗鲁、不礼貌与同事大声争吵、斗殴。9) 私藏违禁物品、军火、武器于企业范围内。10) 未经授权,散步发表不利于企业声誉、内部运做及经营管理之言论、材料。11) 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或当年累计旷工七日者作自动离职论处。12) 员工因违反所在地法规而被拒捕或检控。13) 工不按企业规定办事及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失职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本企业保留追究声誉损失的权利。三、员工违反企业纪律制度,其主管纵容、包庇、知情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的视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