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从两家汽修公司的税务稽查说起(老会计人的经验)导读:企业降低税负要合理合法且有据,必须注意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切不可为了眼前一时之利而触碰法纪的高压线一、案例概况2016年,上海某区国税局稽查局对所辖区域的汽修行业开展了检查,通过稽查案源管理系统实施批处理选案,筛选出40户相关指标异常(增值税税负异常变动率、进项商品同行业的匹配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比率)的中小型汽修厂进行稽查,共查补税款520余万元。上海A汽车修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上海B汽车修配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就是两家疑点比较突出的企业,其中,A公司的
2、增值税税负出现异常波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超出正常比率;B公司近年来大量购进汽柴油和轮胎,与其年营业收入严重不匹配。二、案例分析1、A公司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汽修行业管理软件“汽车维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备份相关数据,经过层层筛选和分析,发现A公司2013年-2014年已申报的销售收入比实际销售收入少70余万元,最终确认该公司补缴税款30余万元。其实,这家公司税收造假手段并不高明,即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达到少缴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常说”雀过留影,雁过留声”,意思是任何行动都会留下相应的轨迹,这家企业自以为隐瞒收入的做法很聪明,却不知其应用的信息系统详细记录了其收入情况,虽然想做文
3、章在会计核算上少计销售收入,但信息系统的真实记载却无情地“撕毁”了其虚假核算的面纱,结果系统数据和会计数据的自相矛盾,使税务稽查获得了突破口。2、B公司B公司除了常用的小配件外基本没有其他库存材料(实际需要时才采购),账上却出现了大量的汽油、轮胎的进销存记录,经调查发现,该公司2013年-2014年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从网上”购买”取得汽油、轮胎进项发票共计89万余元,已抵扣进项税额10多万元,最终,确认该公司补缴税款30余万元。B公司税收造假的手段也不高明,虚构了实际业务中并不存在的商品,且采取的是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方式,其违法行为已构成了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与A公司类似,通过查询
4、该公司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发现了日常经营活动中并不存在的虚构商品,从而通过系统数据的比对,暴露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抵扣进项税的事实。三、案例启示实际上,许多企业都在应用自行研发或者外购的ERP信息系统,涉及商品的进销存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全面、详实地记载了商品或原材料购入、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这些数据可以说是企业的“内账”,基本上完整并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而会计核算系统的财务数据可以说是企业的“外账”,从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入手,往往能获得在会计核算系统中无法获取的信息,通过将两者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往往就可以发现差异,从而进一步发现其中的舞弊行为。上述两家公司均因为信息系统的
5、业务数据与会计核算的财务数据不相符合而暴露出税收造假的意图,所不同的是,一家公司想少计收入少缴税,一家公司想多得发票多抵税,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逃税”。营改增以后,国家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前不久出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就是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增强执法合力,实现优势互补的有效举措,从另一方面也表明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后,国家税务机关将加大对税收征管的稽查力度,进一步打击税收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鹏认为,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降低税负要合理合法且有据,必须注意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切不可为了眼前一时之利而触碰法纪的高压线,否则,终究会自食其果,被税务稽查发现是迟早的事情。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