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活动板房租赁如何纳税?(老会计人的经验)问:我公司生产活动板房,在经营模式上,有以活动板房租赁方式.活动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全新概念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房屋.可方便快捷地进行组装和拆卸,实现了临时建筑的通用标准化,树立了环保节能、快捷高效的建筑理念,使临时房屋进入了一个系列化开发、集成化生产、配套化供应、可库存和可多次周转使用的定型产品领域.请问:1.活动板房租金收入是否缴纳房产税?2.活动板房租赁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活动板房租赁收入应当不缴纳房产税.理由有四:一是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
3、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活动板房无房屋产权,生产活动板房企业提供活动板房租赁劳务,不属于房屋租赁范畴.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作为生产活动板房的企业,活动板房属于其生产的产品,并不属于固定资产-房屋范畴.三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规定:加油站罩棚
4、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加油站罩棚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并不确认为房产.而活动板房与加油站罩棚具有相同性质,也应当不纳入房产范围.四是活动板房租赁在基建工程结束后即拆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
5、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因此,在施工时期出租的暂时性房子不应当交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作为出租的活动板房是否属于不动产范畴?参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活动板房”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苏国税发1995287号)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活动板房”属有形动产类货品,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
6、增值税.单位与个体经营者出售”活动板房”并负责为买方装置的,属混合出售行动,按规定纳税.根据该规定,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因此,贵公司提供的活动板房租赁应当按照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以及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