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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税率过渡期的几个问题的认识(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194923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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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关于增值税税率过渡期的几个问题的认识(老会计人的经验)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实行新三挡,即16%、10%、6%(出口的税率0%始终是否属于税率丢在一边),对此,在过渡期的增值税处理的说法很多,笔者说说自己的体会。一、税率怎么使用?很自然,增值税的税率适用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准的,在51之前的适用原税率,之后的适用新税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增值税规定上也是明确的,对于没有连续性的业务很好判断,对于有连续性的业务虽然有一点难度,但是只要根据业务实质或者说事实,也是可以明确的,无非在于对于一个有持续性的业务可能前后的适

2、用税率有点不一样,于是感觉有点别扭,但是,别扭归别扭,规定归规定,自然按照规定来准没错。二、51之后原税率是否依然存在?无论增值税还是其他税种,如果存在规定时间内需要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追征的,自然需要按相应属期的适用税率追征,而偷税则是无限期的。由此,无论理论上,还是说规定上,对于原税率的适用也是无限期的。当然,也可以通过特殊的政策给予调整,那是属于特殊的处理,就是需要有明确的规定。三、51之后是否可以开具原税率增值税发票?如上所述,增值税适用税率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如果发生原按规定适用税率的业务需要按规定红冲等情形的,自然应当按原税率进行操作。四、51之后对于原税率抵扣凭证是否可以

3、抵扣?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开具的规定,抵扣有抵扣的规定,不能相提并论。由于时间已经很长,目前来说,基本上是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是360天(笔者现在没有仔细计算过,大概原使用180天的已经过期),只要是抵扣凭证在有效期之内的,自然可以按规定抵扣。当然,由于规定的原因,经规定的程序核准,超过期限的也是可以按规定继续抵扣的(主要是逾期抵扣等特殊情况)。有的地方提醒纳税人尽早进行抵扣,如果是出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作为一种友情提醒,也是无可厚非,无需指责;但是,如果说是之后一律不允许抵扣的说法,或者是为了恶意的渲染,就不对了。我们看事情的时候还是需要理性,尽可能避免以批判的眼光去看事。五、关于多抵少征问题的认

4、识有的人很是为国家考虑,认为购进时按照规定开具了原税率增值税抵扣凭证,而销售发生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1之后适用新税率,会造成国家吃亏,好像不可以,是否需要减少抵扣。对于这个问题,除了一般情况下取得原税率增值税发票,原单位已经按照原税率纳税,国家单纯从增值税上看没有吃亏外,即使由于一些特殊的政策,确实导致国家少收了一部分增值税,那也是属于政策允许的范围,无需多虑,按规定计税即可。因此,纳税人只需按增值税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存在税收风险,倒是需要提醒一点:不要利用这个政策过渡期,自作聪明地进行税率高低之间的盲目筹划即可。虽然事实上存在由于增值税计税中的问题导致商品或者服务最终端所包含的所有的增值税

5、不尽完全相同,但是正常情况下,对于多数情况中间的税率变化与最终商品或者服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基本变化不大。当然,要理解这个道理还是需要从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上考虑。总之,增值税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界限做好计税,是比较正确的方法。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出口退税来说,还是略有不同,注意规定的几个时间点,正确核算好,因为过渡期也是敏感期,也就是可能监控相对比较严格一点。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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