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增值税有影响?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的9种情形(老会计人的经验)下面我们列示一下关于特定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扣缴情形。大家可以发现,在上述的所得描述中,有的是基于业务交易过程当中发生的,有的是没有业务活动下发生的,同时于对其他所得由于是列举的规定为前提,所以当下我们在理解的时候就知道适用的范围了。例如对于赠送股权,是不是要视为个人所得,就没有明确,以致税务机关在突破的时候只有从财产转让所得上让纳税人作转让价格核定处理。对于上述的折扣、折让情形,甚至对于业务销售活动中的“秒杀”价格,明显有得利之处,但是这也并没有规定需要视为“利益得到者
2、”的个人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只要是有对价的就不算,关于这一点,我们有时要注意了,宁肯收1元也不要1元不收或许对于双方的纳税成本是更低的。对于发放的实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财税201150号文件已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
3、税所得。大家可以看到外购的是用实际购置价格确定的,并不是什么公允价格,这也是便于掌握的,毕竟买来就是送人的。但是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上,基本上都是采用了公允的原则优先考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从2016年度起实施视同销售的公允价值方法确定,放弃了自2008年以来外购可按购买价格确定的方法。大家可以发现,如果按照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所得,这个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比如购入时没有抵扣,可以认为是含税价格,但是如果抵扣了,再用含税价格是不是我们的财务人员认为与核算口径有差异了呢?小编认为自先自产的按照市场销售价格,这是含税的
4、才是,因为个人购买一定是以含税价格支付给销售方的,税是个人承担才是,但既然有人承担了,那也是属于所得的一项。对于外购的,小编认为从视同销售的角度,也是有价税合计之意,即个人去买这个物品,是以含税价格支付的,这是所得,也是不是含税价格小编认为这只是销售方核算的问题。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
5、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