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梳理(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192317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梳理(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梳理(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梳理(老会计人的经验)一、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那么,哪些企业是工业企业呢?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的企业为工业企业.即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工业企业”

2、,其他如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企业等等,都是按”其他企业”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除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对应的税收优惠.是否从事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判断.二、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小型微利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99号)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

3、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2、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办法:(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2)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

4、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或汇算清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附表3”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处填写应纳税所得额*15%,同时在”其中:减半征税”栏也填写该数据.三、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免交增值税.其中,2017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纳税人免交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同时免交增值税附加税(含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财税201636号)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