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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项目简易计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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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营改增”后,房地产项目简易计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那么这种情况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能否进项抵扣呢?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中已经间接明确。13号公告附件一公布了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其中,有一张附表为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具体表样如下:我们可以看到,在本

2、期抵扣进项税额的分类中有5%、3%以及1.5%征收率的进项。同时在5%征收率进项下专设了购入不动产的进项一栏,这意味着,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项目的,都可以开具(代开)专用发票供买方抵扣,一般纳税人买方可凭卖方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值得注意的是,结合18号公告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例外:1、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代开)

3、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话题营改增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形 <XXX> 营改增后增值税简易计税及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段文涛>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8种应税行为及原因简析<邓水岩>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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