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财税处理差异对比.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184112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1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财税处理差异对比.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会计实务: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财税处理差异对比.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财税处理差异对比 存货与固定资产均属于企业的资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应定期盘点且每年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由于二者的性质不同,适用的具体会计准则不同,二者在处理盘盈盘亏的会计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 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在税务方面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由于二者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带来的税会差异也自然不同。 一、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的财税处理差异 (一)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企业对于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会计准则这样规定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1、发生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企业所得税(视情况)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1、增值税: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均不涉及增值税,即因盘盈产生的收入不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是计入了当期损益,不产生企业所得税的税会差异。 固定资产盘盈在会计方面视为是会计差错,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进入的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同时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而税务方面则视为是当期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所得。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既有前述的不同点也有相同点。相同点就是如果企业盘盈的当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虽然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不一致,但是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注意申报表的调整。 (四)盘盈的存货与固定资产后期的成本费用扣除问题 经常有人误以为盘盈的存货与固定资产没有发票会影响后期的成本费用扣除,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只要我们在盘盈时依法做了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申报,后期就可以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成本费用的扣除。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二、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的财税处理差异 (一)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①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②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存货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报经批准后: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③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 ①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②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三)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都需要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根据该条规定,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所造成损失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不是这几种原因造成的盘亏损失则无需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鉴于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如果固定资产在购置时按规定就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没有合法增值税抵扣依据的情况),当然在盘亏时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同样,如果盘亏的存货是用于免税商品生产等而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也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四)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 1、申报管理得形式: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 存货盘亏中属于“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可采用清单申报;其余的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应使用专项申报;分不清楚的,也使用专项申报。 2、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资产损失确认证据” 公告涉及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有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规定,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第二十六条 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二)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四)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被盗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三)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点属于日常业务,盘盈盘亏的财税处理是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应牢记的。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