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湾明珠”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发包人:衡阳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承包人:何海波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江湾明珠”工程的建设施工任务,根据甲方内部承包责任制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同意将中标后的“江湾明珠”工程的建设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承包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江湾明珠”工程地点:衡南县滨江路工程概况:地下室二层,地上二十四层;结构为框剪;地下二层为车库,层高3.9米;地下一层为商场和车库,层高3.6米;一层为商场,层高4.2米;二层为商场,
2、层高4.5米;三层为架空层,层高6.1米;上部为住宅,标准层层高为3米。二、承包工程的范围:1、在现有施工场地条件下,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水电安装工程(特别注明者除外)。、电:施工范围为:地下室至架空层从配电房起至照明用具止;424层从用户计量表后开始至各层(户)的总电源处设空气开关、开关箱,应急照明系统;室内只预埋电线管及线盒,不穿电线;主线为图示标明规格。、生活给水和排水:施工范围为外墙面外3M以内的给排水部分(含外墙雨水管和阳台、空调排水管),排污工程部分;室内给水施工至厨房的前端并安装好闸阀,室外排水是混凝土管的部分及化粪池由土建施工队伍施工。(消防除外)。、防雷及接地建筑防直击
3、雷,侧击雷;预埋总等电位联结箱和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安装。多媒体、电话、有线电视、门铃对讲系统线管预埋工作。2、因图纸会审及施工图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内容、工程项目和工程量。3、完成给排水管材、电线管和电线、水表、电表、阀门等原材料和器材的检测试验工作人工配合。4、完成水电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人工配合。5、提前一周完成各种材料计划工作。三、工期:合同工期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6日止,总日历天数为36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工程进度应随土建工程同步进行,在2011年2月26日以前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统一标准规定的市优工程质量标准以上的要求,必须一次验收合格。五、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包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式,实行固定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六、承包价款:车库、商场和住宅承包单价为 15 元/,建筑面积约为 50000 (按2005年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面积),1、 本合同价款包括建造工程实体的直接费,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的安全、技术等项目措施费和文明施工费、政策性规定的不可竞争费、施工管理费、合理的利润。本合同价款内含临时施工水电工资,原材料和水电器材检测试验人工费,水电安装工程检测人工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所必需的经费。2、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包干单价。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含材料、人工
5、、机械及相关政策变动的风险费用,若有变动,不再调整包干价格。3、 本合同价款含因不可抗力原因和建设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费(但工期可顺延)。七、施工监督及管理费用:乙方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行政、技术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 5 %向甲方合同保证金(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八、施工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需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等均由甲方自行采购。九、进度要求:1、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并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可行的施工方案,乙方在接到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无法配合土建正常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和自动放弃承包权,乙方应在两天内自动退场完毕。(质保金不退
6、。)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场,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正式开工前,依据合同工期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经审批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按计划工期完工。除不可抗力和建设原因,工期可顺延(必须有延期签证)外,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叁仟元;若在一个月内累计延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在正式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和建设方原因导致停工外,应连续施工,否则,单位工程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乙方在正式开工后,甲方因材料怠工,甲方应付给乙方在工地实际人数的生活费及工资(按2006年安装工程人工工资计算)。十、付款方式:根据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
7、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条款,由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分部、分层或分段地及时拔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各阶段进度款的付款额度如下:1、主体完工时0以下、5、15、25层分别付进度款 3万、4万、7.5 万、7.5 万;2、装修完工时5、15、25层分别付进度款 11万、12.5万、12.5万;3、办完结算手续时付总工程造价的95%;4、 剩余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十一、甲方职责:1、为加强对该项目安全、质量的监督与指导,甲方将该项目纳入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选派优秀人员组成项目部到该项目参与管理,协调乙方和建设方之间的工作。2、负责乙方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乙方得
8、供原始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技术档案和竣工图等备案资料。3、负责提供完整施工图肆套给乙方。4、协助乙方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同乙方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5、协助乙方会同建设方现场代表和管理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6、协助乙方同建设方、设计方联系,办理必要的设计变更文件。7、因不可抗力和建设方造成工期延误,协助乙方及同时建设方、监理方办理工期顺延签证。8、在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会同建设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协助乙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十二、乙方职责: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建设方与甲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并切实做到:1、按施工图设
9、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规程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确保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监理方、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和质监、安监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依法、依规进行现场管理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相关人员必须离开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施工期间,自行解决施工工具和生活问题,费用自理。4、乙方承担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其必须支付的安全责任险、人身财产险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时交纳。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5
10、、为了确保工期,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要求乙主增加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人员。乙方在接到其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其机械设备和人员必须进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按时支付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十天内所有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等均应退场,并拆除清理好所有的自身临时设施。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每天壹仟元收取场地占用费。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整理资料,及时做好有关检测试验工作,并负担检测试验人工费用。十三、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1、
11、 因设计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事前五天前提出变更申请,经甲方和建设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由设计方出具合法的设计变更文件。否则,设计变更无效。2、 因甲方和建设方的需要,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遵照执行。已预埋及安装好区域后需要变更的,甲方给乙方劳工补偿。十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未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延迟一天,每次罚款三千;质量达不到一次交验合格,每次罚款壹万元;如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五天内必须自动退场完毕,不得借故妨碍工程的继续施
12、工。否则,甲方可强制乙方退场。3、合同解除后,乙方已按约定及时退场,并且在十日之内同后续施工单位办理好现场交接移交手续,甲方按不少于10%的履约保证金总额扣除违约金后,余额在一个月内全部返回给乙方。4、退场后,工程款结算依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的百分率按付款额度结清应付工程款。十五、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履约保证金为 3.7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方在第一次时扣除。在2011年2月26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使用,在扣除履约过程中的罚款后,全数返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续期间,不计利息。十六、工程质量保修及质保金的支付:1、乙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
13、建设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保修期为五年;电器管线、给排水管理、水电安装和室内外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内,住户和建设方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返工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进行返工维修,建设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和相关损失从质保金内扣除。3、乙方预留的质保金(工程总造价的5%),两年期满后,扣除相应维修费用等款项,并预留壹万元防水保修金,其余款项一个月内由甲方付清给乙方。防水工程保修期满后,扣除建设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后,余款一个月全部付清给乙方。质量保修期内因材料返工维修甲方应付给乙方劳工工资。4、质保金存续期间,不计利息。十七、争议的处理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提交衡南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诉讼。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