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采购合同购货方(甲方):上海壁禾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供货方(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购货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一、 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如下:货品名称门幅/克重成分数量(米)单价(元/米)合计金额(元)合计合 计 人民币 大写: 二、交货日期:下单日起 天内交货。三、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合同编号及订单号、颜色、规格、品名。四、包装要求:外包装(1)编织袋(2)塑料袋(3)卷装。外包装必须注明我司合同号及订单号、颜色、规格、品名。内包装按( )个一包;( )米一卷/盘/捆 内包装上注意数量、颜色、规格、订单号。易磨损或褪色(色转移)的须
2、用纸包或隔开,否则出现磨损或颜色变化由乙方承担损失。包装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工费。五、质量要求:安全技术类别:国标GB18401-2010:C类;缩水率要求:3%以内;买方采用四分制国际标准验布。28分(含28分)为合格线。28分以上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货品能避裁用的双方可协商以质论价,不能用的卖方需在买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内包退包换;买方采用光源是: D65标准光源结合写字楼灯光;卖方必须保持每批送货的规格,封度,颜色,手感一致。色差不可超出4-5级。六、验收方式:100%验收。七、付款方式:购货方先付30% 定金(之前购货方已预付放样费和批样费);大货生产完毕,购货
3、方再付50% 提货款给供货方,并指定发货地点;尾款20% 购货方在30天之内付清,供货方在收到尾款后提供17%增值税发票.八、违约责任:1)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退换,或在24小时内派人来解决,由此造成甲方生产误工或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凡收取定金及款到发货的,如质量不合格等乙方应叁倍退还定金和已收货款。甲方有权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扣除相应的货款或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2)短装:大货数量与合同订单数量正负不能超过3%,超出部份甲方可拒绝收货,缺少部份乙方应无条件在指定日期内补足,由此造成甲方生产误工或交期延误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延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货款的1%,乙方如果超过5日延迟交货, 甲方可无条件退货并乙方叁倍退还定金和已收货款.甲方有权追求乙方因延迟交货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4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除了无条件赔偿定金外,其它相关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如发生法律纠纷,诉松地为双为签约所在地。九、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及电子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 货 方 供 货 方单位名称(章):上海壁禾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账 号: 账 号:开 户 行: 开 户 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