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股份合伙协议书合伙方:甲方:_身份证号码:乙方:_身份证号码:丙方:_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入股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资源条件,通过合法的途径,创造劳动成果,分享济经利益。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店铺名称:法人:经营场所:面积:第三条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 等。第四条合伙期限一、本次合伙并无特定期限,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合约视为终止。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且转让他人需经其
2、他合伙方同意,并按照估值(不得低于初始投资金额)合理溢价转让,溢价部分按照合伙各方商定抽取一定比例纳入餐饮店盈利。第五条出资方式1.出资金额及股份占比:甲方_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占总股份的;乙方_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占总股份的;丙方_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占总股份的。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月_日前现金出资不低于总出资比例60%,剩余部分于_年月_日前交齐,购买材料等实物出资以实际购买金额为准。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
3、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依出资比例划分。第六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并以合股餐饮店承担有限责任。(一)退资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 自动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退
4、资(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二)出资的转让1、在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合伙期限相关条款的情况下,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2、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3、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并按照估值(不得低于初始投资金额)合理溢价转让。溢价部分按照合伙各方商定,抽取一定比例纳入餐饮店收入,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4、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
5、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负责人及权利:经三方共同协商,委派担任合伙负责人,负责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等事项。(三)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承担合伙餐饮店的经营损失;3. 利用自身优势能力及资源条件,协助合伙餐饮店的顺利运营。第八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推动、对外融资、担保等债
6、务行为;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五)合伙人携带亲戚、朋友在店内就餐,视同一般消费者,按正常消费支付就餐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赊欠。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
7、伙人数;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2. 合伙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过半数合伙人担任;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
8、的全部损失;(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处:甲方: 乙方: 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