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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价格决定纳税人的身份选择
某纺织机械厂要改外加工一批五金配件,如果要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使税收负担处于正常水平,就要到100公司以外的一个规模比较大的某五金加工厂(该厂系一般纳税人)去做外协工作,初步谈定每个工件的加工费为10元,而当地也有几家规模较小的五金加工厂也能做这样的业务,而且其加工的质量完全能够符合要求,并且这些小型厂家都能够提供6%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该纺织机械厂应该如何与那些小规模加工厂定价才不至于吃亏呢?
筹划分析:
作为一般纳税人,考虑到所购买的货物的扣税问题,当然应该到一般纳税人那里去采购,因为只有到一般纳税人那里去采购,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最大可能地抵扣税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事情并不都是那么凑巧,有的货物可能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能生产,有的企业对某种货物的需要量并不大,而就近采购,只有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各种情况的出现可能都要求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采购有关货物。这些情况的存在,就要求我们权衡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利弊。
权衡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的利弊,从经济的角度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的关系,这是企业日常理财问题;二是采购价格与抵扣税款的关系,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某种货物的价格一定的话,所抵扣的税款既定,如果其他条件也既定的话,那么采购该货物的成本也就既定。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同样的货物,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让步,从而使其同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该货物的成本一样,这就是税收策划问题。在这里的关键,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的让步幅度多大,才能与向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而能够扣税的成本一样?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采购货物所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从增值税的角度讲,其销项税的税率有17%、13%和征收率6%、4%。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所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的抵扣越高,企业的采购成本也就越小,最终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越少,同样的道理,以增值税作为计算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就越少。而企业所得税则会随着企业税前利润的减少而减少。
为了弥补因进项抵扣比率下降而赞成企业采购成本的增加,采购企业可以通过商业谈判迫使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让步。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作为不能提供理想的扣税比率的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让步到什么程度才与向一般纳税人采购有关货物的成本相同呢?而从另一方面讲,作为销售方的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有利可图,他也不可能无原则地让下去,这就寻找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幅度,我们称能够使双方都接受的价格让步平衡点。
为了寻找价格让步平衡点,我们不妨利用现金流量分析原理通过数学手段来求证。
作为一般纳税人,我们假设其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当某一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Q时,如果向不同的纳税采购,其取得的购货发票,就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抵扣税额的税率分别为17%、6%、4%(13%的税率的商品暂不考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比照17%的税率的商品来分析);二是取得的普通发票,因而不能抵扣税额。作为第二种情况数量关系比较明确,所以在此不作具体分析。而在前一种情况中,我们假设其含税购进价格分别为A、B、C、D,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两项合计按8%计算,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在其他情况都不变的情况下,(或者说仅分析与税收有关的现金流量,至于采购费用等因素引起的所得税变化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因素在此忽略不计),那么根据现金流量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列出不同扣税率条件下的现金流量表达式:
在索取17%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公式为:
现金净流量=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
=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额+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纳税所得税)
=Q—{A+(Q÷1.17×0.17-A÷1.17×0.17)+(Q÷1.17×0.17-A÷1.17×0.17)×0.08+[(Q÷1.17-A÷1.17-Q÷1.17×0.17-A÷1.17×0.17)×0.08]×0.33}
=0.5648Q-0.5648A
运用同样的原理和方法‚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求出其他情况下的现金流量。 在取得6%的扣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290B
在取得4%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4217C
在取得普通发票而不能进行扣税的条件下:
现金流量=0.5648Q-0.67D
现在,我们就可以计算出价格让步平衡点的具体数量。
我们假设购销企业双方达成协议,销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扣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意在价格上给予让步到17%的扣税率水平,这就是说,我们假设的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所形成的现金流量相等:
0.5648Q-0.5648A=0.5648Q-0.6290C
这样‚可以求出等式中的B与A的比为89.8%,也就是说,当采购企业能够索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要供货方给予让步含税价10.2%的价格,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
同样的道理,我们可以计算出采购企业的能够索取4%的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条件下,售货方在价格让步上的具体数量关系,也就是让步平衡点分别为12.0$%和15.7%。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正确认识价格让步平衡点非常重要,它可以使双方正确把握价格让步与扣税的关系,从而为购销决策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上面计算的公式,在取得6%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前提下,小规模纳税人给予让步的价格平衡点为10.2%‚即该纺织机械厂只要以每件8.98元[即10元×(1-10.2%)]的加工费成交,就不会吃亏,相反还可以节约相应的交通运输等有关费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运用价格让步平衡点原理同样也可以在销售产品时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一点已经是不言自明的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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