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简析2 (五)亏损合同与重组义务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其中,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准则规范的内容。 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经济利益的合同。这里所称“发生的成本”,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反映了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
2、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以下两点: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须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2.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当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
3、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企业应当将重组与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区别开。因为重组通常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企业合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首先,同时存在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4、(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其次,需要判断重组义务是否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即判断其承担的重组义务是否是现时义务、履行重组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重组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同时满足以上确认条件,才能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由于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
5、计负债时,不能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六)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在对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需要注意的是:(1)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2)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3)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应
6、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1)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或冲减当期营业外支出。(2)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原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诉讼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按照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3)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
7、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预计诉讼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4)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未决诉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或有事项准则的 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或有事项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1规范了亏损合同与重组义务。原准则将亏损合同、重组等排除在准则的范围之外。新准则中将亏损合同、重组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规范。 2要求在计量预计负债时考虑重大的货币时间价值。原准则不要求对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新准则要求在货币
8、时间影响重大时,通常时间为3年以上、金额较大的预计负债,将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折算为现值进行计量。 3.由法定义务扩展至推定义务。原准则中所指义务只涵盖了法定义务,不包括推定义务。新准则中规范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二)新旧衔接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此之外,对或有事项不予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以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执行。(完)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