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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兴路29号地块建设环境调查和建设环境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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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德兴路29号地块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目 录1总论21.1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的由来21.2评价因子31.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32评价地块及周边环境状况52.1评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情况52.2地块周边环境状况5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3.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83.3电磁环境现状评价84外环境对地块环境质量影响分析104.1外环境对地块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4.2外环境对地块声环境质量影响分析104.3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分析105地块使用性质变更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影响125.1土地性质变更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125.2土地性质变更对社会经济的影响125.3土地性

2、质变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25.4本章小结126 地块使用性质变更可行性136.1项目规划符合性及政策符合性分析136.2地块使用性质变更环境可行性分析137用地性质变更可行性分析结论及建议147.1结论147.2建议148综合评价结论159联系方式:1515tel:0532-85071269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兴路29号地块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简本1总论1.1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的由来为缓解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房源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多渠道筹集房源,市北区人民政府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

3、意见(青政发201234号)的要求,拟将德兴路29号片区作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集中建设区域,用于集中建设不能单独实施就地安置或其他就地安置房源不足棚户区项目的异地安置用房。该地块拟由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德兴路29号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德兴路29号,德兴路以南、南昌路以东、重庆南路以西地块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4万m2。现状土地用途为集装箱货场仓储用地,地上原有建筑为中国外运山东青岛第二储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所建设的五金建材市场,目前该市场已完成拆除;现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尚未拆除。该地块目前主要为青岛中青玻璃有限公司、立达驾校练车场地和闲置空地,计划于2015年6月搬迁完毕。根据中华人

4、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以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相关要求,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德兴路29号地块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承接任务后,我单位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德兴路29号地块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本评价从项目土地的自身情况和周围环境对评价地块的影响两个方面,评价企业搬迁后原有厂区土地用于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用房的环境可行性,不具

5、体评价未来土地开发的具体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受周围环境的影响。1.2评价因子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根据本项目未来土地用途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子,结合有关专家的咨询结果,确定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1)大气评价因子:SO2、NO2、PM10、PM2.5、TSP、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2)噪声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Aeq。(3)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射频电场强度、射频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1.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3.1评价等级(1)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等级根据项目未来用地性质和敏感性,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2)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以项目所在功能区划

6、分,该项目属声环境1类功能区,因此确定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为二级。(3)电磁环境评价等级项目土地性质变更后为商住用地,本次评价主要对项目地块内电磁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满足居住功能要求。电磁环境评价等级按照一般影响分析。(4)生态环境评价等级项目用地现为仓储用地,该地块内动植物种类、数量较少;变更后为商住用地,项目用地进行一定程度的绿化,能够一改善地块内现状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中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该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从简。1.3.2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产生和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项目东青岛市北中

7、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排放的粉尘,北侧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和西南侧青岛亿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南侧约160m处青岛市殡仪馆排放的CO、氯化氢和二噁英;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项目地块未来主要为居住功能,考虑地块内大气环境现状及周围环境对项目地块未来居民的影响。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区域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区域。(2)声环境评价范围本次噪声评价主要评价该项目周边环境对该项目造成的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边界外1m处。(3)电磁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北侧和西侧均有高压线,项目建成后需要考虑高压线对

8、本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因此确定电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地块范围内。(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地块内建筑物拆迁以及未来建设施工过程可能造成地块内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社会经济等方面。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2评价地块及周边环境状况2.1评价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情况评价地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德兴路以南、南昌路以东、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瑞科尔建筑材料青岛有限公司)以西、青岛金派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四方区华清都市工业园以北地块内。评价地块土地用途为集装箱货场仓储用地,地上原有建筑为中国外运山东青岛第二储运公司

9、所建设的五金建材市场,目前该市场已完成拆除;地块内现有建筑为青岛中青玻璃有限公司,西侧空地为立达驾校练车场地,沿德兴路一侧为海安汽车修理养护中心和一座10kV变电站。项目具体位置见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地块内现状布局见图2-2项目地块现状平面布局图和图2-3项目地块现状图2.2地块周边环境状况项目地块周围环境情况:北侧:为德兴路(路宽18m,两侧人行道各4m),隔路为苏尚国际建材家居广场和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沿德兴路南侧有10kV高压线(德兴线)。东侧:临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瑞科尔建筑材料青岛有限公司)。南侧:临青岛交运集团停车场、青岛金派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四方区华清都市

10、工业园;南侧距离项目用地红线约120m处为永特液化气站、约160m处为青岛市殡仪馆。西侧:自北向南依次为空地、金鑫汽车维修,隔空地距离用地红线约86.6m为南昌路(路宽20m,两侧人行道各4m),南昌路西侧距离项目用地红线约135m处为青岛五十六中。地块西侧约70m处有2路220kV高压线,分别为220kV青李线、220kV青南线。西南侧:为青岛亿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四方区大山锻造厂和北京光大嘉士威润滑油公司。西北侧:隔德兴路约115m处为水清沟二小区。周围环境情况具体见图2-4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N图2-2项目地块现状平面布局图图2-3 项目地块现状图图2-4

11、 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PM10、PM2.5、NO2、SO2于2015年1月9日1月1日连续监测7天;SO2、NO2监测小时浓度,每天监测4次,每天分别于当地时间02:00、08:00、14:00、20:00采样;PM10、PM2.5监测日平均浓度,每天连续20小时采样。TSP于2015年1月9日1月10日监测2天,每天1次。(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于2015年1月9日1月10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每天分别于当地时间02:00、08:00、14:00、20:00采样。监测结果表明,SO2、NO2小时平均浓度以及TS

12、P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2.5、PM10日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超标率分别为14.3%、28.6%,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1、0.02倍。评价区域臭气浓度现状监测值为:未检出12(无量纲),参照臭气浓度10的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臭气浓度存在一定的超标现象。分析其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到周围企业排放废气的影响。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的1/2标准要求。3.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的区域项目地块内1#点位声环境昼、夜间均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

13、B3096-2008)1类标准(55/45dB(A))的要求;2#、5#、6#点位声环境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存在超标现象(45dB(A));3#、4#、7#点位声环境昼、夜间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分析个别点位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交通噪声和周围企业生产噪声的影响。3.3电磁环境现状评价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地块内电磁辐射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均小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推荐的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和0.1mT居民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标准;射频电

14、场强度、射频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30MHz3000MHz:射频电场强度12 V/m、射频磁场强度0.32 A/m、磁感应强度0.04T)的要求。评价地块电磁环境能够满足居住功能要求。4外环境对地块环境质量影响分析4.1外环境对地块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存在少量超标现象,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青岛亿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对评价地块内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2、评价地块内TSP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

15、限公司排放的废气会对评价地块内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地块与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5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3、青岛交运集团停车场对评价地块的主要影响是班车排放的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本项目影响较小。4、永特液化气站储气罐距项目未来居民楼座距离(120m)能够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对液化气站储罐安全防火间距的要求(50m),该液化气站不会对本评价地块内居民造成明显影响。5、评价地块与青岛市殡仪馆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5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4.2外环境对地块声环境质量影响分析(1)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青岛金派克包装

16、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交运集团停车场、青岛亿利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四方区大山锻造厂产生噪声不会对项目地块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项目未来居民影响较大,该公司未来搬迁后不会对项目造成影响。(2)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南昌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较小,德兴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环评单位建议:靠近德兴路一侧加强绿化,并增强自身隔音性能,减少噪声影响。4.3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分析根据电磁辐射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地块内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推荐的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

17、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80A/m)的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地块西侧和北侧高压线电磁辐射不会对项目未来居民产生明显影响。评价单位建议:从景观角度考虑,可协调供电部门将地块北侧10kV高压线(德兴线)埋地敷设。5地块使用性质变更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影响5.1土地性质变更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评价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后,原有企业生产设备搬迁,原有大型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将消失,有助于区域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评价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后,废水排放量增加。项目地块完善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等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李村河污水处理厂,

18、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使用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5.2土地性质变更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项目土地性质变更符合青岛市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变居民现有住房“脏乱差”的现状,项目改造后,将提升区域居民居住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带动整个老城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5.3土地性质变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地块目前为仓储用地。该地块变更为商住用地后,原有的企业将搬迁,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原来凌乱分散的环境被整齐的建筑、道路和绿地代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美化。另外,对绿

19、地、树木的浇灌,将增加区域地下水补给量,植被的生产量也将大大提高。5.4本章小结评价地块土地性质变更商住用地,有助于缓解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就地安置房源不足的问题,能够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等,符合青岛市社会发展规划,有助于带动整个老城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6 地块使用性质变更可行性6.1项目规划符合性及政策符合性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同时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项目为市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住居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

20、此该地块使用性质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中的要求,已取得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请予办理德兴路29号棚户区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初审的函(青北政字2014352号),项目符合青岛市规划。6.2地块使用性质变更环境可行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居住功能要求,PM10、PM2.5、TSP、臭气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声环境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电磁辐射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

21、-1998)中推荐的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和0.1mT居民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标准,射频电场强度、射频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评价地块与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5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与青岛市殡仪馆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5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环评单位要求: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殡仪馆进行搬迁,否则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不具备环境可行性。由于该项目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房建设项目,是青岛市重点改造项目之一,可以缓解一部分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就地安置房源不足的问题;因此环评单位建议:项目可进行先期建

22、设,未来入住应以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殡仪馆搬迁为前提。7用地性质变更可行性分析结论及建议7.1结论评价地块大气环境中PM2.5、PM10、TSP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主要受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影响;该公司已确定搬迁,搬迁后不会对评价地块造成影响。评价地块位于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市殡仪馆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环评单位要求:项目开发应以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市殡仪馆搬迁为前提。评价地块声环境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主要受德兴路交通噪声、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青岛中青玻璃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影响;以上两个公司

23、搬迁后,评价地块内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临德兴路一侧加强绿化,并增强自身隔音性能,噪声影响可减少。评价地块电磁环境能够满足居住功能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地性质变更符合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缓解一部分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就地安置房源不足的问题;土地性质变更后,区域环境质量、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等均能得到一定程度改善;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市殡仪馆搬迁后,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能够满足商住要求,评价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具有环境可行性。7.2建议1、本评价仅为用地性质变更评价,项目用地性质变更后,涉及到固体废物的搬迁和危险废物的清运。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搬迁过程中,进行相关危险废物收集和清运

24、时,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建设单位在搬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对环境的影响。3、从景观角度考虑,建议协调供电部门将地块北侧10kV高压线(德兴线)埋地敷设。4、项目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景观娱乐和绿化用水8综合评价结论评价地块电磁环境现状能够满足规划功能要求,大气环境、声环境现状不能满足居住功能要求;评价地块位于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市殡仪馆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从环境角度考虑,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岛市殡仪馆搬迁后,地块土地性质变更具有环境可行性。由于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房建设项目是青岛市重点改造项目之一,可以缓解一部分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就地安置房源不足的问题;环评单位建议:项目可进行先期建设,未来投入使用应以青岛市北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殡仪馆搬迁为前提。9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93号邮编:266034联系人:李辉 电话:13953255773环评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532-85071255Email:yjsun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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