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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章千百问——关于发票盖章答疑选(3)收藏
八.发票专用章的细节问题
8.1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点出格了是否可以?
发布日期:2011-12-01 发布机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此文件您企业情况不符合规定,应该重新开具。
8.2您好,取得机打出租车票,特别是出差厦门或泉州,因撕票时,常会造成发票专用章或者税务监制章被撕掉一半,票面上只有一半,另一半在打票机里,这种情况下取得的票,算是合格的票吗?企业接收这样的发票报销有税务风险吗?
发布日期:2014-05-23 发布机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8.3刚收到浙江的一份发票,发票章不清晰,要求退票,但客户觉得麻烦,说不能认证才退,这样能收吗?
发布日期:2013-07-19 发布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如您企业收到发票专用章不清晰的发票,有权拒收。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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