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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13∕T 024-2022 社会艾灸馆建设规范(南阳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13749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72.8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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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1.020 CCS C04 4113 南阳市地方标准 DB 4113/T 0242022 社会艾灸馆建设规范 2022-11-24 发布 2022-12-30 实施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113/T 024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艾灸馆馆舍建设.2 功能区划分要求.2 服务区设计.2 卫生区设计.3 人员要求.3 制度.3 5 服务.3 可提供的服务项目.3 不宜提供的服务项目.3 灸材要求.4 6 流程要求.4 DB 4113/T 024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2、.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振丹艾灸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南阳市骨科医院、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新峰、李坤威、刘怡卓、周索、方磊、党玉东。DB 4113/T 0242022 1 社会艾灸馆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社会艾灸馆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环境、设施设备、功能区划分和人员资质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社会艾灸馆艾灸保健服务的机构为消费者进行非医疗性的艾灸调理保健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3、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0443 保健服务通用要求 GB/T 30444 保健服务业分类 GB/T 40976 灸用艾绒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44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社会艾灸馆 从事艾灸保健服务项目的社会机构。为消费者进行非医疗性的艾灸调理保健服务,区别于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灸疗服务。艾灸调理保健服务 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艾灸为主开展的调

4、理保健服务。保健服务机构 提供保健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功能区 艾灸馆内发挥特定职能、肩负一定职责的区域。功能区一般包括接待区、服务区、卫生区等。接待区 艾灸馆内接受消费者咨询、结账、提供休息、等待等服务的区域。服务区 艾灸馆内实施艾灸调理保健服务项目、提供艾灸调理保健服务的区域。DB 4113/T 0242022 2 卫生区 艾灸馆内对所重复使用的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整理的处置区域,以及供消费者使用的公共卫生间。排烟设施 用于及时排除艾灸室内艾烟的设施,包括烟罩、管道、电机、净烟设施等。消防设施 是指用于预防和消除艾灸馆火灾或火灾隐患所配备的设施及器材。施灸单元 一个艾灸床或艾灸凳配备的设施和器

5、材。4 基本要求 艾灸馆馆舍建设 4.1.1 社会艾灸馆建设应实用、安全、干净、整洁、卫生、布局合理。4.1.2 艾灸馆选址区域应相对独立,避开噪声等污染源,交通以方便为宜。4.1.3 艾灸馆的面积应满足功能区布局,宜不低于 80m。4.1.4 艾灸馆的空气调节和制冷设计应符合现行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排烟、防火设计除按照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外,通风系统不能影响室内施灸,风口避免朝向灸床或用挡风板遮挡。排烟和新风系统应有减震装置,降低震动和噪音。4.1.5 艾灸馆房间温度宜保持在 22 28。4.1.6 艾灸馆装修应选用绿色环保、阻燃材料,应体现中医药

6、文化及艾灸类科普知识。4.1.7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规定,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GB/T 3096 规定。4.1.8 室内应配备备用照明设施。4.1.9 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4.1.10 应配备满足调理保健服务需要的艾灸设备,可配备中医智能检测仪器等。功能区划分要求 4.2.1 艾灸馆应按照功能划分区域,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有标示,满足服务需要,做到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和维护。4.2.2 艾灸馆应具备基本的功能区,包括接待区、服务区、卫生区。4.2.3 宜设置可选功能区,包括但不限于体质查询区、展示区、休息区、消毒区、更衣区、库房等区域。4.2.4

7、宜留有发展空间,同时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4.2.5 功能区的布局根据规模大小,灵活设置。服务区设计 4.3.1 服务区要具备艾灸相关的基础设施。4.3.2 服务区宜根据需要设为个人艾灸区、团体艾灸区,团体艾灸区宜配备隔断或遮挡帘。4.3.3 每个人工施灸床宜选用便于艾灸操作的理疗床,每个床位的施灸面积不低于 5m。团体服务区DB 4113/T 0242022 3 床与床间隔不低于 1m。4.3.4 艾灸区应配备必要的排烟设施,应根据房间床位配备吸烟罩,原则上一个床位一个吸烟罩。4.3.5 宜配备艾灸时必要设施和物品:一个施灸单元应具备但不限于艾灸床、艾灸凳、推车、刮灰盘

8、、刮灰勺、点火器具、灭火设备、镊子、隔断或遮挡帘、床单、枕头、防寒被褥等。4.3.6 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定时消毒;艾灸单元配备的床单、拖鞋、艾灸服等一人一换一清理,及时清洗、消毒。卫生区设计 4.4.1 艾灸馆内应设有对所重复使用的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分类存放的处置区。4.4.2 卫生间应保持干爽、整洁、防滑,应经常消毒。针对消费者人群需求,宜在便池旁边安装扶手。人员要求 4.5.1 总则 每个社会艾灸馆应配备至少两名相关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 1 名,艾灸专业技能人员1名。4.5.2 专业技能人员 4.5.2.1 专业技能人员应通过正规机构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

9、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5.2.2 专业技能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服务的人员不应上岗。4.5.2.3 专业技能人员每年度应接受正规专业机构不少于 30 学时的业务培训。制度 宜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a)预约制度;b)服务评估制度;c)技能培训制度;d)保密制度;e)档案管理制度;f)设备管理制度;g)安全与应急处置制度;h)投诉反馈制度;i)督导与监管制度;j)健康教育制度。5 服务 可提供的服务项目 艾灸馆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仅限于非医疗保健养生项目。不宜提供的服务项目 艾灸馆不宜提供给消费者自身带来创伤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放血、针刺、发泡灸等。DB 4113/T 0242022 4 灸材要求 5.3.1 应选用符合 GB/T 40976 灸用艾绒、艾条,宜选用储存 3 年期的艾绒、艾条、艾柱、艾炷等。5.3.2 绒、艾条、艾柱、艾炷等无变质、无发霉、无潮湿,包装无破损。5.3.3 宜根据不同灸疗目的和方式选用合适比例、型号的艾制品。6 流程要求 艾灸馆的运营须按照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进行,结合中医理论、体质辨识、制定施灸方案、施灸方法、灸后嘱托及处理等健康知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艾灸馆服务理念、服务项目宜公示,遵守法律法规;规避风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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