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国税:外埠纳税人经营地申报、核销业务概述 纳税人外出经营到达经营地开展经营活动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到报验税务机关结清税款、如领购经营地发票的要缴销发票。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本涉税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本涉税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登记管理岗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经综合管理岗转税收管理员岗;税收管理员岗自接收调查
2、任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完成实地核查转税务登记管理岗;税务登记管理岗3个工作日录入信息。 (上述时限均包括资料传递时间)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二十一条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二十条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申请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申请办理外埠纳税人经营地申报。(二)受理审核税务登记管理岗接收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后,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果资料不齐,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资料齐
3、全的依据“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确定的经营类型和是否领购发票情况,以及税收相关政策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核对,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报验登记】【外埠的外出经营申报】”模块中录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如超期经营,转临时纳税人登记、补缴税款。(三)实地调查税收管理员岗通过“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待办事宜”接收调查任务,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申报情况,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填写调查核实通用工作底稿,如有需要可填写税务约谈笔录,调查结束后将资料经综合管理岗转交税务登记管理岗。(四)核销税务登记管理岗通过查询税收管理员系
4、统的调查结果,确认纳税人已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报验登记】【外埠的外出经营证明核销】”模块中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将已签署意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退还纳税人带回原登记注册地。(五)资料归档税务登记管理岗应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即时将以下资料移送归档: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2.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