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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注意了-这5个帐户你单独设置了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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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会计人员注意了,这5个帐户你单独设置了吗? 账户1:印花税备查账 要求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1)规范了纳税人自身印花税的管理行为; (2)有利于纳税人税款的统计和缴纳; (3)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参考政策: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账户2:研发费用辅助账 要求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和在年末填制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辅助帐详细登记: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等.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685号) 《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7]5号) 账户3:财务人员应设置好建筑服务增值税的预缴税款台账 (1)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2)桥归桥,路归路,按工程施工项目来归集收入与分包款,而不能此分包款抵彼的收入; (3)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参考政策: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十条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账户4:福利费明细账 财务人员应单独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明细账,来核算福利费发生与详细的明细情况. (1)方便企业内部对福利费加强控制与管理; (2)也便于税务部门对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参考政策: 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账户5: 财务人员应对于新增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分为2年抵扣建立好台账登记,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政策: 国税总局2016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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