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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锋锐机械有限公司床垫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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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本报告简本仅供公众参与用绍兴市锋锐机械有限公司床垫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 要 本)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二一四年三月目 录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11.2项目概况11.3保护目标21.4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3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4项目周边概况4第3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63.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63.2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63.3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73.4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73.5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7第4章总量控

2、制94.1总量控制原则与方法94.2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94.3总量控制建议9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第6章联系方式11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1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1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绍兴市锋锐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从事床垫设备制造的企业,公司租用绍兴市中实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22号内车间一层,面积共计3000平方米,进行年生产床垫设备120套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成后,主要是设计床垫生产设备,并委托外单位加工各类的零部件,再将零部件进行组装、测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3、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属于“K机械、电子13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不涉及有电镀、喷漆工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拟建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2 项目概况1.2.1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床垫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2) 建设地点:绍兴市人民东路1422号4号车间一层。(3) 建设内容:租赁标准厂房3000平方米,年产床垫机械设备

4、120套。(4) 产品方案表 1.21 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产量单位1床垫机械设备120套/年(5) 项目工艺流程图图 1.21项目床垫设备生产工艺流程1.2.2 项目公用工程(1) 给水本工程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2)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南面河流;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人民东路城市截污管网,最终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 供电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统一供给。(4) 食宿企业内部不设食堂和住宿。1.2.3 项目总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厂房位于绍兴市中实钢结构有限公司最南面4号车间的一层。厂房的大门设置在南面的位置,进入大门

5、后,东南角落设置为办公区域、卫生间。东面隔出一个小型仓库,其余为大通间的车间。1.2.4 项目工作安排项目日上岗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厂内无食堂,无住宿。1.3 保护目标表 1.3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名称方位最近距离规模敏感性描述1东盛世家小区西南537m约17幢声环境1类环境空气二级2枫华景园小区707m约17幢3皋埠派出所西487m/4龙景名园604m约7幢5东湖镇中学723m/6直江支流南19m项目所在地附近河宽4060m水环境类1.4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和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环境监测中PM10略有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分析超标原因为监测点位临近道路,汽车尾气量大。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近期监测断面东临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

7、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功能区要求,超标因子为石油类、BOD5。从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地面径流污染。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地四面场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要求,地块内声环境质量较好。2.4 项目周边概况项目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22号(绍兴市生态产业园内)。东面为绍兴市中实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成的空置厂房;南临直江支流;西面为绍兴市越发工贸园;北面为榨油机设备生产企业。具体位置见附图和表 2.41。表 2.41 项目周边环境序号方位名称最近距离1东侧空置厂房21m2独树路

8、162m3东北侧加油站217m4南侧直江支流19m5临江路125m6西南东盛世家小区537m7枫华景园小区707m8西侧皋埠派出所487m9龙景名园604m10东湖镇中学723m11绍兴市越发工贸园7m12北侧榨油机厂11m13乐祥新型铝合金材料研究院节能门窗生产基地64m14绍兴市永祺针织有限公司64m15人民东路238m16浙江帷幄化纤有限公司298m17租用厂房的二层绍兴东龙塑业有限公司紧邻项目周围概况图如下:11第3章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3.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3.11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类型排放环节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255

9、0255COD0.080.050.03氨氮0.0090.0050.004固体废物工作人员生活垃圾330车间废包装材料0.50.50噪声装配车间6065dB*备注:表内水污染物排放量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量。3.2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3.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厂房为租用,不新增土建,只需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故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本环评不做具体评价。3.2.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2.2.1 水环境影响分析(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5t/a(0.85t/d

10、),生活污水水质:pH值69、COD 300mg/L、氨氮35mg/L。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人民东路城市排污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场地为租赁用房,无地下构筑物,废水全部纳管,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3.2.2.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明显废气产生,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3.2.2.3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车间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2.2.4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因此

11、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2.2.5 项目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以后,由于项目不再运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房屋可进一步作其它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3.3 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表 3.31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防治措施预期效果水污染物职工生活生活废水(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2) 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纳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3)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

12、污水不排入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噪声生产车间设备噪声人员活动要控制大声喧哗,材料或成品的搬运过程中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车间在运行过程中,应关闭门窗。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固废处置符合环保法规,固废零排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清运3.4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项目环保投资估算约3万元,占总投资50万元的6%。3.5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可正确、迅速、完整地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提

13、供必要依据。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两方面:即竣工验收监测和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1) 竣工验收监测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应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指定的环境监测站联系,在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监测合格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2) 营运期的常规监测厂区厂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LAeq。项目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指标为pH值、COD、NH3-N。第4章 总量控制4.1 总量控制原则与方法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浙江省拟在COD、SO2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基础上,增加NH3-

14、N及NOX。工业类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执行。文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工业类项目,生产中只排放生活废水,因此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4.2 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表 4.21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预测排放总量废水废水量2550255COD0.080.050.03NH3-N0.0090.0050.0044.3 总量控制建议由表 4.21可见,项目

15、排放污染物中,需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是COD、NH3-N。由于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具体排污量指标可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环评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水污染物排污水厂排放指标:废水量255 t/a(1.0 t/d),COD 0.08 t/a,氨氮0.009 t/a;水污染物排放环境指标:废水量255 t/a(1.0 t/d),COD 0.03 t/a,氨氮0.004 t/a。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绍兴市锋锐机械设备租用厂房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22号(绍兴市生态产业园内),实施年生产床垫机械设备项目。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落实环评

16、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第6章 联系方式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绍兴市锋锐机械有限公司拟建地:绍兴市人民东路1422号4号车间一层邮编:312000联系人:陈建国电话:139067582146.2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单位所在地:绍兴市人民西路245号邮编:312000联系人:赵丽君电话:057585203653传真:057585091612邮箱:18221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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