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位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协议,并愿意共同遵守,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265 号。二、租赁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其中包括租赁期内小区物业收取的车位管理费)。三、签订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乾唐华府车辆出入智能卡一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 号: 并收取押金 元(合同终止时卡和押金互相退还);乙方向甲方提供车主身
2、份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四、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必要时甲方可予以协助。五、在租赁期内,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和智能停车卡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该小区物业相关的停车管理规定及保安的指挥,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或与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冲突引起的纠纷、罚款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八、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电 话: 电 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