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悦府地下车位出租协议甲方(出租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是 号。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_年_月_日始至_ _年_月_日止。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元,大写:_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在每季度开始的第一天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的租金。租赁期内产生车位使用的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 乙 方(承租方) 承担。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
2、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四、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五、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承诺并遵守海悦府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七、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八、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