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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pdf

上传人:ne****t 文档编号:21184 上传时间:2020-07-22 格式:PDF 页数:85 大小:2.6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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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 SP 1 3 9 3 . 0 2 0 噶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 B / T 1 8 5 0 8 -2 0 0 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v a l u a t i o n o n u r b a n l a n d 2 0 0 1 一 1 1 一 1 2 发布 2 0 0 2 一 0 7 一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G B / T 1 8 5 0 8 -2 0 0 1 前言 为全面掌握我国城镇土地资产状况, 科学评价和管理城镇土地, 规范土地估价行为

2、, 统一估价程序 和方法, 做到估价结果客观、 公正、 合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 日 起代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1 9 9 3年批准发布的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 。 本标准的附录 A、 附录 B 、 附录 C 、 附录D、 附录 E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胡存智、 周建春、 廖永林、 鹿心社、 吴海洋、 关文荣、 钱海滨、 岳晓武, 高向军 参加人员: 冯长春、 洪亚敏、 杨

3、国诚、 束克欣、 张瑜、 宗跃光、 尤孝明、 白龙吉、 朱兰新、 吕萍、 乌 R 诩光、 林 增杰、 阎旭东、 曹乾松、 蔡兵备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GB/ T 1 8 5 0 8 -2 0 0 1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 1 2 引用标准 价 1 3 总则 , , 1 4 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 . . 2 5 基本估价方法 。 。 3 6 基准地价评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7 宗地地价评估 。 2 6 8 主要用途土地价格评估 。 . 2 8 9 其 他权利土地价格评估 。 3 1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收益还原法原理及公式 3 3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市场比较法原理及公式演变 3 4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基准地价评估用表 3 4 附录D ( 标准的附录) 名词解释 。 。 , . . 6 4 附录E ( 标准的附录) 估价报告规范格 式 。 . .

5、 . . . . . . . 6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s / T 1 8 5 0 8 -2 0 0 1 R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v a l u a t i o n o n ur ba n l a nd 范 围 本规程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范围、 引用标准、 总则、 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基本估价方 法、 基准地价评估方法、 宗地地价评估方法、 主要用途及其他权利的土地价格评估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 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 和“ 宗地地价” 评估。 农 村建设用地地价评估 也可参照本

6、规程执行 。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 D 1 0 0 1 一1 9 9 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总则 3 门土地估价目的 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 促 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有偿出让、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 促进正常交易; 全 面、 科学、 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 3 . 2 土地价格内涵 本规程所指土地价格, 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

7、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其权 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 租赁权价格、 地役 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 根据估价目的不同, 土地价格可采用熟地价格、 生地价格和毛地价格表示。 3 . 3 土地估价技术途径 3 . 3 . 1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途径 ( 1 )以土地定级( 或影响地价的土地条件和因素划分均质地域) 为基础, 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 估基准地价。 ( 2 )以土地定级为基础, 土地收益为依据, 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 3 . 3 . 2 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 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 采用市场比较法、 收益还

8、原法、 剩余法、 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 估宗地地价。 3 . 4 估价成果 3 . 4 门基准地价估价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 2 0 0 1 一 1 1 一1 2批 准2 0 0 2- 0 7 - 0 1实施 GB/ T 1 8 5 0 8 -2 0 0 1 文字报告: 主要有基准地价评估总报告、 技术报告及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基准地价图: 主要有综合及各用途基准地价最终成果图、 样点地价图; 基准地价表 ;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宗地地价估价成果 宗地估价报告; 宗地估价技术报告。 (l)(2)(3)甜: 4 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9、4 门估价原则 土地估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预期收益原则、 替代原则、 最有效利用原则、 供需原则、 报酬递增递 减原则、 贡献原 则和变动原则 。 4 . 1 . 1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 是指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条件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 为依据 。 4 . 1 . 2 遵循替代原则, 是指土地估价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功能相同、 条件相似的土地市场交易价 格为依据, 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4 . 1 . 3 遵循最有效利用原则, 是指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最有效利用为前提估价。 判断土地的最有效利用以土地利用符合其自身利用条件、 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

10、限制、 市场要求和最 佳利用程度等。 4 . 1 . 4 遵循供需原则, 是指土地估价要以市场供需决定土地价格为依据, 并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 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4 门. 5 遵循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是指土地估价要考虑在技术等条件一定的前提下, 土地纯收益会随着 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 4 . 1 . 6 遵循贡献原则, 是指土地总收益是由土地及其他生沪二 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 土地的价格可以土 地对土地收益的贡献大小来决定。 4 . 1 . 7 遵循变动原则, 是指估价人员应把握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及土地价格的变动规律, 准确地评估价 格 4 . 2 价格影响分类 城镇

11、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有: ( 1 )一般因素; ( 2 )区域因素; ( 3 )个别因素。 4 . 2 . 1 一般 因素 指影响城镇地价总体水平的自然、 社会、 经济和行政因素等, 主要包括地理位置、 自然条件、 人口、 行 政区划、 城镇性质、 城镇发展过程、 社会经济状况、 土地制度、 住房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 社会及国 民经济发展规 划等 4 . 2 . 2 区域因素 指影响城镇内部区域之间地价水平的商服繁华程度及区域在城镇中的位置、 交通条件、 公用设施及 基础设施水平、 区域环境条件、 土地使用限制和自然条件等 4 . 2 . 3 个别因素 指宗地自身的地价影响因素, 包括宗

12、地自身的自然条件、 开发程度、 形状、 长度、 宽度、 面积、 土地使 用限制和宗地临街条件等 G s / T 1 8 5 0 8 -2 0 0 1 基本估价方 法 5 - 下收益还原法 5 门. 1 基本公式 以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按以下公式: ( 1 )土地收益为无限年期: v = a / r , , 。 。 , (I) 式中: V 土地收益价格; a 土地 纯收益( 或地 租) ; r 土地还原利率。 ( 2 )土地收益为有限年期: V= (,/r) 1一1 / ( 1十r ) 叼 , , ( 2) 式中: V, a , r含义同前; n 未来土地使用年期 5 门. 2 程序 ( 1

13、)收集相关资料; ( 2 )测算年总收益; ( 3 )确定年总费用; ( 4 ) 计算年纯收益; ( 5 ) 确定还原利率; ( 6 ) 选用适当的计算公式; ( 7 ) 试算收益价格; ( 8 ) 确定待估宗地地价。 5 . 1 . 3 收集相关资料 收集的资料包括: 待估宗地和与待估宗地特征相同或相似的宗地用于出租或经营时的年平均总收 益与总费用资料等。出租性土地及房屋的宗地应收集三年以上的租赁资料。营业性土地及房屋的宗地 应收集五年以上的营运资料。 直接生产用地应收集过去五年中原料、 人工及产品的市场价格资料。 所收 集的资料应是持续、 稳定的, 能反映土地的长期收益趋势。 5 . 1

14、. 4 估算年总收益 年总收益是指待估宗地按法定用途和最有效用途出租或自行使用, 在正常情况下, 合理利用土地应 取得的持续而稳定的年收益或年租金, 包括租金收人、 押金利息收人等。对总收益的收益期超过或不足 一年的, 要统一折算为年土地总收益。 5 门. 5 确定年总费用 总费用是指利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时正常合理的必要年支出。 在确定土地年总费用时, 要根据土地 利用方式进行具体分析对总费用的支出期超过或不足一年的, 要统一折算为年土地总费用。 几种主要用地方式中土地年总费用的主要内容如下: ( I )土地租赁: 土地使用税、 土地管理费、 土地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 2 )房地出租 经营管

15、理费、 经营维修费、 房屋年折旧费、 房屋年保险费、 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 他 费用 ; ( 3 ) 经营性企业 销售成本、 销售费用、 经营管理费、 销售税金、 财务费用及经营利润; ( 4 )生产性企业: 生产成本( 包括原材料费、 人工费、 运输费等) 、 产品销售费、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 5 . 1 . 6 确 定土 地纯收兼 G B / T 1 8 5 0 8 -2 0 0 1 纯收益按总收益扣除总费用计算。土地纯收益是在总纯收益中扣除非土地因素所产生的纯收益后 的剩余额。 几种主要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土地纯收益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土地租赁:

16、a=R一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式中: a 土地纯收益; R年租金收人; C 年总费用。 ( 2 )房地出租:a =R , -I h , , 。 , ( 4) 式中: a 土地纯收益; R ; 房地纯收益; 几n 房屋纯收益。 R ;。 一R ,。 一C ,g , ( 5) 式中: R ; 房地纯收益; R ,e 房地出租年总收益; C ,g 房地出租年总费用。 几。 =尸 、 。 X r 2 。 ( 6) 式中: 几 。 房屋纯收益; 尸 h c 房屋现值; r

17、, 建筑物还原利率。 房屋现值应根据估价期日的同类房屋建筑的建造成本费用, 结合房屋的物理、 经济和功能的退化状 况选用适当方法来确定。其公式如下: Ph ,一 Ph k X D = Ph k一 E , (7) 式中: 尸 h 房屋现值; P h k 房屋重置价; D 房屋成新度; E房屋折旧总额。 ( 3 ) 经营性企业:a =I ,, 一I i, ( 8) 式中: a 土地纯收益; fir 企业经营纯收益; I it 非土地资产纯收益 i i, = 矶。 一砚。 , ( 9) 式中: I ia 企业经营纯收益; 艺P 年经营总收人; C m 年经营总费用。 ( 4 ) 生产性企业:a =I

18、 , 。 一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 式中 : a 土地纯收益 ; I , p 企业生产纯收益; I , 非土地资产纯收益。 无 。 一y。 一C ,p, - ( 1 1) 式中: I , p 企业生产纯收益; Y , p 年生产总 收人; C , p 年生产总费用。 GB / T 1 8 5 0 8 -2 0 0 1 ( 5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 可采用比较法求取, 即比照类似地区或相邻地区有收益的相似土地的 纯收

19、益, 经过区域因素、 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 求得其土地纯收益。 5 门. 7 确定土地还原利率 土地还原利率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 1 ) 土地纯收益与价格比率法: 应选择三宗以上近期发生交易的, 且在交易类型上与待估土地相似 的交易实例, 以交易实例的纯收益与其价格的比率的均值作为还原利率。 ( 2 ) 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 即: 还原利率一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安全利率可选用同一时期 的一年期国债年利率或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 风险调整值应根据估价对象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 发展和土地市场等状况对其影响程度而确定。 ( 3 ) 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率综合排序插人法: 将社会上各种相关类型

20、投资, 按它们的收益率与风险 大小排序, 然后分析判断估价对象所对应的范围, 确定其还原利率。 在确定土地还原利率时, 还应注意不同土地权利、 不同土地使用年期、 不同类型及不同级别土地之 间还原利率的差别。 综合还原利率、 土地还原利率和建筑物还原利率的关系如下 : r=( r , L+r , B) / ( I , +B) , (1 2) 式中: r -综合还原利率; r , 土地还原利率; 二 2 建筑物还原利率; L 土地价格; B 建筑物价格。 5 . 1 . 8 选用适当计算公式 根据未来年期土地收益的变化情况, 选择适当的计算公式。除上述基本公式外, 因土地收益变化而 应采用的公式

21、见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 5 门, 9 计算土地收益价格 在确定了土地纯收益和土地还原利率后, 可根据已选择的公式计算土地收益价格。 5 . 1 . 1 0 适用范围 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或不动产估价。 5 . 2 市场比较法 5 . 2 . 1 基本公式 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以下公式: V= V.X A X B XD XE , (1 3) 式中: V一待估宗地价格; V a 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 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

22、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5 . 22 程序 ( 1 )收集宗地交易实例; ( 2 ) 确定比较实例; ( 3 )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 4 )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G B / T 1 8 5 0 8 -2 0 0 1 ( 5 )进行估价期日修正; ( 6 )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 7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 8 )进行使用年期等修正; ( 9 )求出比准价格 5 . 2 . 3 收集宗地交易实例 资料收集范围包括: 地块位置、 面积、 用途、 成交时间、 双方当事人、 地块条件、 使用年期、 交易条件、 影响地

23、价的区域和个别因素、 土地价格等。 5 . 2 . 4 确定比较实例 要求选取三个以上的比较实例。比较实例应选择与估价期 日 最接近, 与估价宗地用途相同, 土地条 件基本一致, 属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的正常交易实例。 5 . 2 . 5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各比较实例应在以下方面统一: 付款方式、 币种和货币单位、 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等。 5 . 2 . 6 交易情况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是排除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比较实例的价格偏差, 将其成交价格修 正为正常市场价格。 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 9 种: ( 1 )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交易; ( 2 )急于出售或

24、者购买情况下的交易; ( 3 )受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交易; ( 4 )交易双方或者一方获取的市场信息不全情况下的交易; ( 5 )交易双方或者一方有特别动机或者特别偏好的交易; ( 6 )相邻地块的合并交易; ( 7 )特殊方式的交易; ( 8 )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 ( 9 ) 其他非正常的交易 将各特殊因素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求和, 得出宗地情况指数, 再按公式计算。交易情况修正公式为: V E =V a x E N / E E 。 ( 1 4) 式中: V E 情况修正后的比较实例价格; V。 情况修正前的比较实例价格; E , 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E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5 .

25、2 . 了 估价期 日 修正 估价期 日修正是将比较实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为估价期 日的价格。主要用地价指数进行修 正。修正公式为: v:一 V xQ/ Q。 。 (1 5) 式 中:VE V 估价期 日宗地价格 ; 交易期 日宗地价格; 估价期 日地价指数; Q - - 一 交易期 日地价指数 。 2 . 8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是将比较实例在其外部区域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外部区域环境状况下 的价格 。 G B / T 1 8 5 0 8 -2 0 0 1 区域因素修正的主要因子有商业繁华程度、 交通条件、 公用设施及基础设施水平、 区域环境条件、 城 镇规划、 土地使用限

26、制、 产业集聚程度等。不同用途的土地, 影响其价格的区域因子不同, 区域因素修正 的具体因子应根据估价对象的用途确定。 将区域因素中的各因子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求和, 得出区域因素 条件指数, 再按公式计算。修正公式为 VE= V。X WD, (1 6) 式中: V : 区域因素修正后的比较实例价格; V o 区域因素修正前的比较实例价格; D p 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 e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5 . 2 . 9 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修正是将比较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个体状况下的价格。 个别因素修正的主要因子包括: 宗地位置、 面积、 形状、 临街状况、 宗

27、地内基础设施水平、 地势、 地质、 水文状况、 规划限制条件等。 个别因素修正的具体因子应根据估价对象的用途确定。 将个别因素中的各 因子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求和, 得出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再按公式计算。修正公式为: VE =V a X SP/SE (1 7) 式中: V E 个别因素修正后的比较实例价格; Vo 一 一 个别因素修正前的比较实例价格; S p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S E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5 . 2 门0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是将各比较实例的不同使用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限, 以消除因土地使 用年期不同而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修正公式为: V

28、, =V , XK (1 s) 式中: V , 年期修正后宗地价格; V o 年期修正前比较实例价格; K年期修正系数。 K二 1一1 / ( 1+, ) , / F l 一 1 / ( 1 +r ) (1 9) 式中: r 土地还原利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年期; n 比较实例的使用年期。 除进行上述几项修正外, 还应根据比较实例与待估宗地的条件差异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正, 如容积率 修正等。 5 . 2 . 1 1 比准价格确定 所选取的若干个比较实例价格经过上述各项比较修正后, 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计算综合结果, 作为 比准价格: ( 1 )简单算术平均法。 ( 2 )加权算术平均法。 ( 3

29、)中位数法。 ( 4 )众数法。 5 . 2 . 1 2 适用范围 市场比较法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 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市场比较法除可 直接用于评估土地的价格或价值外, 还可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5 . 3成本逼 近法 G s / T 1 8 5 0 8 -2 0 0 1 5 . 3 . 1 基本公式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V二 Ea+ Ed+ T + R,+ R,+ R3= VE+ R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0) 式中: V 土地价格; E土地取得费;

30、E , 土地开发费; T税 费 ; R利息; R z 利润; R 3 土地增值; V E 土地成本价格; R 3 土地增值。 5 . 3 . 2 程序 ( 1 ) 判断待估土地是否适用成本逼近法; ( 2 ) 收集与估价有关的成本费用、 利息、 利润及增值收益等资料; ( 3 )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取得费、 土地开发费及相关的税费、 利息、 利润; ( 4 ) 确定土地开发后较开发前的价值增加额; ( 5 ) 按地价公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价格; ( 6 ) 对地价进行修正, 确定待估土地的最终价格。 5 . 3 . 3 确定土地取得费 土地取得费按用地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

31、付的各项客观费用计算。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 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 征地中各项费用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政府规定的 标准, 或应当支付的客观费用来确定。 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可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 费及拆迁安置补助费。城镇拆迁安置费应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或应当支付的客观费用来确定。 从市场购人土地时, 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购买价格。 5 . 3 . 4 确定土地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按该区域土地平均开发程度下需投人的各项客观费用计算。 宗地红线外的土地开发费要客观计算道路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 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小区开发费; 宗 地红线内的土地开发费一般

32、有土地平整费和小设施配套费, 根据估价目的和投资主体不同, 宗地红线内 的小设施配套费是否计人也不同。 按照待估宗地的条件、 评估 目的和实际已开发程度 , 确定待估宗地的开发程度。属建成区内已开发 完成的宗地, 评估设定的开发程度最少应为宗地红线外通路、 通上水、 通电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53 . 5 确定各 项税费 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一般有: ( 1 )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 ( 2 )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 ( 3 )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4 ) 征地管理费; ( 5 ) 政府规定的教育基金及其他有关税费 房屋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一般有: ( 1 ) 房屋拆迁管理费和

33、房屋拆迁服务费; ( 2 )政府规 定的其他有关税 费。 GB/ r 1 8 5 0 8 -2 0 0 1 5 . 3 . 6 确定土地开发利息 按照界定土地开发程度的正常开发周期、 各项费用的投人期限和资本年利息率, 分别估计各期投人 应支付的利息。土地开发周期超过一年, 利息按复利计算。 5 . 3 . 7 确定土地开发利润 土地开发总投资应计算合理的利润。 土地开发总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 土地开发费和各项税费 按 照开发性质和各地实际, 确定开发中各项投资的正常回报率, 估计土地投资应取得的投资利润。 5 . 3 . 8 确定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按该区域土地因改变用途或进行土地开发, 达到

34、建设用地的某种利用条件而发生的价值 增加额计算。 5 . 3 . 9 价格修正与确定 ( 1 ) 根据待估宗地在区域内的位置和宗地条件,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 2 ) 成本逼近法求取有限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时, 应进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其年期修正公式 为 : K = I一 1 / ( 1+ r ) , 一 (2 1) 式中: K年期修正系数; r 土地还原利率; n 土地使用年期。 是否进行年期修正要具体分析: a )当土地增值是以有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 年期修正已在增值收益中体 现, 不再另行修正; b )当土地增值是以无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 土地

35、增值收益与成本价格一道 进行年期修正; c )当待估宗地为已出让土地时, 应进行剩余使用年期修正。 ( 3 )确定土地价格 5 . 3 . 1 0 适用 范围 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 或土地市场欠发育、 交易实例少的地区的土地价格评估。 5 . 4 剩余法 5 . 4 . 1 基本公式 以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下列公式: v= A 一 B一 c 甲 , (2 2) 式中v 待估土地价格; A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总价值或房地产总价值; B 整个开发项 目的开发成本; c 开发商合理利润 54 . 2 程序 ( 1 )调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 2 )确定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 3 ) 估计开发建设周期和 投资进度安排; ( 4 )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总价值或房地产总价值; ( 5 ) 估算开发成本和开发商合理利润; ( 6 )确定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 5 . 4 . 3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必须根据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和当地房地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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