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广场混凝土地面浇注工程合同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洛宁信尧城市广场室外广场混凝土地面浇注工程工程地点:洛宁县兴宁西路二、工程范围室外广场混凝土地面浇注(不包括地基工程)。三、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2、承包价格:(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每平方48元。(2)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经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四、付款方式1、乙方开始施工甲方按批次付乙方工资款,工程竣工后工资款结清。2、混
2、凝土材料款年底结清。五、工期本工程有效期20天,即从2015年8月25日至9月15日。六、质量及技术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和相关行业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技术验收规范。2、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如达不到,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工程保修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施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算起。八、工程管理及双方权利和义务搞好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甲方:1、按时支付工资款。 2、施工过程中及时为乙方提供方便。乙方: 1、要认真对待甲方与监理方的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如期交工。 2、精心组织,自行承担现场材料看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九
3、、安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中安全制度、安全设施的设立要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施工中所有的人身事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监理方、甲方有权参与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十、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相互配合。如发生违约,应由先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一、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讼的,由洛宁县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十二、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在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后自行终止。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2015年8月25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