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3
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 3
1.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3
1.3 评价标准 6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8
2.1 周边环境 8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9
3.1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9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 10
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11
4 项目规划符合性、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 15
4.1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15
4.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7
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7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
7 联系方式 18
tel:0532-85071269
1
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
随着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由小康向更高水平的转变,居民对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住宅需求越来越多,为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城市发展定位出发,拟建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夏庄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研,分析了该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搜集了有关资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100137.1m2,其中总绿化面积约3.5万m2,绿化率35%;总建筑面积约2124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240m2,地下建筑面积约32200m2。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如表1-1。
表1-1 项目综合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指标
单位
规划总用地面积
100137.1
m2
总建筑面积
212440
m2
地上总建筑面积
180240
m2
其中
经济适用房
26574
m2
人才公寓
134892
m2
商业
5749
m2
养老院
6000
m2
幼儿园
4000
m2
公建及配套面积(地上,具体内容见表2-2)
3025
m2
地下总建筑面积
32200
m2
容积率
1.80
—
建筑密度
25.0
%
绿化率
35
%
绿化面积
35000
m2
停车位
1586
辆
其中
地上
786
辆
地下
800
辆
规划住宅总户数
1988
户
其中
经济适用房
412
户
人才公寓
1576
户
总入住人口数
6164
人
其中
住宅人数(按每户3人计算)
5964
人
养老院
200
人
表1-2 项目公建及配套设施一览表
种类
项目
建筑面积
单位
备注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
m2
1处,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行政管理
居委会
120
m2
2处,1#、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各一处
社区警务室
60
m2
2处,1#、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各一处
社区服务
物业管理用房
1065
m2
2处,1#、3#住宅楼下方网点二层各一处
居民健身用房
600
m2
2处,1#、3#住宅楼下方网点二层各一处
社区服务站
200
m2
1处,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托老所
300
m2
1处,1#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老年人服务站
300
m2
1处,1#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环卫工人休息场
20
m2
1处,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市政公用
邮政所
100
m2
1处,1#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
公共厕所
60
m2
2处,1#、3#住宅楼下方网点一层各一处
垃圾收集点
100
m2
地上,2处,分别位于项目主、次入口处
变电站
600
m2
地下车库内,具体位置未定
换热站
150
m2
地下车库内,具体位置未定
燃气调压箱
6(占地)
m2
1处,地上,具体位置未定
生活水泵房
100
m2
1处,地下车库内,具体位置未定
消防水泵房
100
m2
1处,地下车库内,具体位置未定
注:地上公建及配套总建筑面积3025m2,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社区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用房、社区服务站、托老所、老年人服务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场,垃圾收集点、燃气调压箱和地下设置的不计入其中。
1.2.2 建设内容
根据规划设计,本项目地上主要建设13座高层住宅楼、7座多层住宅楼、1座3F幼儿园、1座9F养老院、1座2F独立的商业楼、沿街商业网点房以及相应的配套公建设施;地下规划建设1层车库,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所述:
地上部分:
⑴住宅部分:住宅规划建设13座高层住宅楼、7座多层住宅楼,高层包括1座15F(1#)、3座14F(2#、3#、19#)、8座18F(4#~6#、10#~12#、17#、18#),1座12F (20#),多层7座(7#、8#、15#、16#为5F,9#、13#、14#为6F),1座3F幼儿园(21#),1座养老院(25#、9F),2处2F沿街商业网点(22#、23#),1座独立商业楼(24#、2F)。根据设计项目拟在部分住宅楼下方设置配套公建设施,其中3#楼下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用房、社区服务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场,1#楼下方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用房、托老所、公共厕所、老年人服务站、居委会、社区警务室、邮政所,为居民提供生活、休闲、医疗、治安等便利服务。
⑵幼儿园:幼儿园位于用地西侧,建设1座三层9班幼儿园,配有1处食堂。
⑶养老院:位于项目东南角,9F,拟设200个床位,配有1处食堂。
⑷商业:独立商业建筑1座(24#),2F,位于项目用地北侧中部,根据规划,网点内将设置金融服务、日用百货店、精品店、生活时尚店等一般性商业零售店,同时规划设有餐饮店。
沿街商业网点沿王沙路、规划路一侧住宅楼楼体之间及沿街住宅一、二层设置,沿街商业网点为一般性零售店,不设餐饮、娱乐服务。
⑸垃圾收集点:位于项目主、次入口处,地上露天设置,占地100m2,用于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仅服务于项目小区内,日产日清。
表1-3 项目地上部分基本情况表
名称
楼层
备注
高层住宅
1#
15F
3#楼下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用房、社区服务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场,1#楼下方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用房、托老所、公共厕所、老年人服务站、居委会、社区警务室、邮政所
2#、3#、19#
14F
4#~6#、10#~12#、17#、18#
18F
20#
12F
多层住宅
7#、8#、15#、16#
5F
——
9#、13#、14#
6F
养老院
25#
9F
配设1处食堂
幼儿园
21#
3F
9班,配设1处食堂。
独立商业建筑
24#
2F
主要作为金融服务、一般性零售店和餐饮业。初步设计预留油烟井,但餐饮位置、规模、经营内容均尚未确定。
沿街商业网点
22#、23#
2F
主要作为一般性零售店,无餐饮、娱乐业
燃气调压站
/
/
具体位置未定
垃圾收集点
/
/
主次入口处,占地100m2,用于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仅服务于项目小区内
停车位
/
/
沿楼座四周设置
1.2.3 结构形式
项目住宅结构形式拟采用剪力墙结构,幼儿园、配套商业用房等底层建筑物拟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1.2.4 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由建设单位自筹。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如表1-4所示。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项 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mg/m3)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mg/m3)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mg/m3)
SO2
一小时平均
0.5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NO2
一小时平均
0.2
日平均
0.08
年平均
0.04
PM10
—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7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青环发[2012]67号文)中的规定,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临王沙路一侧执行4a类区标准。
表1-5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标准名称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
55
45
4a
70
55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具体限值见表1-6。
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氮氧化物
24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颗粒物
1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具体限值见表1-7。
表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
昼间dB(A)
夜间dB(A)
70
55
1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2 当厂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室内测量,并将表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3)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B等级的规定,具体限值见表1-8。
表1-8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允许值(B等级) mg/L
1
悬浮物
400
2
动植物油
100
3
BOD5
350
4
CODCr
500
5
氨氮
45
(4)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 施工期废油漆、废涂料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
2、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B等级的规定,具体限值见上表1-7。
(2) 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4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9。
表1-9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标准名称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1
55
45
4
70
55
(3) 幼儿园、养老院食堂油烟排放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有关标准要求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具体规定如表1-8所示。
表1-8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项目名称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个)
≥1,<3
≥3,<6
≥6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5
1.2
1.0
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90
95
95
(4) 固体废弃物排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周边环境
项目东侧紧邻为空地;南侧紧邻为空地,170m处为太平庄社区;西侧20m处为华阴小学,距离最近校舍35m;西南侧110m处为华阴社区,450m处为幸福家园小区;西侧紧邻为王沙路(S214),370m处为王泊小区;西北侧440m处为王家泊子社区;北侧紧邻为空地,55m处为青岛市夏庄交管所、夏庄派出所,190m处为夏庄新苑小区;东北侧紧邻为规划道路,220m处为夏庄小学、距离小学最近教室约320m,约300m处为夏庄社区。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作业机械设备的燃油废气,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油烟废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和废气排放情况,重点评价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200m的范围。
2、水评价范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医疗废水,所产生的废水最终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确定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内污水管道与市政截污管道接口处,并对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3、噪声评价范围
施工期:项目规划地块范围,还包括地块边界和周围的现状敏感目标。
营运期:项目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及外环境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块内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本次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评价范围表
项目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200m范围以内
噪声
噪声评价范围为规划界外1m及周围敏感区域
水
本项目污水排放口及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
生态
项目建设区域边界范围内
风险
项目建设区域边界范围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3-1。
表3-1 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大
气
污
染
物
工程期
污染源
排放特点
排放量
施工期
建楼阶段
扬尘
无组织排放
----
装修废气
时间短,室内
----
营运期
燃气废气
连续排放
烟尘
0.06912t/a
SO2
0.09872t/a
NOx
0.86872t/a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连续排放
CO
0.0219t/a
THC
0.0022t/a
NOx
0.0013t/a
噪
声
工程期
噪声源
噪声特点
昼间(dB(A))
施工期
土石方工程
装载机、挖掘机
无规则性、阶段性、间歇性、高强度
73~80
基础工程
灌注桩钻机、柴油空压机
76~91
结构工程
搅拌机、起重机
78-87
装饰工程
模版拆卸、拉直切断机
75~82
营运期
地下水泵,换热站、排风机
室内声源
50~70
排风口
室外声源
60~62
废
水
工程期
废水类型
产生量
污染物浓度(mg/L)
污染物产生量
施工期
生活污水
8640t
COD:400、BOD5:250、SS:300、氨氮:30
COD:3.46t;BOD5::2.16t;SS:2.59t;氨氮:0.26t
营运期
生活污水
24.40万t/a
COD:450、BOD5:250、SS:200、氨氮:30、动植物油20
COD:0.31t/d、BOD5:0.17t/d;SS:0.14t/d;氨氮:0.02t/d;动植物油:0.014t/d
固
体
废
弃
物
工程期
固废类型
总量
排放去处
施工期
装修建筑垃圾
1.7万t
指定的处置场
外运土石方
10万m3
指定的处置场
施工生活垃圾
270t
垃圾填埋场
营运期
生活垃圾
2008.7t/a
垃圾填埋场
商业垃圾
189.8t/a
回收利用
厨余垃圾
14.4t/a
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
医疗废物
1.8t/a
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
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2所示。
表3-2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点名称
性质
主要影响对象
受影响规模(人)
相对项目方位、距场界最近距离
施工期
夏庄小学
学校
邻近本项目的小学
1000
项目东北侧约220m,距离最近的教室约320m
夏庄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500
项目东北侧,最近距离约300m
太平庄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000
项目南侧,最近距离约170m
华阴小学
学校
邻近本项目的小学
800
项目西侧20m处,距离最近教室约35m
华阴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3000
项目西侧,最近距离为110m
幸福家园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200
项目西南侧,距离为450m
王泊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500
项目西侧,距离为370m
王家泊子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800
项目西北侧,距离为440m
青岛市夏庄交管所
办公
邻近本项目的单位
100
项目北侧,距离为55m
夏庄派出所
办公
邻近本项目的单位
150
项目北侧,距离为55m
夏庄新苑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000
项目北侧,距离为190m
营运期
夏庄小学
学校
邻近本项目的小学
1000
项目东北侧约220m,距离最近的教室约320m
夏庄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500
项目东北侧,最近距离约320m
太平庄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000
项目南侧,最近距离约170m
华阴小学
学校
邻近本项目的小学
800
项目西侧20m处,距离最近教室约35m
华阴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3000
项目西南侧,最近距离为110m
幸福家园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200
项目西南侧,距离为450m
王泊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500
项目西侧,距离为370m
王家泊子社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1800
项目西北侧,距离为440m
青岛市夏庄交管所
办公
邻近本项目的单位
100
项目北侧,距离为55m
夏庄派出所
办公
邻近本项目的单位
150
项目北侧,距离为55m
夏庄新苑小区
人居
邻近本项目的居民住宅
2000
项目北侧,距离为190m
项目本身
人居
——
6164
——
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
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区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良好,可满足本项目居住功能要求。
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各场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55/45dB(A))的要求,临王沙路一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
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各种有效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和严格执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201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扬尘影响。
(2)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主要噪声敏感点为西侧的西侧的华阴小学。施工期各阶段噪声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降低其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应做好与周围居民的协调沟通工作,以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
施工车辆运输所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路线,保持车辆完好,禁止鸣笛,可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将各防治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3)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工程污水,生活污水由管道连接至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工程污水,通过回收利用及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较小。
(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外运土石方10万m3、建筑垃圾1.7万吨、生活垃圾270t,各种废弃物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外运综合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炊事、商业网点餐饮废气、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废气及小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炊事产生的炊事废气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中的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通风后,由高于地面2.5m的排风口排放,排风口应与住宅之间至少保持10m的距离,且避免设在住宅阳面。商业网点在建筑施工时应预留专用的排油烟风道,排烟口不得朝向周围敏感建筑物且与周围敏感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20m。餐饮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厨房规模,按照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选用除油烟效率高于95%的油烟净化设施,同时,餐饮单位应独立申报,另行环评。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水总产生量为680.28t/d(24.40万t/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 113.15t/a、氨氮7.3t/a、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污水排入项目区地下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满足该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包括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车库排风口噪声。为降低其影响,须采用低噪声设备,水泵房、换热站、地下车库通风机应与居民楼错位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小区的车辆行驶管理,区内禁止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本项目及周围敏感目标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和物业商业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网点产生的商业垃圾。上述固废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分类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 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结论
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结论:区域外环境可能对本项目造成影响的道路为:王沙路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场界绿化降噪、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对项目临街居民影响较小。
3.3.4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的建筑材料为常规建筑材料,不存在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为居住为主的小区,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无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
3.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
3.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2%,能够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保证项目运营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绿地覆盖率较高,使项目整体布置组合更趋于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3.3.7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均安排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
1)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
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口的沙石、泥土等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
3)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处理,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施工期降雨加强施工场地的围挡,防止因携带泥沙流走,造成水土流失。
4)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管理施工,最大程度降低了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废气等污染因素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投入使用后,各机构单位均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共同搞好项目的环保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分别说明如下:
1)绿化管理
项目加强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树种和花草,且与周围的人文景观建设相匹配,确保区内绿化的有效性。区内的园林绿化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浇水、施肥、除虫、剪枝等,精心维护花草树木,以营造优雅的环境。
2)环境卫生管理
① 场区内的环境卫生应由专人负责,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生活垃圾应由业主自行分类后按规定时间置于室外,经专人负责收集到垃圾转运站进行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
② 污水由区内管网收集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 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区内交通安全。
3.3.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下表。
表3-3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位置
采取措施
验收内容
废气
地下车库
排风口与住宅楼距离不小于10m。排风口朝向人群活动区域时,其底部距离地面不小于2.5m;排风口设置在非人员活动的绿化带内时,其底部可低于2.5m。
车库排风口与临近居民楼的距离不小于10m;排风口1m处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幼儿园、养老院食堂油烟废气
烟道口高于楼顶1.5m,且距离周围高层建筑物均大于20m
排气筒出口高于楼顶1.5m,且其周围20m范围内无高于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噪声
电梯机房、水泵房、换热站等设备
设备安装采取减振降噪处理措施;对高噪声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避免故障运行产生高噪声影响
降噪措施落实情况,主要产噪设备均设于独立设备房内,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和消声措施
废水
幼儿园、养老院食堂餐饮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放,接管至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隔油池、消毒设施、小区内污水管网设置以及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医疗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
垃圾箱设置、统一处理,垃圾收集点消毒、灭蚊蝇
商业、办公垃圾
交由相关单位统一处理
临时堆放场所和贮存场所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等措施;设立环保标志牌,委托处置有相关协议且需落实到位
幼儿园、养老院食堂厨余垃圾
委托有资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收集处理
医疗废物
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暂存于固定容器中,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项目规划符合性、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
4.1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其他服务业”中第1款“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规定内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项目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分析拟建工程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1 山东省环保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与项目有关的“禁批”和“限批规定”
工程情况
是否禁批或限批
企业限批
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达标排放
--
局部禁批或限批
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的
本项目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线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满足《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不会影响该区域生态环境及水环境
否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外,有污染的新项目
项目选址在市北区,是营运后自身无污染的新项目
否
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
项目所在地的企业均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没有较多的未批先建项目和不达标排放企业
否
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项目本身无环境风险
否
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km之内有污水排放的项目
不在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km之内
否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否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不列入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之列。
(3) 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性
该公司地块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
(4)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青岛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的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居住用地,符合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青岛市的发展方向,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
4.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4.2.1 项目周围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项目所在区域道路、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天然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项目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污水经小区内污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冬季规划由市政集中供暖,由热电公司统一供给;餐饮业使用清洁的天然气为燃料,市政天然气管网提供。
综上所述,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角度看,该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4.2.2 环境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充分利用项目区内外现有的自然环境要素,最大化的提供人与环境的有机共融。
该项目建成后为居住区,噪声、废水、固废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评价区域内各空气质量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综上,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4.2.3 总体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从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出发,充分考虑了日照、采光、通风、绿化和景观等因素,在功能布局规划设计中突出了步行、服务、活动、绿地等功能,组织了既便于管理又富有变化的居住区结构模式,合理配套设置公建设施和组织交通流线,使居住者的日常生活更加方便。
本项目配套公建设施与居住建筑之间预留了必要的防护距离,进、排风机、给水泵等公共设备用房设于地下设备间,地面公共设备全部设置在单独的公建用房内,并采取了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减小了对住户的影响,更好地保护居民健康和正常的日常生活;设置地下汽车库容纳汽车,不仅节约用地,同时也便于汽车尾气的收集排放和避免汽车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衍生于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的抗拒,这种抗拒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访、暴力对抗甚至群众示威等。根据调查分析,目前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诱因有以下四类: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项目建设及营运造成环境破坏;项目用地征拆遭抵制;拆迁及临近群众因项目建设导致生活变化(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占地补偿等问题)。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调查中公众均对此项目持支持、肯定态度。按照《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分析,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持有不同意见,但通过实施有效措施可以防范和化解矛盾。
本项目建设用地合法、符合地方用地规划;项目不涉及居民搬迁、占地补偿等问题;项目满足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满足规范性要求。
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不会造成周边民众利益受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建设与区域相融。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程度低,目前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降低以致消除社会风险的效果。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岛市城阳区规划;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居住要求;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项目建设与投入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具有环境可行性。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0532-88707805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55662078
E-mail: qdhn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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