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批 准 书
各单位、部门: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总经理办公会议已经通过,现正式发布实施。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包括九项专项应急预案、九项现场处置方案和支持附件等内容,是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规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总经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八 日
目 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事故级别 2
1.5 应急预案体系 3
1.6 应急工作原则 5
2 危险性分析 6
2.1 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概况 6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9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5
3.1 应急组织体系 15
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6
4 预防与预警 24
4.1 危险源监控 24
4.2 预警行动 25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30
5 应急响应 33
5.1 响应分级 33
5.2 响应程序 33
5.3 应急结束 38
6 后期处置 40
6.1 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 40
6.2 现场清理和生产恢复 41
6.3 善后赔偿 42
6.4 应急处置能力评估 42
6.5 应急预案修订 43
7 保障措施 44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44
7.2 应急队伍保障 44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7.4 经费保障 45
7.5 其它保障 45
8 培训与演练 47
8.1 培训 47
8.2 演练 47
9 附则 50
9.1 应急预案备案 50
9.2 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50
10 附件 51
10.1 专项应急预案 51
12.2现场处置方案 51
12.3附表 52
12.4附图(另行装订) 52
12.5相衔接的上级预案名称 53
12.6协议 53
III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救援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各部门的救援责任,做到应急行动协调一致,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本公司所辖区域以及处于区域外的变电站、职工医院。
人员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依协议或合同在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和其他人员。
设备范围:本公司所管辖的处于区域内和区域外的所有设备。
事故范围:本公司内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煤矿生产所涉及到的顶板事故、水害事故、火灾事故、提升事故、运输事故、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1.4 事故级别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三个级别,一级(重大事故)、二级(较大事故)、三级(一般事故)。
事故级别
事故级别界定标准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一级
死亡人员1至2人
或重伤人员3人以上
a) 凡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6小时以上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超过72小时;
b) 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c) 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d) 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e) 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f) 局部通风无计划听风60分钟以上的;
g)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h) 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一级事故的。
二级
重伤人员1至2人
没有死亡
a) 凡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小时至16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超过16小时,但不足72小时;
b) 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c) 因水灾是采区停产;
d) 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造成停产;
e)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f) 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g) 主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米以上;
h) 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i) 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
j)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k) 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
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二级事故的。
三级
事故中只有人员受轻伤
a) 凡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小时至4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4小时至16小时;
b) 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
c) 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
d) 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e) 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
f) 井下透水,影响正常作业;
g) 主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米以内;
h)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
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事故的。
1.5 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构成。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盂县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本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结构框图如下:
山西阳泉盂县
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结构框图
1.6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我公司在上级安全生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总经理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科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危险性分析
2.1 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概况
2.1.1 企业概况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矿位于盂县路家村镇观沟村南部,距县城8公里,该矿向北4公里可达盂阳公路,距阳泉矿务固庄煤矿铁路专用线盂县货站21公里。开采深度190米-240米,煤层倾角4度-10度。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5818km2。兼并重组后储量约为5079万吨。开采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综合机械化放顶煤。支护形式铁棚金属网、联合支护,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2.1.2 矿井地质及周边采空区情况说明
地质赋存条件:结构简单、煤层稳定,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一类。
公司与周边各煤矿之间留有充足的煤柱,所以对我公司开采活动没有大的影响。
2.1.3 水文地质
(1)区内的地表水系
井田位于招三河畔,招三河从井田西南部边界外由南向北流过,招三河属海河流域滹沱河水系温河上游支流。井田内沟谷纵横,平时干涸无水,雨季为排洪通道,洪水流出井田后,在盂县城南汇入温河。
井田内最低部15煤层最低底板标高为810m,而井田奥灰水水位标高为536-539m,井田内各可采煤层均处于奥灰水水位标高之上,对煤层开采无影响。
(2)井田内的主要含水层
根据以往勘探资料,本区可划分出以下含水层组:奥陶系中统灰岩含水层、太原组石灰岩岩裂隙岩溶含水岩组、山西组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及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
奥陶系中统灰岩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灰色,厚层状状石灰岩,结构致密,性脆、局部节理发育,溶孔溶隙发育,据盂县勘探区钻孔资料,在钻进至该层位时,冲洗液漏失严重,据调查周边矿井奥灰水源井取水主要目的层均为马家沟组,据位于井田东部约8Km的跃进煤业生活水源井,2008年成井后进行了简单抽水试验,水位降深12米时, 出水量为42m3/h,单位涌水量为0.9722L/s•m,奥灰峰峰组、上马家沟组和下马家沟组混合水位标高为529.4m,据此推断玉泉井田奥灰水水位约为536-539m。
太原组石灰岩岩裂隙岩溶含水岩组:由K2、K3、K4三层灰岩组成,据盂县勘探区钻孔资料,在钻进至K2灰岩时,冲洗液有漏失现象,单位涌水量0.007-2.00L/s•m,渗透系数0.053-15.8m/d,富水性一般较弱,局部中等。K2灰岩为15号煤层直接顶板,据调查玉泉煤业及周边矿井在15号煤层采掘过程中,仅表现为局部渗水、淋水现象,未对采掘造成明显影响,井田内该含水层为弱富水性含水层。
山西组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由山西组、石盒子组砂岩组成,井田内出露较多,但由于受地质和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一般含水性差,据以往资料,单位涌水量0.0002L/s•m,渗透系数0.0011m/d,为弱富水性含水层。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主要以近代河谷冲洪积层含水为主,岩性为砂、砂砾及卵石组成,夹粉砂及透镜状粘土层,富水性视距河床远近有所变化,是本地居民生活生产的主要水源之一。
(3)井下涌水的主要来源
通过对矿井的观测,井下涌水的主要来源是回采裂隙、含水层及地表,含水层的潜水沿裂隙流入井下,引起井下涌水量增大,井下涌水与大气降水有明显的联系,井下涌水量随着地表降水量的增减而增减。
2.1.4 煤层及煤质
在玉泉煤业采矿权范围内,可采煤层为8-15号煤层。现在主要开采15号煤层。
本井田的煤为贫煤,挥发分高,易风化、氧化,发热量一般为30.20-30.95MJ/kg。主要工业用途:烧砖、发电、供暖等。
2.1.5 煤层开采技术条件
瓦斯、煤尘、煤的自燃性及地温:
矿井瓦斯:本矿井2010年度测定,CH4绝对涌出量16.75m 3/min,CO2绝对涌出量1.24m 3/min,属高瓦斯矿井。
煤尘:15层煤爆炸火焰长度1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30%,水分0.18%,灰分19.41%,挥发分12.98%,煤尘有爆炸性。
煤自燃倾向:15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等级均为Ⅲ级不易自燃煤层。
上述数据由山西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中心于2010年3月16对我公司煤尘、煤自然倾向进行鉴定结果。
地温:根据资料,恒温带深度在25~30m间,平均深度为26m,恒温度为14.5℃。地温每百米增加2.5℃。煤层埋深100m~250m间,煤层地温为18~26℃,基本不受地温影响。
地压:目前开采情况没有明显显现。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2.1 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危险因素。
2、存在形式、场所及监控方式
序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监控方式
1
水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及采空区、主排水系统及二级排水系统、地质钻孔、主副井口、地面变电所、风机房。
工作面突水、钻孔导水、洪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等。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2
火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
炸药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煤场。
煤层自燃发火、电器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备火灾煤场煤堆自燃。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3
爆炸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炸药库、炸药使用、运输,压力容器。
瓦斯煤尘爆炸、爆破器材管理使用不当发生的爆炸、压力容器引发的爆炸。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瓦斯监控系统
4
提升
运输
主要运输巷、主副井、采掘工作面的各提升小绞车、斜巷运输处。
立井井口坠人坠物、提升绞车过卷蹲罐、绞车制动失灵,斜巷跑车断绳、车辆冲撞挤压。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5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超限、爆炸。
矿井瓦斯监控系统
6
机械
伤害
矿井生产各个环节。
特别注意回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及各皮带运输环节。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7
高空
坠落
作业环境垂直落差大于国家规定的场所,如立井井口、井架,高空作业脚手架等。
井筒掉人、坠物,坠落、高空作业坠人坠物(井筒简修)。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8
有害
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盲巷等。
表现为超标或积聚而发的爆炸或缺氧窒息死亡等。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监控系统
9
电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修地点。
触电。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监控设备
10
压力容器
锅炉房
爆炸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监控设备
11
冒顶灾害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地质钻孔
巷道支护失稳、巷道顶部大面积垮落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监控设备
12
爆破材料爆炸
井上、井下弹药库
爆炸
监控人员、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监控设备
2.2.2 危险源风险分析
序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风险分析
事故诱因
影响范围
后果
1
水灾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主要水害危险有老空水、地表水危险等。发生地点主要为采掘工作面及各种巷道,主排水系统及二级排水系统等。
发生大的水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淹井。
掘进
汛期
采掘工作面
各种巷道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2
火灾
井下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A、地面火灾
矿主井提升机房、副井提升机房、主井井口房、副井井口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堂及宿舍、仓库、木场等。
B、井下火灾
井下内因火灾(煤层自燃):煤层属II类自燃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性。
井下外因火灾: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设备故障
人员违章
局部停产或
全矿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3
煤尘
爆炸
根据各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试验结果,15煤层有煤尘爆炸的危险。
15层煤爆炸火焰长度15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10%,煤尘有爆炸性。
违章作业
局部停产或
全矿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4
提升
运输
A、提升事故灾害
本矿井副井有提升设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矿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过速、过卷、断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B、运输事故灾害
本矿井开拓提升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矿车掉道脱轨、人员躲避不及时因造成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设备故障
违章作业
局部停产或
全矿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5
瓦斯
爆炸
本矿井根据2010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瓦斯鉴定结果,属高瓦斯矿井。从瓦斯的涌出量分布分析,采空区所占的比例较大。在开采、运输、储存过程中也会释出瓦斯,只要条件具备都会引起灾难性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瓦斯监控系统故障
人员违章作业
局部停产或
全矿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6
机械
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电、水泵、风机、皮带运输机、支架、轨道式机械、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设备故障
人员违章
局部停产或
全矿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7
高空
坠落
矿井地面坠落危害为高空作业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如井架、线杆等建筑物均可能发生高空作业坠落。
安全措施不当、管理缺位、违章
局部
作业场所
人员
伤亡
8
有害
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主要有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还有可能引发瓦斯爆炸。
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盲巷中。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超限,会造成人员伤亡。
通风不畅
采掘工作面
人员
伤亡
9
电气安全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线路共振、雷击等事故,用电设备对人体可能产生电击和电伤、电火花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设备故障
人员违章
雷电
全矿或局部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10
压力容器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主要有:压风机、压风包、压风管道、氧气、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设备故障
人员违章
锅炉房
风机房
压力管道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11
冒顶灾害
我公司现开采煤层为15层煤。煤层顶底板多为石灰岩,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重点是采煤工作面、以及遇地质构造带、回采支架回撤时以及掘进工作面与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业、支护不合理等问题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坏而片帮冒顶造成事故。
空顶作业
支护不合理
全矿或局部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12
爆破材料爆炸
井下爆炸材料库,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人员违章
其他事故造成的二次灾害
全矿或局部停产
财产
损失
人员
伤亡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应急指挥部、县矿山救护队、县医疗救护队、公司应急指挥部及应急指挥部下设的10个应急小组、公司兼职救护队、公司卫生所组成。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具体工作。应急组织体系结构框图如下:
盂县应急办 县安监局 县煤管局
公司内部
救援保障
公司卫生所
公司兼职救援队
行政部门支持保障
公司外部
救援保障
公司应急指挥部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公司调度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设在事故现场)
盂县人民
医院
县矿山救援队
工 会 人事科
供应科 财务科
调度室 总务科
生技科 保卫科
安监部 通风科
办公室 机电科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生产部门支持保障
维修
通风
机电
采掘
本级指挥保障
上级指挥保障
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指挥体系
本公司应急指挥体系由三个级别构成:上级指挥、本级指挥、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发生三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独立处置,不需要公司其他部门支援),启动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
本级指挥:发生二级事故(事故由公司独立处置,不需要外部支援),启动本级指挥,本级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室。
上级指挥:发生一级事故(公司无法独立处置,需要外部支援),请求上级支援,启动上级指挥,上级指挥部根据需要既可以设在上级机关,也可以指挥部前移设在公司调度室。
3.2.2 公司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l 公司应急指挥部构成
公司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构成。
总 指 挥: 李建兵
副总指挥: 盂县救护队队长、石 岩、张中明、吴兵科、吴献军、韩学礼
成 员: 檀建中、李中亮、刘永兵、李建平、郝金科、侯爱兔、王丽珍、李福林、李联珍
l 公司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
5、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l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董事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董事长未到前,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l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
l 应急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1、董事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董事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董事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总: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安全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5、应急救援队队长:对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公司应急救援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煤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由县矿山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并配合县矿山救护队,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6、通风科长:按照董事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调整主扇风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董事长命令负责协助董事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并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董事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8、调度室主任:及时向董事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故处理情况;向下传达董事长命令,召集有关人员或单位到调度室待命,协调各单位处理事故的工作。
9、有关的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内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董事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董事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董事长的命令;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11、服务中心主任:应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领取情况,查清在井下的员工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副总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灯房严格检查,制止入井;必须切断与救灾无关的其它通讯,保证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1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董事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科科长:根据董事长命令,负责调整主要扇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医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5、总务科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6、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3.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调度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电话:8045496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3.2.4 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三级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事故发生单位正、副负责人等组成,并指挥应急行动,实施现场处置方案,与公司应急办保持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发生二级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指定,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执行专项应急预案,并实施现场处置方案,与公司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发生一级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上级应急指挥部指定,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执行综合应急预案,与场外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
1、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3、调动公司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4、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5、随时和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
6、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
3.2.5 应急小组构成及职责
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张中明
成员:县矿山救护队、公司调度室负责人、公司抢险救灾队三个分队每队15人组成。
职责:具体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2、技术组
组长:石岩
成员: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救护队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技术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物资供应组
组长:王丽珍
成员:由供应部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4、通信信息组
组长:吴献军
成员:由机电部和通风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地面和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5、警戒保卫组
组长:郝金科
成员:由保卫科和路家村镇派出所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侯爱兔
成员:由公司临时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副林
成员:由供应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
组长:张振斌
成员:由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9、事故调查组
组长:吴兵科
成员:由安全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序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监控方式
预防与处置措施
1
水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及采空区、主排水系统及二级排水系统、地质钻孔、主副井口、地面变电所、风机房。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掘进之前,必需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完善采区水仓,合理留设防水煤柱。
2
火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
炸药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煤场。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加强通风措施
加强监测预报措施
加强防火管理措施
3
爆炸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炸药使用、运输,压力容器。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瓦斯监控系统
加强通风措施
加强监测预警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加强放炮管理
4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矿井瓦斯
监控系统
加强通风管理,通风机必须运转正常,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5
有害
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盲巷等。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监控系统
加强通风管理,通风机必须运转正常,加强监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6
电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修地点。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监控设备
设备及线路定期检查
接地系统定期检查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保证防雷电装置完好
7
压力容器
锅炉房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监控设备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
保护装置完好,并定期试验。
8
冒顶灾害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地质钻孔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监控设备
保证支架的良好
杜绝歪、倒架现象
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加强超前临时支护
9
爆破材料爆炸
井上、井下弹药库
监控人员
监控制度
监控记录
监控设备
严格管理,防盗防抢
炸药雷管的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库房内采用防静电材料。
4.2 预警行动
4.2.1 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分析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信息,经应急指挥部研究通过后,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固话、手机、矿区广播、专人通知等方式,第一时间发布到生产现场、相关部门和岗位。
2、预警信息的内容。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影响单位、险情概要、防范措施、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流程。
(1)接受报警。通过危险源监控系统的报警,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征兆;企业员工报告的隐患和险情;上级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
(2)报告与处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述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依据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预警级别,填报玉泉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表,报应急指挥部审批。预警信息发布表见附表12。
(3)发布预警。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后,正式发布预警信息。
(4)跟踪分析。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跟踪了解预警信息产生的实际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
(5)解除预警。根据事态发展,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解除已经发布的预警。
4.2.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事态发展,划分为三个级别。三级预警为可能发生一般事故,二级预警为可能发生较大事故,一级预警为可能发生为重大事故。
预警级别的界定
预警级别应按事故的类型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事故类型
一级预警的界定
二级预警的界定
三级预警的界定
1
顶板事故
( 1 )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 米( 含1 0 米)、冒顶高度1 米以上的;
( 2 )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 米( 含5 米) 、冒顶高度1 米以上的;
( 3 ) 在用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 米( 含1 0 米)、冒顶高度1 米以上的。
( 1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 米( 含5 米) 、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
( 2 )、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 米( 含3 米) 、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的;
( 3 )、在用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 米( 含5 米)、冒顶高度1 米以上的,
( 1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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