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采选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earch Institute,CCRI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二O一三年三月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建设背景
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位于东阳市城区北东37°方向,直距约30km处,巍山镇北部8km岭头村以南一带,S211省道纵贯矿区,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0°22′22.8″,北纬29°24′41.6″,行政区隶属东阳市巍山镇管辖(原属怀鲁镇管辖)。岭头金银矿原为国有罗山金矿,始建于1987年10月,至1991年建成了一套较完整的采、选系统,并对已查明的浅部矿体进行开采,至2002年因矿山浅部资源枯竭,矿山被迫停产。
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注册成立,2003年12月取得东阳市岭头矿段金银矿探矿权,2005年曾委托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6号金银矿带东矿段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东阳市环保局审批通过(东环[2005]166号文),并于2005年9月取得该矿6号矿体采矿权(证号:3300000510111),但该项目至今未实施。
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于2010年6月提交了《浙江省东阳市罗山矿区岭头矿段金银矿深部详查地质报告》及《浙江省东阳市怀鲁岭头矿区金银矿资源量核实报告》。地质报告于2010年9月经浙江省新始矿产资源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评审通过,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011年11月1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了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矿段矿区的范围和面积(浙采范[2011]第13号)。矿区面积1.0649 km2,由11个拐点圈定。根据矿山储量、矿床赋存条件,拟定年开采原矿3万吨,开采深度+475m至+178m,开拓方式采用平硐-盲斜井分区开拓,选矿日处理110吨,选矿采用浮选方案。该项目已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了工业投资项目服务联系单(编号2012-tz0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鉴于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6号金银矿带东矿段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迄今已超过5年未实施,且本次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采选工程项目的开采范围、开采时间及选矿规模较之已批复环评均发生了重大变动,因此,该项目需重新编制环评申请报批。
1.2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罗山矿区。
1.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3.1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采选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罗山矿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开采原矿3万t/a,选矿110t/d;
产品方案:矿山的直接产品为原矿,选厂最终产品为含金64g/t,银6500g/t的金、银精矿粉;
服务年限:7a;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4295万元;
1.3.2 项目组成
开采方式及选矿方案:本项目为地下开采,采用平硐、平硐-盲斜井分区开拓,有2号、8号、15号、23号四个开拓系统;选矿采用浮选工艺。
本项目矿区采用分区平硐-盲斜井开拓生产已二十多年,开拓运输系统大部分已形成,在矿体集中产出区域均布置有主运输及提升巷道,清理后,基本上可恢复使用,经延伸或掘进斜井可对开采矿体进行开拓。
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开采部分、选矿厂技改部分、环保设施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设施等。主要建设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1。
表1-1 本项目采选工程项目组成表
分类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工程
主要用途
备注
主体工程
2号开拓系统
1号矿体:在+368m中段,沿矿体的边界掘进行人通风井,与+393m中段、+418m中段平硐贯通;
进风、运矿、运渣、排水、行人、材料运输、回风及安全出口用
利用已有的开拓系统,在现有采空区基础上进行深部开采
2号矿体:将现已有的+368m中段延伸至C矿块,并在矿体边界上掘行人通风井;在+328m中段B矿块边界,上掘行人通风井
6号矿体:在PD+415平硐东北侧的端部上掘行人通风井至地表;PD6+365m平硐的6-5测量点沿方位354°掘进平硐,与2号开拓系统的+368m中段的6-6点连通,后与XJ2-2井口车场贯通
8号开拓系统
4号矿体:在8号矿体+310m中段的斜井吊桥车场的北侧,沿方位3°掘进平硐约80m至4号矿体底部,后上掘天井
进风、运矿、运渣、排水、行人、材料运输、回风及安全出口用
8号矿体:XJ8-2盲斜井延伸至+178m水平,沿矿体底板掘进平硐至F断层,在F断层东侧上掘天井至沿矿体;矿体西侧端部上掘天井与+230m中段贯通
9-1号矿体:+350m中段A点处,上掘天井至+390m中段,并继续上掘行人通风井TJ9-1至地表
10号矿体:已至9-1号矿体的+310m中段平硐延伸约180m至10号矿体底部,上掘天井
15号开拓系统
15号矿体:在+370m中段的西南继续掘进平硐约26m,后上掘行人通风井,与+405m中段平硐贯通;345m中段两侧矿体边界上掘行人通风井,与+370m中段回风平硐贯通;在+310m中段中段,沿矿体两侧底板掘进平硐至矿体边界,后在两侧矿体边界上掘行人通风井
进风、运矿、运渣、排水、行人、材料运输、回风及安全出口用
16号矿体:在+370m中段的1号勘探线附近掘进溜井LJ15,与+405m中段、+455m中段贯通;在+370m中段A点沿矿体底板向东北掘进平硐至矿体边界,后在矿体端部上掘行人通风井;在+345m中段两侧矿体边界上掘行人通风井,与+370m中段回风平硐贯通
23号开拓系统
+340m以上矿体:在PD23+340m中段现有巷道的北侧,沿矿体底板向西掘进平硐至地表;在矿体的西侧布置平硐PD23-2,沿方位66°掘进平硐,在PD23+340m中段现有巷道的东侧,上掘行人通风天井至+390m中段
进风、运矿、运渣、排水、行人、材料运输、回风及安全出口用
+350m以下矿体:在PD23平硐的东北侧,沿方位55°掘进平硐约20m并布置斜井XJ23,沿方位76°, 倾角25°,掘进斜井至+285m水平;后沿方位65°掘进平硐至矿体;在斜井XJ23+300m处,掘进平硐至23-1矿体
选厂
更新现选厂主要生产设备,选矿能力110t/d
选 矿
提升改造
贮运工程
进场道路
S211省道:PD6、PD8、PD15、PD23平硐口的道路与S211省道连接,形成地面运输系统
矿石外运
已有
矿石堆场
位于2号开拓系统+393m中段平硐口、15号开拓系统PD15,占地面积分别为286m2、344 m2
分选后的矿石临时堆放
已有
废石堆场
PD2(+393m)(占地面积1211m2)、PD6(+370m)(2236m2)、PD8(+350m)(1959m2)、PD15(+370m)(1168m2)、PD23(+340m)(3118m2)、PD23-2(+390m)(342m2)运输硐口布置临时废石堆场
分选后的废石堆放
已有
辅助工程
炸药库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位于矿区西南侧,库区占地面积2500m2,库房面积60.6m2,建有炸药库1座,允许储存炸药0.5t;雷管库1座,允许储存雷管5000发
地下开采爆破炸药存放
已有
供电系统
在矿区采矿工业场地设立变压器
已有
给排水系统
采矿区生活用水来自于山间泉水,生产用水为矿井涌水,新建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和回水系统,采场和堆场排水系统
部分已有
办公生活设施
矿区南部已建有办公室、工人生活区
已有
环保工程
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矿石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四周设截洪沟,矿石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下设1个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各矿硐污水处理站
拟建
生活污水
隔油池、化粪池
提升改造
- 20 -
1.3.3 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
表1-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开采标高
m
475m~178m
2
地质储量:
万t
17.992
其中:332 级矿石量
万t
6.045
333级矿石量
万t
11.049
d级矿石量
万t
0.898
3
矿石平均品位
g/t
1.98/180.41
Au/ Ag
4
生产规模
采矿区
万t/a
3.0
选矿厂
t/d
110
5
服务年限
年
7
6
工作制度
采矿区
日/班/时
300/2/8
选矿厂
日/班/时
280/3/8
7
设计利用资源量
万t
15.21
8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9
开拓方法
平硐-盲斜井
10
采矿方法
浅孔留矿法、削壁充填采矿法
11
选矿方法
浮选法
12
产品方案
含金64g/t,银6500g/t的金、银精矿粉
13
采掘比
m3/万t
310.8
14
矿石综合回收率
%
81.4
留矿法
15
采矿贫化率
%
15
16
选矿回收率
%
91
Au
%
86
Ag
17
矿块构成要素
m
50×40×1
18
采准切割比
m3/万t
261
留矿法
19
矿块(采场)生产能力
t/d
40
留矿法
20
同时工作矿块数量
个
2
留矿法
21
矿房回采、备采、采准切割
个
2/1/2
留矿法
22
员工人数
采矿区
人
42
77人
选矿厂
人
35
1.3.4 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 2012年2月~2013年6月(含前期准备工作)。
1.4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4.1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要求调整《东阳市生态功能区规划》中罗山生态公益林与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II2-30783B09)环保准入条件的请示(东生态办(2012)18号),东阳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东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对《规划》中罗山公益林与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12-30783B09)中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采选项目所在区块的环保准入条件进行局部调整,并已获东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且市政府同意本技改项目在该小区内实施。具体的局部调整意见为:“该小区内限制二、三类工业发展,允许以一类为主的工业适度发展,禁止化工、医药、制革、印染、电镀、造纸、塑料加工等污染较大的新建项目进入,现有企业技改项目必须做到工艺装备水平提升、增产不增污;禁止发展目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金华市选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 东阳市人民政府给出的最终调整意见为:“同意调整,同意罗山金矿技改项目在该小区实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规划》中所述明令禁止类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属国家促进、鼓励项目。开发深部资源及危机矿山找矿对黄金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且该矿山开采权原为1991年投产的东阳黄金公司所有,已有二十余年开采历史。
此外,根据《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金银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杭州佳合矿业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表明,本项目作为改扩建项目,着重于地下开采范围扩大,选矿规模未明显增加。项目实施后,企业将进一步优化工艺、更新核心设备及“三废”处理措施:选矿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尾矿砂干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加气砖原料,项目不涉及国家及浙江省总量控制指标,可做到增产不增污,符合该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符合东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1.4.2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关于加强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土资发[2012]79号)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设区市矿产资源规划已获批准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统一补充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所在地为浙江省金华市(设区市),根据第1章1.9小节分析,本矿设置符合《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和《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据浙发改规划[2011]300号文,《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2011年3月31日,《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评审。2012年6月14日东政发〔2012〕36号文,《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年)》已于2011年1月9日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通过论证,并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此可知,省、金华市以及东阳市三个层面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均已获批准,故涉及本项目的设区市金华市规划环评影响报告书需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统一补充编写。经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了解,目前,金华市(设区市)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编写工作正在有序的统筹安排下进行。
《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将在《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的基础上展开,就环境要素、环境容量、规划布局等方面提出原则性和指导性意见。本项目所开发矿产作为金华市矿产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前分析可知,开采符合《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因此,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基本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1.4.3 污染物达标排放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矿厂尾矿脱水、精矿脱水以及清洁用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开采区矿井涌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设备冷却用水等,富余部分用于周边林木灌溉;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
粉尘及其他废气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可确保其达标排放。
废石、尾砂及污泥直接外售诸暨旭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砖,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只要加强管理,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故项目建设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
1.4.4 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由《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可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在“十二五”规划期纳入约束性考核的4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本项目分为采矿与选矿两大生产主体,兼有工业类与生态类项目特点,其中采矿属生态类项目,选矿属工业类项目。由审核办法可知,该办法主要针对工业类项目进行总量控制,即本项目的选矿子项目。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选矿厂废水经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气仅有粉尘,不涉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中的总量控制因子,因此本项目无总量控制与调剂要求。
1.4.5 维持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措施的前提下,预计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总体来说,项目建成后基本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维持环境质量现状。
1.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5.1 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经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从能耗、资源、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产品指标、产污指标、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分析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故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1.5.2 公众参与完整及有效性分析
通过公众参与结果可以看出,公众对本项目已有一定的认识,总体上对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公众对环境保护较为重视。同时被访者提出工程项目的实施关键是要严格管理,加强污染防治。
因此,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应充分论证和评价,认真做好清洁生产,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三废”的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目标,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此外,建设方及有关部门应对本项目作进一步宣传,以取得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
1.6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禁止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经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产品及所采用的工艺装备均不属于目录中的淘汰类,符合目录要求。
3、对照《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及相关工艺装备等未列其中,符合目录要求。
1.6.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性分析
根据《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规划中的农业板块,规划中该板块内容简介如下:
“以中药材、水果蔬菜、名特优林果、蚕桑、花卉苗木、特种养殖等为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建设名、优、特、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猪、席草、茶叶、果蔬、香榧、青枣、南方红豆杉、药材(元胡)等八大效益农业,实施重点农业扶持建设”。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香榧产业集中区,项目采矿为地下开采,选矿场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和综合用地(附件10),不占用林业用地及农保地(附图12)。待项目开采期结束后,采矿区回填,选矿区进行生态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2、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符合性分析
由《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20)可知,该规划分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区4个,一般区9个,其余为其他区。
本项目位于东阳市巍山镇,属于上述规划中的其他区。矿山自上世纪80年代即已开始开采,不属于新设矿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批复了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矿段矿区的范围和面积(浙采范[2011]第13号),且由《浙江省东阳市罗山矿区岭头矿段金银矿深部详查地质报告》可知,开采区不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频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严重破坏的区域,因此符合《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20)。
3、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矿所处位置属于四大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中的绍兴—诸暨金属矿产基地,属于老矿山,始建于1987年,1991年建成投产,对已查明的浅部资源进行开采,至2002年因浅部资源枯竭而停产。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为了持续发展生产,在勘查区范围内寻找新的金银矿产资源,延长老矿山开采年限,并使老矿山原采、选设备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于2008年委托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地质勘查院承担了岭头金银矿的商业性勘查项目。2008年8月15日~2010年4月30日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对浙江省东阳市罗山矿区岭头矿段金银矿开展了深部详查工作,查明本矿区保有内蕴经济资源量矿石量[332+333+(333低品位矿)]157.59千t。
在探明资源量的基础上对该矿实行保护性开发,并改良浮选药剂,不添加氰化物等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药剂。综上可知,本矿山的采选与《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9-2015)相符合。
4、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矿不属于该《规划》中的禁采区和限采区,同时该《规划》开采区仅对只对甲类矿产(石灰岩),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开采区进行规划,设一个开采区,其他开采区在县(市、区)规划中体现,另据《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本矿属巍山钾长石开采区(KC3),符合《金华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
5、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划定的开采区内,属巍山钾长石开采区(KC3),《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中关于巍山钾长石开采区(KC3)的规划内容如下:
①地理位置:该区位于巍山镇北部罗山一带,面积11.04平方公里。本区大部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6)。
②资源条件:区内金银资源较丰富。
③开发现状:2009年采矿权设置有罗山金银矿矿1家。
④发展方向:规划期内保留原有金银矿,年产矿石量提高到1万吨以上。
⑤地质灾害防治建议:严禁将剥离物、废渣等堆积在矿山周边沟谷内,堵塞沟谷,防止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早年于2003年12月就取得东阳市岭头矿段金银矿探矿权,并于2005年9月取得该矿6号矿体采矿权(证号:3300000510111)。
2011年11月1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了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岭头矿段矿区的范围和面积(浙采范[2011]第13号),同意将矿区划给浙江省东阳市罗山黄金开采有限公司开采。矿区面积1.0649 km2,由11个拐点圈定,年开采量3万吨。
因此,本项目矿区的开采符合《东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中针对开采区的发展方向相关要求。
第2章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建设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区,故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SO2、NO2的小时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的日均值也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好。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东风水库地表水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值,重金属离子(镉、砷、汞、六价铬)、硫化物及氰化物均未检出,水环境质量较好。
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水质现状分析可以看出,矿区周边各含水层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要求,其中补充采样的4#点中硫化物和总磷的监测值也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说明矿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本底值总体环境状况较好。
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采矿区声环境背景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采矿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选矿区除尾矿处理厂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外(超标2.6 dB),其余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选矿区声环境质量一般。
选矿区除尾矿处理厂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主要原因由于是监测时段时,位于选矿厂北侧的东风水库正在进行养护维修,噪声过大所致。
2.1.5 土壤及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矿区周边的农田土壤及东风水库底泥除pH有所偏低外,其他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表1中三级标准。
pH值偏低主要缘于该区地处温暖湿润、雨量充沛的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大,水循环交替快,迳流途径短、溶滤作用强等特点,从而形成了较强的氧化环境,致使区内水化学成分以HCO3-Ca、HCO3·SO4-Ca型为主,其次为HCO3·SO4-Ca型,水化学特征为偏弱酸性占优势。
2.1.6 水土保持现状调查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工程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一般防治区。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06]281号)和《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浙政发[1999]141号),工程所在的区域属浙中重点防治区。根据《东阳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告》以及现场调查的结果,本项目现状土壤侵蚀模数约为250t/km2·a,小于项目区区域容许流失强度(500 t/km2•a)。
工程区现状地表多为林地,水土保持现状较好,按照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划分,东阳市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空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采矿区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矿区中心坐标(东经120°22′22.8″,北纬29°24′41.6″)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选矿区评价范围为以选矿区中心点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选矿厂尾矿脱水、精矿脱水以及清洁用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开采区矿井涌水经沉淀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防尘洒水、设备冷却用水等,富余部分用于周边林木灌溉;堆场淋溶水经沉淀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地表水的评价范围主要关注对东风水库及罗店村饮用水源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节约用水,减少外排、保护周边水环境的措施。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要求,将采矿区和选矿区作为整体,评价范围以此为边界向外延伸2km范围,面积约20km2。
4、声环境
根据噪声二级评价的要求,采矿区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采矿区工业场地厂界外200m区域;运输道路声环境评价范围为两侧200m范围内,选矿厂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
5、生态评价
根据导则要求,并考虑区域生态的完整性,将采矿区和选矿区作为整体,以此为边界向外延伸2km范围。
6、风险评价
根据导则要求,评价范围分别为采矿区范围边界3km范围内和选矿厂边界3km范围内。
图1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选矿厂所在地
采矿区所在地
图2 地下水及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图
图3 采矿区及选矿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图
图4 运输路线声环境评价范围图
图5 风险评价范围图
图5 风险评价范围图
2.3 评价标准
2.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2-1。
表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污染物项目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μg/m3
标准来源
1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二氧化硫(SO2)
500
150
60
GB3095-2012
二氧化氮(NO2)
200
80
40
氮氧化物(NOx)
250
100
50
总悬浮颗粒物(TSP)
--
300
20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
150
7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
75
35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范围内无大型河流,水系大多为中等切割的间歇性沟谷溪流,主要地表水体为矿区中南侧的62.5万m3的小型水库—东风水库,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并根据东风水库现状实际使用功能(农灌等综合用途),东风水库为Ⅲ类水质,故地表水水质质量执行Ⅲ类标准,详见表2-2。
表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
水质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pH
6~9
COD ≦
15
15
20
30
40
BOD5 ≦
3
3
4
6
10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0
10.0
15.0
氨氮 ≦
0.15
0.5
1.0
1.5
2.0
总磷(以P计) ≦
0.02
0.1
0.2
0.3
0.4
镉 ≦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砷 ≦
0.05
0.05
0.05
0.1
0.1
汞 ≦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铬(六价)≦
0.01
0.05
0.05
0.05
0.1
氰化物 ≦
0.005
0.05
0.02
0.2
0.2
硫化物 ≦
0.05
0.1
0.2
0.5
1.0
氟化物 ≦
1.0
1.0
1.0
1.5
1.5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罗店村村民的集中取水水源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一级标准,见表2-3。
表2-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标准限值
一级
二级
pH值
6.5~8.5
6.5~8.5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350
≤450
硫酸盐
<250
<250
氯化物
<250
<250
氟化物
≤1.0
≤1.0
氰化物
≤0.05
≤0.05
砷
≤0.05
≤0.05
汞
≤0.001
≤0.001
镉
≤0.01
≤0.01
铬(六价)
≤0.05
≤0.05
铅
≤0.05
≤0.07
氨氮(以氮计)
≤0.5
≤1.0
硝酸盐(以氮计)
≤10
≤20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主要指建设项目附近地下水区域,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标准等级未进行划分,本环评根据项目区域地下水实际用途进行划分。根据调查,目前该区域地下水主要为农业用途。因此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见表2-4。
表2-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mg/L,pH除外
水质指标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pH
6.5~8.5
5.5~6.5
85~9
<5.5, >9
As
≦0.005
≦0.01
≦0.05
≦0.05
>0.05
Hg ≦
≦0.00005
≦0.0005
≦0.001
≦0.001
>0.001
Mn ≦
≦0.05
≦0.05
≦0.1
≦1.0
>1.0
Pb ≦
≦0.005
≦0.01
≦0.05
≦0.1
>0.1
Cd ≦
≦0.0001
≦0.001
≦0.01
≦0.01
>0.01
Cu ≦
≦0.01
≦0.05
≦1.0
≦1.5
>1.5
Fe ≦
≦0.1
≦0.2
≦0.3
≦1.5
>1.5
Cr6+ ≦
≦0.005
≦0.01
≦0.05
≦0.1
>0.1
氰化物 ≦
≦0.001
≦0.01
≦0.05
≦0.1
>0.1
氨氮 ≦
≦0.02
≦0.02
≦0.2
≦0.5
>0.5
NO3- ≦
≦2.0
≦5.0
≦20
≦30
>30
F- ≦
≦1.0
≦1.0
≦1.0
≦2.0
>2.0
NO2- ≦
≦0.001
≦0.01
≦0.02
≦0.1
>0.1
SO42- ≦
≦50
≦150
≦250
≦350
>350
Cl- ≦
≦50
≦150
≦250
≦350
>350
CODMn ≦
≦1.0
≦2.0
≦3.0
≦10
>10
溶解性总固体 ≦
≦300
≦500
≦1000
≦2000
>2000
总硬度 ≦
≦150
≦300
≦450
≦550
>550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采矿区、选矿区及周边村落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2-5。
表2-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2类区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
50
5、环境振动标准
爆破过程产生的振动采用《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的混合区标准,参见表2-6。
表2-6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单位:LAeq[dB(A)]
使用地带范围
昼间
夜间
特殊住宅区
65
65
居住、文教区
70
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
72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5
72
铁路干线两侧
80
80
注:本标准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冲击振动和无规则振动。每日发生几次的冲击振动,其最大值昼间不允许超过标准值的10dB,夜间不超过3dB。
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地处矿区,周边土壤及东风水库底泥环境质量评价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表1中三级标准(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见表2-7。
表2-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单位:mg/kg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自然背景
pH<6.5
pH6.5~7.5
pH>7.5
pH>6.5
汞≤
0.15
0.30
0.50
1.0
1.5
铬 水田≤
旱地≤
90
90
250
150
300
200
350
250
400
300
镉≤
0.20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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