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www.ordosggzyjy.con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化工仿真软件
项目编号:2012CGKZ0185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一、说明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开标与评审 14
六、定标 17
七、公告与质疑 18
八、签订合同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1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2
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25
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采购化工仿真软件,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2CGKZ0185
二、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采购化工仿真软件
三、项目内容:采购化工仿真软件。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开发公司。
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2、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 或
3、登录 浏览、下载招标文件的,登录后点击“政府采购公告”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登录浏览、下载招标文件的,登录后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请点击页面左下角“附件”即可。
4、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13室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投标人也可将材料(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报名登记,传真后须与交易中心指定的联系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联系人:斯林格 联系电话:0477-8395320
5、报名登记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6、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下午3: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前送达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开标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史俊丽 电话:0477-8398680(传真)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杨永丽 电话:0477-8398602(传真)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化工仿真软件
2
项目编号
2012CGKZ0185
3
采购人
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杨铁柱 电 话:0477-8524397
4
集中采购机构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017000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原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俊丽 电话0477-8398680(传真)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 4 份,电子光盘1份
6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60天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前
8
开标时间
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整
9
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10
交货期及地点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行号:302205027520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275210183100000455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任文慧 0477—8398603
中信银行 0477—3115009
0477—3115010
12
付款方式
非税专户支付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鄂尔多斯市职业技术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
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6)评标原则和方法
(7)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以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同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7.4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8.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否则为无效投标。
8.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8.6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9. 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7)技术规格响应表
(8)商务规格响应表
(9)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
(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
①资格证明材料
②资信证明材料
③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
④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⑥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如有)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规定的格式报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10.3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
11. 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和时间
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缴纳要求:投标单位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缴纳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之前(以“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上时间为准),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行号:302205027520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275210183100000455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任文慧 0477—8398603
中信银行 0477—3115009
0477—3115010
13.3投标人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室核对并领取加盖“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
1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
13.5投标文件中在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3.6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到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3室办理退还事宜。
13.7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13.8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
14. 投标的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60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 Word电子文档(光盘)1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A4规格打印,应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1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为一正四副,并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外包封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每一密封条上注明“于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2年7月11日下午2:00时-2:30时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下午2:30时整。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按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到指定地点。递交地点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原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2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宣读的有关内容。
20.3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开标纪录,开标纪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21.1 评审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和印发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1.5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按照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2.1资格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项目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3)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4)未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证明的。
2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牢固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6)交货时间不能满足要求的;
(7)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8)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文件的评价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4.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企业业绩等);
(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
25.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6.2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公告与质疑
27.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
27.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27.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八、签订合同与验收
28.合同的签订
28.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
23.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23.4履约验收
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后,应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联合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 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29.1招标评标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
29.2评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承诺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委资格。
29.3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
29.4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委工作,如发现有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29.5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
29.6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6.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7.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无息原额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成交)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索赔
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11.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1招标文件
12.2投标文件
12.3中标通知书
12.4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
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1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
1.质量保证;
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
3.保修协议;
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分为一整包;
项目预算金额:51.4万元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3. 安装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4.付款:
4.1付款方式:非税专户支付。
4.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化工单元实习仿真软件CSTS
1、系统包括18个单元过程:反应器:固定床反应器单元、流化床反应器单元、间歇反应釜单元仿真;动力设备:压缩机单元、CO2压缩机工段、离心泵单元、真空系统、电动压缩机单元;传热设备:锅炉单元、换热器单元、管式加热炉单元、多效蒸发器单元;复杂控制:液位控制系统单元;塔设备:精馏塔单元、吸收解吸单元、催化剂萃取控制、双塔精馏单元;罐区:罐区仿真。2、结合教师站软件可实现以下培训方式:采用供方最新的软件技术,可以联网培训,也可以单机培训;结合教师站使用,可以实现多种培训方式:单人单工段,多人单工段,多人多工段,(说明工段间的可组合性).集中本地培训,通过局域网的远端培训,记时培训/记时水平培训(记时内达到相应水平,否则计时不算)。3、每个工艺单元仿真培训软件包括以下内容:仿DCS软件(TDC3000型控制运行软件或通用DCS型控制运行软件);单元工艺仿真软件;冷态开车、正常开车、事故处理等;智能操作指导、诊断评分软件。4、系统功能:选择不同的单元操作:本系统共有15个化工基本过程单元供用户选择;选择工况:本系统的每个化工单元,用户都可以选择"冷态开车"、"正常运行"、"正常停车"3种工况;仿真操作:在计算机上对化工流程或单元装置进行模拟操作;事故设定: 对化工流程或单元装置事故进行模拟,给学员提供事故处理培训;存储、读取快门:在硬盘上存档和读出,为以后使用;暂停:暂时中断计算机的模拟计算,但不会丢失数据;改变时标:可以加快和减慢系统的内部仿真时钟;智能指导:在线提示操作指导信息;智能评分:在线对操作进行监测和评判,并给出成绩。5、50节点(用户)。6、授权证书。7、终身免费升级。
1
套
2
合成氨工艺仿真软件
1、系统包括3个工段:净化工段:脱碳系统、甲烷化系统、冷凝液回收;转化工段:原料气脱硫、原料气的一段蒸汽转化、转化气的二段转化、高变、低变、给水、炉水、蒸汽系统;合成工段:合成氨系统、冷冻系统。2、系统软件包括如下内容和功能:冷态开车;正常操作;正常停车;故障设置及事故处理;智能操作指导、诊断软件。3、50节点(用户);4、授权证书。5、终身免费升级。
1
套
3
甲醇工艺仿真软件
1、装置流程:本工艺流程中的主要设备包括:蒸汽透平循环气压缩机、甲醇分离器、精制水预热器、中间换热器、最终冷却器、甲醇合成塔、蒸汽包以及开工喷射器等。经过净化后由煤头制得的原料气(H2+CO)经合成四段压缩机加压后,经过与从合成塔出来的循环气换热,升温到210度,进入甲醇合成塔反应。合成塔的反应热由汽包移走,副产蒸汽。该系统包括2个工段:合成工段、精制工段。2、主要功能:装置冷态开工过程、装置正常操作过程、装置正常停工过程、常见事故处理。3、50节点(用户);4、授权证书。5、终身免费升级。
1
套
4
教师管理考核软件
1、各学员站通过连接教师站,实现统一式激活。教师通过网络授予学员不同权利和功能,方便组织教学。2、可自由组卷(思考题和工艺题)、编辑及下发考题。与学生机的通讯从原来的共享文件的方式,转成基于TCP/IP协议的方式。更加强大的教师策略编辑功能。包括培训策略,考试策略。3、远程监控:通过网络,监视每个学员站的操作情况、成绩等信息。并可远程启动、关闭学员站软件或通过网络对学员进行事故设置。4、更加便于学员的考试成绩管理:学员成绩报表可以直接保存;5、授权证书。6、终身免费升级。
1
套
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
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企业介绍
1.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4. 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附清单;
5.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
6.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等;
7.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供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
一、 评标原则:
1、为了做好本次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2、本次评标内容分为价格、财务状况和信誉、业绩、服务及技术,各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评定。
(1)价格占50% ,即投标报价占50分。在价格评标项中,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财务状况和信誉占5%,即投标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财务状况、相关的资质认证、信誉占5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审计报告、信誉、相关的资质认证、资信状况做出评价;
(3)业绩占5%,即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和当地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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