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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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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总则 6 1.1评价目的 6 1.2编制依据 6 1.3评价总体构思 8 1.4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8 1.5评价工作时段 8 1.6评价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8 1.7评价标准 9 1.8评价等级及范围 12 1.8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12 2工程概况 14 2.1地理位置和交通 14 2.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4 2.3 项目组成 14 2.4主要原辅材料 19 2.5主要设备 26 恒温混匀仪 30 低温恒温槽 30 2.6公用工程 31 2.7总平面布置 32 2.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3 2.9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33 3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34 3.1项目工艺流程 34 3.2 主要污染工序 48 3.3污染源分析 49 4区域环境概况 54 4.1自然环境 54 4.2社会环境 57 4.2.1、芙蓉区 57 4.2.2、湖南省农科院 58 4.2.3、项目周边概况 59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0 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60 5.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1 5.3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64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5 6.1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65 7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73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3 7.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3 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4 7.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4 8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74 8.1原辅材料的清洁生产分析 74 8.2工艺及设备的先进性 75 8.3 资源与能源利用 75 8.4 污染物排放分析 75 8.5 清洁生产结论 75 8.6总量控制 75 9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76 9.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76 9.2规划相符性分析 76 9.3 选址合理性分析 76 9.4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76 10环境风险及生物安全分析 77 10.1 环境风险分析 77 10.1.1概述 77 10.1.2 环境风险识别 77 10.1.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79 10.1.4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影响分析 79 10.1.5风险防范措施 79 10.1.6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88 10.1.7结论 89 10.2生物安全分析 89 10.2.1评价因子 89 10.2.2项目使用菌种概况及生物安全等级 89 10.2.3项目生物安全性分析 91 10.2.4结论 92 11经济损益分析 93 11.1 环境效益分析 93 11.2 社会效益分析 93 11.3 环保投资估算 93 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94 12.1环境管理 94 12.2 环境监测 96 12.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计划 97 13公众参与 98 13.1公众参与的意义与目的 98 13.2调查方式与内容 98 13.3信息公示 98 13.4问卷调查 101 13.5问卷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104 13.5小结 107 14评价结论与建议 108 14.1评价结论 108 14.2 建议和要求 110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 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图 附图4: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附件2:环评规划定点通知单 附件3:项目临时立项文件 附件4:项目土地红线代埋单 附件5:远大国家住宅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及主材生产中心项目环评验收报告 附件6:布袋除尘器监测报告 附件7:部分公众参与调查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前言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源于1901年始创的省农务试验场,1964年正式命名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是湖南省政府直管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下设有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植物保护研究所等15个研究所(中心)、2个科研辅助工作机构和隆平研究生分院等5个院直属单位;建有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省(部)级创新平台57个,2个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野外试验台站和试验示范基地49个,专业示范点200多个。 农科院重点开展水稻、果树、蔬菜、旱粮、油菜、茶叶等农作物种质资源及品种选育创新,以及作物栽培、植物病虫草害防控、植物营养与土壤环境治理、农业信息与工程、农产品加工等技术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建国以来,全院取得科研成果1340多项,育成良种480多个,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16项,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成果468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品种权、软件著作权789项。2000年国家实行新的科技奖励制度以来,我院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5项。袁隆平院士领衔的杂交水稻研究,先后获得国家迄今唯一的特等发明奖、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湖南省农科院实验大楼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湖南省农科院内),总用地面积5100m2,总建筑面积19209m2。实验大楼内目前有蔬菜研究所、水稻研究所、园艺研究所、作物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生物技术中心、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等各类物理、化学实验室,已于2013年试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对工程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项目》(送审版)。 1总则 1.1评价目的 本评价是在调查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现状、工程分析以核实工程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及源强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分析、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提出防止和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分析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并反馈于设计、装修施工和管理中,尽量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使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2.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改委,2008年8月1日)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33号);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发[2005]22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版)》,(国务院令59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7、《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 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2号); 1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第5号令; 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 1.2.3地方法规规划 1.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 2002.3.29; 2. 《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3.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令); 4.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通告》 2001.7.2; 5.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53号令);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06]88号); 7.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3年修订); 8. 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长政发[2005]72号); 1.2.4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2.1-2011)2011.09.0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2009.4.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1994.4.1;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2009.12.23;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2011.04.08; 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 9.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0.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11.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侧》(WS233-2002); 1.2.5其它相关依据 1. 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环评委托书; 2. 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3. 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其它文件。 1.3评价总体构思 项目为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根据项目特点以及主要污染环节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本评价主要评价重点为: (1)选址的合理性, (2)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评价, (3)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1.4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工程评价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社会经济影响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等。 评价重点为: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建设项目的工作性质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环境风险分析等为评价重点,着重预测、分析、评估废水、危险废物、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兼顾大气和一般固废污染影响分析。 1.5评价工作时段 本项目已经运营,本次环评评价时段为运营期。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考虑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1.6评价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6.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该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筛选,筛选结果见表1-1,1-2。 工程建设对环境因素影响及影响性质分别见表1.7-1、表1.7-2所示。 表1-1工程建设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影响分析 环境要素 有利影响 不利影响 综合影响 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 -S -S 大气环境质量 -S -S 声环境质量 -S -S 社会环境 交通运输业 -S -S 人民生活质量 +M +M 劳动力就业 +M +M 经济发展 +M +M 注:表中“+”、“-”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M、S”分别表示影响程度中、小。 由表1-1可以看出,本项目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环境质量有一定的负影响,工程的建设在交通运输、人民生活质量、投资环境及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表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表 时段 项目 短期影响 长期影响 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 直接影响 间接影响 运营期 地表水 ★ ★ ★ 大气 ★ ★ ★ 噪声 ★ ★ ★ 固废 ★ ★ 社会经济 ★ ★ ★ 从以上分析可知,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多数为长期且可逆影响。因此,做好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工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作用。 1.6.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评价区域的特征和规划要求,经筛选和确定评价因子详见表1-3: 表1-3 评价因子筛选 项目 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现状评价 PM10、SO2、NO2、H2SO4、HNO3、HCl、非甲烷总体、NH3 影响评价 TSP、NO2、H2SO4、HNO3、HCl、非甲烷总体、NH3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 pH、CODcr、BOD5、大肠菌群、氨氮、总磷 影响评价 pH、CODcr、BOD5、NH3-N 噪声 现状评价 LeqdB(A) 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 现状评价 / 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社会环境 影响评价 经济发展、土地和资源利用 1.7评价标准 1.7.1环境质量标准 a)大气环境 根据《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城市规划二类环境功能区,常规因子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P244“制定本标准时选用2mg/m³作为计算依据”, HCl、NH3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HNO3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见表1-4。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项目 浓度限值(mg/m³) 标准来源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一次值 SO2 0.06 0.15 0.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NO2 0.08 0.12 0.24 PM10 0.07 015 非甲烷总烃 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HCl 0.015 0.0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NH3 0.2 HNO3 0.4 0.4 《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 b)水环境 本项目附近水体为浏阳河和泉坝垅水塘,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浏阳河长沙段榔梨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黑石渡、三角洲断面、泉坝垅水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除pH外) 污染物名称 pH 氨氮 CODCr BOD5 粪大肠杆菌(个/L) III类标准值 6~9 ≤1.0 ≤20 ≤4 ≤10000 Ⅳ类标准值 6~9 ≤1.5 ≤30 ≤6 ≤20000 c)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类标准 60 50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a)废气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气中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及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7。 表1-7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 排气筒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mg/m³ 标准来源 SO2 550 26 4.3 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NO2 240 26 1.3 0.12 TSP 120 26 5.9 1.0 非甲烷总烃 120 26 17 4.0 HCl 100 26 0.43 0.2 H2SO4 45 26 2.6 1.2 NH3 / 26 14 1.5 《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 b)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在纳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在纳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值见下表1-8。 表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除pH外) 污染物名称 pH SS 氨氮 石油类 CODCr BOD5 一级标准值 6~9 70 15 5 100 20 三级标准值 6~9 400 / 20 500 300 c)噪声 营运期四周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 适用区域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厂界噪声 2类 60 50 GB12348-2008 d)固废 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8评价等级及范围 1.8.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的实验废气。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和判定依据,通过计算本项目pi≤10%,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按照环境技术导则,评价范围是以项目中心为圆心,直径为5km的范围。 1.8.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项目产生的综合污水排放量最大为12.85m3/d,排放量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4.3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1.8.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地区,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周围受影响人口没有明显增加。因此,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根据项目区建成后噪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范围为场界外200m以内的区域。 1.8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1.8.1 污染控制目标 (1) 所有的污染源均得到合理和妥善的控制,强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趋于最小; (2)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的原则,各项清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各项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 (4) 对各污染源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5) 推行循环经济的原则,做到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 1.8.2环境保护目标 (1) 保护评价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 保护受纳水体浏阳河和纳污水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 保护所在地区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3095-2012)二级标准; (4) 保护选址地区声环境质量,项目区内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 保护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使其不因项目建设所排污染物的影响而改变现状环境质量级别。 综合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周围环境特征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区域环境功能的划分,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污染控制目标,具体见表1-10。 表1-10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 环境保护目标 位置 距离 规模 执行标准 水环境 浏阳河 (镇原水厂取水口下游1200米至浏阳河铁路桥东) S 2800m 湘江一级支流 (GB3838-2002)Ⅳ类 泉坝垅水塘 S 800m 纳污水塘 大气环境 院内办公大楼 四周 0-150m 科研办公,约600人 (GB3095-2012) 二级 上城庭院小区 N 270-320m 居住区,约200户 丰收花园小区 W 300-500m 居住区,约400户 湖南信息工程技术学校 ES 200m 教育,约1000人 富园小区 ES 200-350m 居住区,约400户 袁隆平科技学院 S 500m 教育,约500人 农科院子弟学校 ES 450m 教育,约300人 农科院幼儿园 ES 500m 教育,约100人 丰裕小区 S 300-600m 居住区,约500户 龙马社区 S 200-500m 居住区,约400户 声环境 院内办公大楼 四周 0-150m 科研办公,约600人 (GB3096-2008)2类 生态环境 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工程概况 2.1地理位置和交通 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湖南农科院内(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项目北距远大路250m,东北距汽车东站约2.7km,距星沙约2.5km,距离长沙市中心15公里,距黄花机场10公里。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浏阳河从附近斜穿而过,交通方便。该区域地质条件良好,无污染,场地和地基稳定,适宜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2.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3)工程性质:新建(补办) (4)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892号(湖南省农科院内) (5)试运行期:2013年 (6)建设规模及内容:实验大楼总用地面积5100m2,总建筑面积19209m2。实验大楼内目前有蔬菜研究所、水稻研究所、园艺研究所、作物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生物技术中心、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等各类物理、化学实验室。 (7)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 2.3 项目组成 农科院实验大楼建设有蔬菜研究所、水稻研究所、园艺研究所、作物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生物技术中心、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等各类科研所的物理、化学实验室。各实验室简介如下: 蔬菜研究所: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成立于1988年,专业从事蔬菜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防治研究及其成果开发。全所现有职工90人,其中研究员3人,副研究员15人,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蔬菜研究所设有辣椒、茄子、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红菜薹、甘蓝、豇豆等蔬菜育种课题,并建有国家辣椒新品种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和湖南省蔬菜工程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水稻研究所:湖南省水稻研究所设立于1975年,是以水稻为研究对象的多学科综合性省级科研机构。现有在职职工141人,其中研究员13人(二级研究员4人),副研究员34人,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水稻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水稻种质资源,水稻遗传育种,水稻栽培与耕作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稻米加工与品质分析。所内建有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生物技术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2000多万元。以本所为技术依托,建成了国家水稻改良中心长沙分中心、长江流域(长沙)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农业部长江中下游籼稻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农业部有害生物防治重点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和湖南省种质资源平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所以来,全所获科技成果15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75项。研究的水稻主要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杂交稻种子纯度快速鉴定技术、稻米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优异水稻种质资源发掘及遗传多样性保护等成果为湖南乃至长江流域的水稻生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园艺研究所:湖南省园艺研究所创建于1929年,主要开展果树、瓜类、园林花卉、设施园艺、园艺资源等的研究与开发,选育并推广果树、瓜类、花卉等特色优质新品种的苗木和种子。全所现有国家职工256人,其中高级职称科技人员50多人。现保存柑橘资源约1100份,保存时鲜水果、瓜类、花卉等资源2600多份。1978年以来,获得成果奖励11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6项,出版科学著述31部、科普专著35部。 作物研究所:湖南省作物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其前身是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粮油系。现有在职职工88人,其中科技人员45人,研究员9人,副研究员13人,主要从事油菜、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棉花等作物种质资源、育种、生理、栽培,以及农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究。现拥有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长沙油菜、甘薯综合试验站二个科研平台,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油菜、玉米、甘薯和大豆育种项目,国家“863”计划“强优势甘蓝型油菜杂交种的创制与应用”,国家农业部行业科技专项玉米、甘薯和大豆栽培等项目。 茶叶研究所:湖南省茶叶研究所始建于1928年,主要从事茶叶应用科学研究与推广,下设育种研究室、生态栽培研究室、茶叶加工与利用研究室、植保研究室、茶机研究室、科技推广中心、茶业人才培训中心、茶叶检测中心、试验茶场等科研、试验示范和培训机构,技术力量雄厚,研发能力较强。目前有科技人员60余人,其中研究员6人,副研究员17人,博士、硕士2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先后取得科研成果90多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70余项,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育成白毫早、槠叶齐等国家级良种6个,碧香早、湘波绿等省级良种13个。 土壤肥料研究所: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其前身为湖南省农业改进所农业化学组,是一个以土壤、肥料及农业环境为主导的非营利性省级综合科研机构。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立足湖南,面向全国,针对土壤、肥料以及资源与生态环境、耕作与栽培等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并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了一系列包括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全所现有在职职工84人,设有土壤资源、植物营养、耕作生态、农业环境、土壤生态、新型肥料、高粱、农化检测等8个研究室(中心)以及办公室、财务科两个职能科室。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简称检测中心)是在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农化室基础上组建而成,测范围涵盖土壤、肥料、植株及农产品等在内的133个参数的测试分析。年检测样品量万余个,检测项次二十余万次。   生物技术中心:湖南省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以农业生物技术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重点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中心目前有在职职工15人,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为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食品测试分析中心)隶属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是湖南省唯一的省级农产品(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科研机构。研究所拥有柑橘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农业部柑橘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柑橘加工技术研发中心(湖南)、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监(检)技术共享平台、柑橘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柑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长沙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是农业部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及湖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是湖南大学食品化学与生物技术博硕士学位授权点、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研究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博士、硕士31人,12人具有国外学习和研究经历。下设果蔬加工与贮藏、粮油加工、功能食品与活性物质、畜禽水产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等5个研究室和1个中试示范工厂;研究所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实验大楼和科研楼,装配有先进的精密仪器与全套欧美进口果蔬加工中试设备。 植物保护研究所: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73年,是湖南省植物保护公益类、事业性专业科研机构、省植保学会挂靠单位。主要从事作物病害生物防治、作物杂草控制技术、作物病毒与介体互作、农药残留及环境安全性评价、光合菌微生态制品研究与应用等。现有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其中研究员8人,副研究员20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3人,博士、硕士4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农业部科研杰出人才、“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才等专家6人。研究所设有农作物病害、农田杂草、农业害虫、综合防治、农药等5个研究室。建有科技部园艺作物病害治理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16个省部级平台及实验室。植保所实验大楼部分主要从事病虫害的检测、鉴定、分离、保存等实验。 本项目为占地面积5100 m2,总建筑面积19209 m2,共6层,建筑总高度为26米,项目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见表2-1,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2。 表2-1 实验大楼建设规模一览表 楼层 面积(m2) 层高(m) 用途 架空层 1700.2 / 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停车位 一层 3096.2 4.5 北栋蔬菜所实验室,南栋阅览室 二层 3376.5 4.3 北栋水稻所实验室,南栋水稻所办公楼 三层 3603 4.4 北栋生物中心实验室及办公楼,南栋作物所,茶叶所,园艺所实验室及办公楼 四层 2564.7 4.3 北栋为土肥所检测中心实验室及办公楼,南栋土肥所实验室及办公楼 五层 2469.6 4.3 北栋为加工所实验室及办公楼,南栋为植保所实验室及办公楼 六层 2398.8 4.3 北栋为加工所实验室及办公楼,南栋为植保所实验室及办公楼 表2-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名称 内容 建筑面积(m2) 备注 主体工程 蔬菜研究所实验室 513 实验室11间,小实验室2间 水稻研究所实验室 1184 大实验室9间,小实验室6间,特大实验室1间 茶叶研究所实验室 97 大实验室2间 作物所实验室 97 大实验室2间 园艺所实验室 120 大实验室3间 生物中心实验室 372 实验室7间 土肥所实验室 1192 4层全部实验室 植保所实验室 1158 5层,6层南栋10间大实验室,6间小实验室 加工所实验室 2500 5层,6层北栋11间大实验室,10间小实验室; 辅助工程 阅览室 1548 1层南栋 办公室 2999.5 各层均有 公共区域 6665.8 / 配电房 168.7 各层均有 农作物种质资源库 594 保存种子等物资 公用工程 给水 自打井水供水 排水 供电 当地电网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水 通过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 噪声污染处理 针对外运道路交通噪声,采取的措施为: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人工装卸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控制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采用集中袋装和桶装收集后统一堆放,由环卫部门集中运至当地垃圾处理站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后由有资质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2.3.1建筑设计 整栋实验楼建筑设有入口门厅、各层均设有一个男女卫生间,建筑立面采用线条流畅的现代风格;空间层次丰富,轻盈优美,富有生机,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建筑主要装饰用材及特征详见表2-3: 表2-3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 农业生态工程实验楼建设项目 备注 建筑类别 二类 耐火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 六度 主要结构选型 框架结构 建筑层数、总高 地上6层 总高26m 占地面积 5100m2 建筑面积 19209m2 建 筑 构 造 及 装 修 墙体 多孔粘土砖填充墙 地面 门厅走廊大理石地面,卫生间,楼梯间防滑地砖,其余墙地砖地面 楼面 水磨石、防滑地面砖 屋面 屋面为Ⅱ级防水,采用有保温平、坡结合屋面 门 厚防爆钢化玻璃地弹门、夹板门、乙级防火门 窗 90系列白色铝合金边框,厚明片玻璃 顶面 白色仿瓷涂料饰面 墙面 888仿瓷涂料 2.4主要原辅材料 实验大楼内存在蔬菜研究所、水稻研究所、园艺研究所、作物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生物技术中心、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和植物保护研究所。各研究所实验室主要原料消耗见表2-4。 表2-4 各研究所实验室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类别 原材料名称 型号/主要成份 年用量 形态 储存量 茶叶所 乙醇 C2H5OH 5瓶(2500ml) 液态 1瓶(500 ml) 乙酸 CH3COOH 1瓶(500 ml) 液态 1瓶(500 ml) 甲醛 HCHO 1/5瓶(100 ml) 液态 1瓶(500 ml) DNA提取试剂盒 SDS 2盒(100 ml) 液态 1盒(50 ml) Tris-HCl缓冲液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2瓶(2000g) 固态 1瓶(1000g) PCR试剂 Tag酶、MgCl2、dNTP 10支(5 ml) 液态 2支(1 ml) 5×TBE 硼酸、Tris-HCl 4瓶(2000 ml) 液态 1瓶(500 ml) 30%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 300 ml 液态 100ml 1.5%硝酸银 硝酸银 4瓶(2000 ml) 液态 1瓶(500 ml) 2.0%NaOH NaOH 4瓶(2000 ml) 液态 1瓶(500 ml) RNA提取试剂盒 SDS 1盒子(100 ml) 液态 1盒子(100 ml) 异戊醇 异戊醇 1瓶(500 ml) 液态 1瓶(500 ml) 氯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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