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一、 基建办公室职责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6、公司安排的其他事宜。二、工作制度1、基建办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
2、,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末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2、基建办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项目负责制,严格权利与责任,同时,设立A、B位,A位项目总负责人,B位为项目补位负责人。A、B位对项目有同样的知情权,A位有项目决策权。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4、实行施工日志、施工简报(每月一期)编制制度,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本项目施工日志与施工简报,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或在网上发布。5、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
3、助监理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6、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公司做好汇报工作。三、工程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
4、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5、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
6、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部必须在场)(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7)组织
7、竣工验收。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五)工程资料管理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